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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合同的违约损害赔偿——以《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1条为中心
2025年
继续合同的特征在于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应为给付时间的长度。《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1条规定的继续合同的可得利益计算方式针对的是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之后、替代交易履行之前两次给付“时间差”所对应的可得利益损失。该规则应当与《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0条规定的替代交易规则、市场价格法则同时适用,并借助统一于替代交易合理的“合理价格”与“合理期限”等要素发生联动关系。作为减损义务的替代交易不仅限制了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还会限制非违约方的继续履行请求权,这避免了“合同僵局”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方责任过重的问题。合同解除并非减损规则或替代交易的前提,而仅有开启合同清算的功能。
包丁裕睿
关键词:继续性合同
定期继续合同僵局的化解路径重构
2025年
定期继续合同中的“时间因素”意味着当事人更高的预测风险和更强的相互信赖要求,法律有必要为当事人提供额外的摆脱合同的机会,申请解除权乃合同拘束力固有限制的具体化,源于私人自治的应有合意,并未违背合同严守原则。《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既不能直接适用,也不能类推适用、扩张适用于定期继续合同僵局。《民法典》第591条通过令债权人负担替代交易的减损义务来限制其实际履行请求权,仅能够化解部分定期继续合同僵局。有必要适用诚信原则从解释论路径论证重大事由解除规则以填补法律漏洞,满足信赖关系破坏的定期继续合同解除需求。为实现法律关系变动的明确和法秩序的评价一致,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解除,该权利为形成诉权,适用除斥期间规则。在具体案件审理中,裁判者应当参酌实质评价因素进行充分利益权衡和说理论证,合同解除时间的确定可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9条,解除效果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
陈晨
关键词:减损义务
合同僵局下继续合同履行请求权的排除规则——兼评《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1条及典型案例十
2025年
当前的主流观点运用减损规则处理租赁合同僵局问题,造成了不公正的裁判结果。不仅减损说不具备形式与实质理由,现有其他学说在解释上也不能融洽贯通。减损说主张由债权人负担替代交易义务,遵循了损害赔偿优先原则,而以英美为代表的立法例之所以选择损害赔偿优先,系基于其特殊的程序法考量,这与我国实体法以及程序法都存在冲突。就我国法而言,转租、替代租赁以及例外情形下的特别解除权为租赁合同僵局提供了可行方案。此外,继续合同损害赔偿计算不应当限于守约方行使解除权情形。在具体计算时,应当将未来租金差价换算成固定期限的租金纳入合理期限内进行赔偿。
陈道宽
关键词:减损规则转租损害赔偿
定期继续合同违约方解除权合理研究
2024年
实践生活中频发的定期继续合同履行不能所引发的合同僵局问题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诸多学者提出通过设置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方式来化解僵局,但这一设定不仅从立法层面缺乏依据,也会对我国现有的合同解除权理论体系产生冲击,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也面临种种困境,并不符合我国当下的法治现实,应予明确摒弃。合同僵局产生的根源在于合同各方当事人合同目的背离已无继续履行之可能,且事实上形成了对合同标的有效流转的阻碍,因此解决问题的思路应当从导致合同僵局的当事人角度入手,减损规则为化解合同僵局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其通过限制守约方主张合同继续履行的方式间接化解了僵局的持续,比之直接引入违约方解除权更适合我国当前的法律实践。
王燕庄红花
关键词:继续性合同减损规则
我国继续合同解除制度研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继续合同在长期商业交易关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在合同编通则部分增加了有关继续合同的相关规定,使继续合同解除制度与一...
王璐琳
关键词:继续性合同合同解除
不定期继续合同任意解除的生效时点
2024年
《民法典》第563条第2款规定了不定期继续合同的任意解除制度,该制度最核心的问题是确定合同解除的时点。该款“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表述存在歧义,极易引发误解,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学界观点模糊不清,司法裁判立场也存在明显差异。不定期继续合同任意解除的生效时点应为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后的合理期限届满时,从而有利于保护相对方合理信赖,给予相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合理规避损害赔偿的难题。具体衡量不定期继续合同任意解除的生效时点,应从合同持续时间与履行情况、当事人对合同的依赖程度、寻求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几方面进行客观衡量,妥善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马新彦卢煜彤
关键词:任意解除权
继续合同解除制度研究
市场经济中存在适应长期交易关系的继续合同,这类合同的特点是给付内容、当事人双方的给付行为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不断地延续,这使得合同的总给付范围在合同订立时无法确定。如果任由合同的期限不断延长,不对继续合同进行限制,合同...
鲍薇泽
关键词:合同解除
不定期继续合同解除的规范构造
2023年
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之间的价值冲突,深刻影响着现代合同法学的发展。因保护交易自由和防止合同负担过重,不定期继续合同解除权得以确立。然为协调双方利益和保护信赖,又必须对该解除权的行使予以适当限制。《民法典》第563条第2款以“提前合理期限通知”作为该规范适用的限制,合理期限的确定主要应该考虑合同的具体类型、合同标的物的种类、当事人重新寻找交易机会的时间以及合同持续的时间。考虑到继续合同关系所涉多与基础生活、经营领域相关,为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合同关系稳定,拟通过法外续造之方法引入商调整机制,使被解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续约权”。
朱博文
关键词:合同解除法律限制
继续合同解除制度探究
2023年
继续合同有不同于一时合同的特殊特征,其在解除理念和解除效力上具有特殊,要平衡合同继续合同安定之间的关系。为了避免当事人被永久束缚在一个契约关系中,我国规定了随时解除制度,但其与任意解除高度相似,应注意二者区别。继续合同在适用法定解除时要关注其特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认定的影响,质疑违约方解除权的正当基础,合同僵局根本不存在,效率违约理论不适用于我国。我国《民法典》并没有区分规定一时合同继续合同的解除规则,而是以一时合同的一般解除统筹所有类型合同的解除,继续合同的解除规则难免会存在漏缺,所以基于重大事由解除显得必要。
王诗祺
关键词:继续性合同
继续合同解除制度研究
伴随着市场经济不断的深入发展,继续合同越来越多出现在商事交往中,因为企业之间往往会选择订立较长期限的合同以建立长久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此同时,继续合同与一时合同也一直以来是合同类型的重要划分之一,但是我国合同法理论形...
王斌
关键词:继续性合同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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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军
作品数:99被引量:176H指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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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汽车列车 方向盘转角 驾驶员 车轮转向 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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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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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基层司法所 未成年 社区矫正 合同解除 股份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