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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作为义务来源中先行行为的限定
2025年
与不作为犯的其他形式法律义务来源相比,先行行为的异质性在于其缺乏坚实的制度基础和可资判断的文本依据,先行行为的核心特征在于其危险创设性。我国司法实务未有效把握先行行为的异质性和核心特征,形式化认定先行行为,导致不纯正不作为犯刑事责任的认定过于宽泛。对于先行行为的性质进行限定,义务违反说较因果关系说和折中理论更为合理。先行行为的实质义务论限定路径所采取的标准模糊且缺乏可操作性。德国的客观归责理论在先行行为的限定上具有借鉴意义和特殊的方法论意义。对于先行行为的具体界定,应以违法行为成立先行行为引发作为义务为原则,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攻击性紧急避险应作为先行行为为违法行为的例外情形。Compared with other forms of legal obligations of inaction, the heterogeneity of prior acts lies in its lack of solid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 and textual basis for judgment, and the core feature of prior acts lies in their danger-creating nature. China’s judicial practice has not effectively grasped the heterogeneity and cor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rior act and has identified the prior act in a formalized manner, resulting in an overly broad identification of criminal liability for impure inaction. For the qualification of the nature of the prior act, the obligation violation theory is more reasonable than the causal relationship theory and the compromise theory. The criteria adopted for the qualification path of the substantive obligation theory of prior acts are vague and lack practicability. The German objective theory of attribution has a reference significance and special methodological significance in the qualification of prior acts. For the specific definition of a prior act, the principle should be that the establishment of a prior act triggers the obligation to act as a result of the violation of law, including general violation of law and crimi
肖瑾
关键词:客观归责理论
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本文是对不纯正不作为作为义务来源的研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案例,对于不纯正不作为作为义务来源的理论依据和具体标准进行了思考。通过明确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不仅可以在理论界廓清不纯正不作为作为义务...
周宏磊
关键词: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
作为义务来源中先行行为范围的限定
2023年
先行行为是我国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之一,其边界和引起的作为义务内容并不明确,不利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划分。形式法义务论具有局限性,只有实质法义务论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客观归责理论能够对先行行为进行有效限定,因此,先行行为要引起作为义务应当首先是创设危险或者升高危险的行为,其次先行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风险关联。具有违法阻却事由的行为、过失犯罪行为与故意犯罪行为都能成立先行行为。
陈琛
关键词:不作为犯作为义务客观归责
论不纯正不作为作为义务来源的认定
自十九世纪不作为犯罪理论诞生之日起,学界中有关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讨论就未曾停歇过,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学说林立,观点聚讼。其中,作为义务来源更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正是因为作为义务来源的学说理论、界限外延具有极大的争议性,...
马佳懿
关键词:不纯正不作为犯
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自不作为犯理论引入我国以来,围绕“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展开的争论就从未偃旗息鼓。这是因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并未得到刑法条文的明示,为了合理划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必须从根本上探求其作为义务来源,...
陶宁
关键词:不真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
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不纯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适用同一犯罪构成要件,所以二者在犯罪构成要件上要么相同,要么等价值。不纯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的区别,主要是由于作为与不作为的表现形式不同所致。而危害行为之所以在存在结构与规范结构上不同,乃是因为二者违...
王明戌
关键词: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等价性罪刑法定原则
文献传递
互联网群主作为义务来源的证成——规范支配论的展开
2021年
近年来出现了不少互联网群主不作为而与群成员成立共同犯罪的案件,但群主作为义务来源却鲜有讨论。我国作为义务来源形式说存在固有缺陷,而实质先行行为说、排他支配设定说、结果原因支配说等实质化理论或缺乏论证基础,或过分偏重支配的事实性而弱化规范性,都有失妥当。规范支配论吸收各学说优势,弥补缺陷,关注支配的事实与规范两个侧面,在法益对支配者依赖之现实基础和社会期待之规范基础上,能够较好地解释群主作为义务,是一条合理的证成路径。
贾良缘
关键词:作为义务支配社会期待
紧急避险能否阻却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以王某破坏交通设施案为例
本文将通过一起由紧急避险引起的破坏交通设施案的争论引出本文的中心观点,即紧急避险能否阻却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作为刑法学界的研究对象,理论界的学说层出不穷。然而不论是何种学说,其义务来源都包含了“...
陈学敏
关键词: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紧急避险间接故意
关于封闭领域支配性成立作为义务来源的探讨
2020年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可罚性,源于其不作为可产生与作为相当的法益侵害后果。不作为的非可视化推动了对不作为原因力的探索,进而以"不履行作为义务"消解不作为作为模式结构性差异的切入点形成。作为义务来源成为学者历来研究的重点,在从形式标准到实质标准的过渡中,"支配说"得到青睐。文章认为实践中对封闭领域支配者作为义务的认定偏于形式化,有扩大不作为犯范围的危险,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形式和实质的双重判断。
张琪舒
关键词:义务来源
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来源的实质化被引量:2
2019年
不纯正不作为犯以不作为的方式达到与作为犯相同的法律效果,其作为义务来源乃支撑刑罚处罚的实质依据。传统的四来源表征形式化的分类无法解释不作为行为性及原因力的问题,新的实质化理论层出不穷,“支配说”“功能说”“违法性说”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完成了解释的使命,但面对“流于形式、疏于实质”的诟病仍然表现出束手无策之感。不同解释论对实质化的探讨,尚未得出一个能够全面评价作为义务来源的结论。
申伟张艺
关键词:不作为犯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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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冠文
作品数:6被引量:1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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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数:4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兰州大学
研究主题:不实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 作为义务来源 作为义务 有罪
黄清明
作品数:7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编辑部
研究主题:不作为犯罪 公序良俗 作为义务来源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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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不作为犯 作为义务来源 幸福感调查 心理健康 女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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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数:8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危险驾驶 不纯正不作为犯 刑法 判例 交通事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