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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的零税率政策
2017年
2016年5月1日实施全面营改增后,出口退税已不再只包括单一货物和劳务,而是又陆续增加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等跨境应税行为。本文将从营改增后我国实施的零税率政策中选取转让技术的零税率政策,根据营改增及零税率政策对技术产品出口的作用机制,分析营改增后零税率政策对技术产品出口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王怡王一然刘博恺
关键词:零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
2015年
2015年10月30日财税[2015]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服务出口,决定对影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下列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深化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全面实行出口零税率政策
1999年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多次变化,退税率几经调整。本文提出,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不是很合理,存在一些弊病并造成了负面影响,认为很有必要深化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全面实行出口商品零税率政策
唐永红
关键词:出口退税率
出口商品应实行零税率政策
1997年
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与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符合商品经济规律的市场经济调节政策体系,由此而使企业的国际贸易业务得以公平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中一项重要的政策是对出口商品全部退还在国内所征收的各种间接税。从1985年起,我国的出口商品退税政策是逐步实行和趋于改善的。但是,目前出口商品间接税的退还制度还不能说是十分健全。
梁志锐
关键词:零税率对外贸易税收
出口商品应实行零税率政策
1996年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与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符合商品经济规律的市场经济调节政策体系,在这些政策条件下,企业的国际贸易业务将能够做到公平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中一项重要的政策是对出口商品全部退还在国内所征收的各种间接税。从1985年起,我国的出口商品退税政策是逐步实行和趋于改善的。但是,目前出口商品间接税的退还制度还不能说是十分健全的,在执行和理解上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争议,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对外贸易的高速增长,出口商品退税额不断扩大,退税款却不能及时、足额兑现。
梁志锐
关键词:零税率政策间接税消费税公平竞争退税政策
大连服务外包零税率政策退税千万元
2016年
大连市国税局消息,目前全市选择零税率政策的服务外包企业从不足10户增加到154户.占总数的70%.且发展势头迅猛。相比营改增之前营业税阶段的免税政策.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下.企业的进项税额将由以往的转入成本变为给予退税,从而大大压缩了企业的产品成本.有助于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零税率政策服务外包退税国际竞争力进项税额免税政策
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2015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12月1日起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下列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关键词:广播影视节目零税率政策增值税业务流程管理合同能源管理
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
2015年
财税〔2015〕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服务出口,决定对影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下列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一)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二)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流程管理离岸服务技术转让影视节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失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第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服...
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
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运行情况,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4中有关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零税率政策,补充明确如下:一、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加注国际客货运输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并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二、境内的单位可持上述证书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手续。三、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关键词:国际班轮运输零税率政策水路运输增值税财税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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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
作品数:4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哈尔滨商业大学
研究主题: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行业 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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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数:3被引量:16H指数:2
供职机构:天津电视台
研究主题:出口退税体制 免税政策 零税率政策 欧盟 抵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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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数:158被引量:700H指数:12
供职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
研究主题:WTO 多边贸易体制 世界贸易组织 服务贸易 市场经济地位
钟庆才
作品数:2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广东省委党校
研究主题:船舶工业 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率 耕地面积 零税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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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数:2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哈尔滨商业大学
研究主题:财务风险 Z-SCORE模型 风险控制研究 房地产企业财务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