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869篇“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相关文章
- 论刑事辩护制度的立法再修改——以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蓝本
- 2019年
-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体现出及时总结司法改革经验、协调与其他法律之间关系等特点,修改意义重大。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刑事诉讼制度与监察制度衔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等方面,刑事辩护内容的修改则在诸方面均有所体现。值班律师、认罪认罚中的辩护、缺席审判中的辩护等修改内容表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出现了新的变化。同时刑事辩护制度仍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细化和完善。
- 孟军
- 关键词:司法改革刑事辩护缺席审判
- 如何打造具有法理合理性的刑事诉讼法——审思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被引量:19
- 2019年
-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时回应了我国当下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然而,从法理合理性角度审视,修正案的一些内容存在不足,主要是修法内容欠缺必要的法理合理性。这源于实用主义立法取向下过度注重修法目的合理性。未来刑事诉讼立法应当认真对待法理合理性,既要全面考虑法律体系的法理合理性问题,又要统筹考虑刑事诉讼法内部的法理合理性问题,还应通过科学的立法技术将法理合理性融贯于相关法律规定之中。
- 左卫民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 理论缺失与制度隐患: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法治化重构——兼论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完善被引量:6
- 2019年
-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设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具有其法理和实践正当性。但理论性共识尚未达成间接导致的制度设计隐患令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反思与审视:立足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背景与司法现状,应当正视其制度隐患,逐步以价值平衡为导向从适用范围、辩护问题、证明标准、程序设计、救济机制等方面探索其法治化重构,同时着意实现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领域的法治化衔接。
- 武晓艺
- 关键词: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解读
- 2018年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於2018年10月26日以170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作为规范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部基本法律,我国刑事诉讼法迎来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三次修改。
- 樊崇义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制度基本法律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反思——兼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相关条款被引量:11
- 2018年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被告人在自愿认罪的基础上与检察机关就量刑展开的协商,是量刑情节的一种,其与自首、坦白量刑情节可以累加适用,但吸收了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这一量刑情节。侦查机关不应该是该制度的适用主体,如何保证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是该制度得以顺畅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应赋予值班律师阅卷权,降低审前羁押率,适用的罪名限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罪名,刑罚限于有期徒刑、拘役,法庭审理的重点在量刑而非事实认定。
- 王恩海
- 关键词:自首量刑规范化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重点问题研究
- 曾祥华
-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证人作证制度研究
- 2014年
- 证人出庭作证是法庭审判、揭露案件事实、维护司法权威、保证程序正义、实现实体公正的需要。作为直接证据的证人证言,对于查获犯罪分子、揭露案件事实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新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与原有的刑事诉讼法的对比,研究分析了证人作证制度的进步与不足,同时,还认真分析了这些规则的立法理由。提出了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看法和构想。
- 宁立林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证人作证制度
- 论刑事诉讼法中新制度的设计——对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思考
- 2014年
- 2012年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但修订之后包括证据制度在内的多项制度仍存在很大的缺陷。这些缺陷产生不是社会发展所必然发生的,而是在设计之初没有达到法律制度建立的标准。我国的新刑事诉讼法制度设计应当以实证主义研究为基础,“必要之时”再进行域外立法“借鉴”。这样才能建立起真正“有用”的社会规范。
- 张立鹏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实证主义法律移植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证据概念对证据三性的影响被引量:1
- 2014年
-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就是对证据概念的重新定义。证据概念的重新定义,对我国的证据制度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它不仅要求我们对什么是证据进行重新认识,而且对传统的证据属性---证据的三性进行重新思考和认识。文章试从证据重新定义后对什么是证据的认识入手,进而探讨其与证据的采纳、证据采信的关系,以及对证据的三性的影响。
- 谢恩芝
- 人权保障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被引量:1
- 2013年
- 人权保障写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它顺应了国内与国际社会人权保障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刑事诉讼理念与价值的转变,有助于使人权保障切实落到实处,防止或减少侵犯人权情形的发生。但是,人权保障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体现并不彻底,在条文表述、防止刑讯逼供、保障被害人人权、强制措施设置等方面仍有些许缺憾,需要进一步予以完善。
- 仝其宪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人权保障自证其罪沉默权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