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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被引量:5
- 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于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 关键词:教师资格教师法教育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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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IO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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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按语〕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教师队伍的建设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宣传、贯彻、落实《教师法》是教育部门的事...
- 关键词:《教师法》地方人民政府学生合法权益思想品德修养教学辅助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
- 关键词:教师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教育教学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1994年
-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 关键词: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1994年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 关键词:思想品德修养教学职责教育行政情节严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
- 关键词:地方人民政府思想品德修养教学职责情节严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被引量:8
- 1993年
-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 关键词:教学职责思想品德修养教学辅助人员教育行政情节严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被引量:8
- 1993年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
- 关键词:教学职责思想品德修养教学辅助人员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