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390篇“ 中标通知书“的相关文章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法缔约的责任界定与案例解析
- 2025年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据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原则上招标人和中标人需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缔约,不得另行磋商和签署背离实质性内容的条款。但在实践中,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正式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部分条款尚需细化或存在其他难以直接签约的情况,导致双方签约推进困难,甚至迟迟无法完成签约,继而发生争议。此时,如何认定合同效力以及如何划分双方责任,值得分析和探讨。
- 郝利王威
- 关键词: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书面合同招标人中标人
- 同为拒签合同 判决结果各异——中标通知书到达后合同成立与否的争议及维权
- 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均规定,中标(成交)通知书(以下简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但拒签中标(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统称中标合同)却是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一大“顽疾”。案件诉讼至法院,由于拒签主体不同、拒签原因各异、原告诉求差别,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常发生,有的确认本约合同成立,有的确认预约合同成立,有的确认合同不成立,有的判决承担违约责任,有的判决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 杭正亚
- 关键词:合同成立中标通知书预约合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法》
- 中标通知书法律效力研究
-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中主要的竞争缔约方式之一,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也能够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 刘曼祺
- 关键词:中标通知书法律效力承诺预约合同
- 青海省住建厅:项目负责人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一致!严查社保缴纳情况
- 2023年
- 5月5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和技能工人配备指南>的通知》,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任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一般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关键词:总监理工程师中标通知书专业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分析
- 2022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没有签订时中标通知书的效力,学界有三种观点。法院普遍倾向于把中标通知书为认定为承诺,招投标双方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招投标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未按照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或违约赔偿责任,两者可按照行为发生时间来区分。
- 叶苓
- 关键词:中标通知书承诺合同责任损害赔偿
-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研究
- 中标通知书在整个招投标程序中起着关键作用,理论与实践中对于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基本能够达成一致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毁标应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是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
- 杨园
- 关键词: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法律效力违约责任
- 法院如何认定中标通知书发出拒签合同的法律责任
- 2022年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于不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订立合同的,《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 何学源
- 关键词:书面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法》中标人
-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顺序
- 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键词:中标通知书工程价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 论工程领域中标通知书法律性质与毁标责任承担--兼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被引量:1
- 2022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是否具备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一直争论不休,目前尚无定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应根据其内容和双方因此而采取的行动等情况做具体分析。只有当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承诺条件,且中标人已经按照中标通知书内容开始工作的才构成承诺,合同成立。
- 刘鹏程
- 关键词:中标通知书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 关于中标通知书法律效力的思考被引量:2
- 2021年
- 关于招投标活动中中标通知书法律性质的讨论,既有理论意义,更具实践价值。2000年实施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述法条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律责任作了中性处理。
- 陈川生李显冬李显冬
- 关键词:中标通知书中标项目《招标投标法》法律效力中标结果中标人
相关作者
- 何红锋

- 作品数:188被引量:339H指数:9
- 供职机构:南开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法》 《招标投标法》 招标人 政府采购法
- 白如银

- 作品数:89被引量:31H指数:2
- 供职机构: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 研究主题:招标人 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 投标文件
- 李显冬

- 作品数:119被引量:390H指数:11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
- 研究主题:矿业权 典权 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法》 固有民法
- 李金升

- 作品数:137被引量:47H指数:3
- 供职机构: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
- 研究主题:法律风险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招标公告
- 冯君

- 作品数:86被引量:12H指数:2
- 供职机构:《中国招标》编辑部
- 研究主题: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案情介绍 招标人 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