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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权行使超越法定限制的效果归属
2025年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0条第1款对代表权行使超越法定限制的规定,并不是对《民法典》第504条的解释。代表权的法定限制具有普遍的公开性,相对人对此不存在不知问题。法律、行政法规对代表权的限制,可对抗第三人。代表权行使超越法定限制的,构成无代表。相对人依据法定代表人向其提供的特别授证明,相信法定代表人具有代表权且无过失的,无代表可构成表见代表。《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0条第1款是以无代表是否构成表见代表为思路进行设计的,其向相对人施加的合理审查义务,只有在表见代表理论下才能得到合理证成。该规定忽视了表见代表的核心构成要素,即存在外观代表权。无代表与表见代表争议的化解可参照适用《民法典》第171、172条的规定;决议或决定被撤销引发的表见代表问题,可依据《民法典》第85、94条及新《公司法》第16条规定处理。
朱广新
关键词:代表权表见代表
超越代表权法定限制缔约行为的法律评价
2024年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20条首次将法定代表人越缔约行为区分为超越法定限和超越意定限,并分别赋予其不同法律效力。对超越法定限缔约行为的评价受制于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的两个刚性约束,即严格区分代表与代理以及代表机关法定。在法网严密的现代管制社会中,评价超越法定限缔约行为涉及两种难以调和的价值:推定知法的法治原则与信赖保护。代表权法定限制的实质是就特定事项对法人意思形成的法定程序要求,体现的是法人意思形成的程序正义,其性质为自然法规范,故推定相对人应知和要求相对人尽合理审查义务并不苛刻。此时,相对人应循法审查法人章程。合同法应承认法人意思形成过程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认定超越代表权法定限制的缔约行为为法定代表人而非法人的意思表示;法人有选择合同对其是否成立,但不应对相对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但应对相对人承担赔偿责任。现行法容易使法定代表人的角色从法人的意思表示机关跃升为“负责人”,突破法人治理的制衡机制,未来立法可考虑建构统一的法人意思表示制度,淡化代表和代理的差异,并建立代表人(代理人)公示登记制度。
谢鸿飞
关键词:法定代表人表见代表越权行为
赋强公证中法定代表代表权问题研究
2023年
关于法定代表代表权,在过去我国学术主流学说中,其观点是对法人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进行区分.原《合同法》第50条未对相对人“善意”或“恶意”越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代表权相关问题就出现了一定的法律漏洞.《民法典》第61条第2款、第3款对法定代表限作出了规定,两款规定的内容都较为广泛,需要分别对“善意”和“非善意”代表人越限制的行为和代表权范围内的法律效力进行澄清.本文首先阐述了法定代表代表权的相关问题;然后针对问题提出了目的论及相关理论的重构;最后探讨了法定代表代表权的限制行为及法律效力.研究该课题对于厘清法定代表代表权问题,准确审查赋强公证中法定代表人主体资格有着重要意义.
张涛
公司代表人的代表权及其限制的法理分析被引量:1
2023年
公司代表人超越限是我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的共有概念。在认定公司代表人超越限时,既不能简单采用代表权限与代表行为的对比方法,也不应直接将代表权归入代理,而应从三个维度重新厘定代表权及超越限的含义。从形成机理来看,代表权是股东、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授的结果,代表权应受法律外部限制和公司内部限制。从法律属性来看,代表权与代理形似但实异,代表权规则是代理规则的发展和延伸。从公司营业来看,公司代表人在公司日常业务中可以自主决定公司事务,但在公司异常业务中,公司代表人需要另行获得股东、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特别授。公司代表人行使代表权时,既不得超越限,也不得滥用代表权
叶冬影
关键词:公司代表权越权行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之代表权研究
2023年
法定代表人制度诞生于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法人行使职的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代表公司益,按照公司的意志行使公司利,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公司负责,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一切民事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功能、性质附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公司法》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急切需求,需要我们重新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做出研究。
薛逸飞
关键词:法定代表人浮动抵押法律责任
美国政府与中国台湾当局围绕1966年中国代表权问题的交涉被引量:1
2023年
1966年的第21届联合国大会,美国政府拟以“继承国”理论在联合国制造“两个中国”局面。但现实情况是,美国政府既无法劝说中国台湾当局接受有涉“两个中国”的方案,也无法使加拿大政府放弃涉及安理会席位的“一中一台”提案。为争取中国台湾当局接受美方在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上的政策调整,同时也为降低加拿大提案的影响力,美国转而支持由意大利主张、实际是美方亲手设计的“研究委员会案”。由此,美台之间经历了一场步步为营的交涉博奔过程,而蒋介石在关键时刻的“压迫策略”,对美国在联合国推动“研究委员会案”起到了抑制作用。
丁志远
关键词:美国政府
苏联与新中国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研究--基于苏美关系的分析
新中国的联合国代表权问题是战后大国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冷战国际背景下,苏联对恢复新中国联合国代表权问题虽然基本持支持的立场,但由于受到苏美关系变化的影响,先后表现为积极支持、有限支持和消极支持三种立场。本文旨在以苏美关...
师许晶
关键词:新中国苏美关系
公司代表权体系化配置研究
公司代表权配置是公司治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几乎所有公司的内部治理和经营成果最终都将通过公司代表人的行为向外界表示。然而,长期以来,立法者对法定代表人制度中的争议未作出有效回应,司法实践更习惯于将公司视为“黑箱”的市场主体...
宋雨作
民法典时代的公司代表权构造——对既往法定代表人制度的扬弃与超越
2022年
当前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在运行中虚化趋势明显,挂名冒名、恶意变更等乱象丛生,司法续造也倾向于弱化该制度的法定唯一性。观察其历史沿革发现,该制度创设之初的“法定代表人中心主义”定位与现代公司治理格局无法相容,是导致运行失范的主要原因。面对制度存废的命题,应将代表制度立于法人行为的法构造问题的基点上展开;我国应当充分结合民法典施行的法治国情,在团体法与个人法兼容的私法评价体系下,以公司代表权为核心重塑公司代表制度。在基本路径上,坚持去“代表人”的中心化,将代表权分配体系融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在具体设计上,搭建以代表权范围、行模式、对应义务、个人责任等为制度支点的基本框架,并讨论可选方案。
李洹
关键词:法定代表人代表权
复合式代表:农村基层协商中代表权有效实现的主体基础——以F镇的实践为例
2022年
受时间、规模等因素影响,基层需要通过代表进行协商,因此,如何在民众不在场的情况下保障其利益或意见得到真实表达成为基层协商代表权有效实现的关键。目前,西方国家的抽样代表和我国的指定代表因各种弊端而难以促进基层协商代表权的有效实现,导致协商民主的合法性遭受质疑。F镇分层抽样产生的复合式代表,是由具有不同利益或意见的代表组成的,可以将代表的产生机制、行为机制、责任机制和转化机制嵌入到协商循环系统之中,共同促进基层协商代表权的有效实现。复合式代表是本土化的有益探索,对推动协商系统理论发展与回应西方对中国“协商式威主义”偏见具有重要价值,但还需在注重群体内部差异、协商内在排斥、代表问责和协商结果具体转化机制方面继续探索。
侣传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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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豪臻
作品数:11被引量:8H指数:2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主题:代表权 红筹 架构 相关法律 中国概念股
蒋松柏
作品数:48被引量:5H指数:1
供职机构:南充市人大常委会
研究主题:人大代表 人大常委会 一府两院 地方人大常委会 常委会
姚百慧
作品数:57被引量:81H指数:6
供职机构: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研究主题:中法建交 美法关系 北约 中法关系 中国外交
韩中节
作品数:20被引量:49H指数:5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国有资本 免责 破产法 举证责任 代表权
李锦峰
作品数:8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复旦大学
研究主题:独立论 代议制 代表权 城市管理 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