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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罪研究
非法采矿罪在实践中具有高发性,非法采矿问题逐渐成为法治领域的重要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资源需求的增加,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涉及环境破坏、社会秩序问题,对可持续发展造成威胁。我国在采矿法律法规方面虽有完备体系,但实际中仍...
陈宸
关键词:非法采矿罪司法考察犯罪客体阻却事由
非法采矿罪的保护法益与违法性认定被引量:2
2024年
非法采矿罪的保护法益包括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矿产资源的完好性及生态环境。其中,矿产资源所有权是本罪必然侵犯的法益,而矿产资源的完好性与生态环境可谓选择性法益。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的,原则上排除非法采矿罪的违法性,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的,原则上构成非法采矿罪,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排除非法采矿罪的违法性。采矿许可(证)属于解禁性许可,行为人通过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矿产资源的,并不阻却违法性,应构成非法采矿罪。但是基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在程序上应当由作出采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撤销许可后,司法机关方可认定为非法采矿罪。
胡东飞
关键词:非法采矿罪保护法益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性质认定——陈某标等非法采矿
2024年
裁判要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顺延和办理新证,原登记机关明确告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管理部门阻止采矿,仍以案涉企业名义继续开采作业的,应当认定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虽然原登记机关核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但并不影响对其此前行为不法性的认定。
谷红进
关键词:登记机关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非法采矿裁判要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办法及技术指南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5号)
202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部机关相关司局:《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办法》和《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调查核算技术指南》已经部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关键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法采矿矿产品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2024年
司法解释对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做了类型化描述。涉案价值认定时,需要以法益为指导,剔除他人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扣除合理的开采、运输费用,妥善确定价值认定基准日。当难以确定价值时,要从有利被告的角度出发。“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是指在任何时间点上起算,二年内有三次非法采矿行为(其中被处罚过两次)即可,做出处罚的不必限定为某一特定机关。已被处罚过的对应价值不累计计算,行政罚款不折抵罚金。多次实施行政违法的非法采矿行为,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的,应累计计算价值数额,做出相应处理。非法采矿时严重污染环境,不属于“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应按照想象竞合犯原理处断。在非法采矿之后,又实施其他关联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的,应数罪并罚。“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坏”,包括造成河道、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植被、林木和耕地毁坏,地表陷沉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与前几项具有可类比性,只要在结果或者行为上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与处罚必要性,就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马卫军
关键词: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
侦查经营在非法采矿犯罪案件侦查中的应用研究
2024年
作为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矿产资源长期被放在国家战略高度加以统筹。当前,我国非法采矿犯罪较为严重,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借口式开采案件频发,跨地域性、团伙性、隐蔽性、多种犯罪相交织等特点明显。侦查经营作为积累式、延伸式打击的策略典范,对于解决当前非法采矿犯罪“打不透”问题具有积极作用。侦查部门应从线索经营、人员经营、证据经营、阵地经营等方面入手,采取相应侦查方法,以实现以“小线索”破“大案”、全链条打击犯罪活动、一网打尽犯罪团伙、高效整体移诉的侦查工作目标。
李静媛万金冬
关键词:侦查策略
非法采矿罪的司法适用研究
袁敏君
非法采矿罪中“超期开采”行为的司法认定
2023年
超期开采行为是否应该被认定为非法采矿罪,应当从理清无证开采与无权开采的关系入手,从对司法解释的立场的解读与规范保护目的出发,因非法采矿罪的保护法益具有复合性,开采行为是否具有权利基础才是无证开采的核心内涵,也即无证开采本质上是一种无权采矿,仅仅侵犯采矿许可秩序的行为并不能被当然地推定为具有刑事违法性。我国对矿业产业虽然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但在采矿权的转移上主要采用市场化的手段,导致采矿权与采矿许可证在现实中存在权证分离的状态。从这一现实出发采矿许可证到期并非与无权开采直接划等号,而是需要综合考量采矿许可证未能获得延续的具体原因、其采矿权设立的民事法律关系、采矿许可设立的行政关系来对其权利基础进行确认。这一思路能够回应超期开采行为的罪与非罪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面临的困境并具有可操作性,在具体案例中能够得到运用。
田鑫
关键词:非法采矿罪采矿许可证采矿权
凝聚合力打击非法采矿——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摘编
2023年
案例一:洪水沉积砂属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案情:2020年8月17~20日,受强降雨和上游来水影响,嘉陵江一级支流涪江沿岸的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段岸线和近千亩土地被淹没。洪水消退后,部分沿江河岸、土地表面沉积了大量河砂,富金村蔬菜基地等区域土地及河岸上沉积河砂约130万吨。当地村民、土地承租人及其他社会主体等私挖滥采洪水沉积砂并进行销售,导致洪水沉积砂资源被非法侵占,耕地灾毁后又因人为采砂被进一步破坏。
关键词:公益诉讼非法采矿蔬菜基地河砂非法侵占承租人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诉张少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朝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3年
【案例要旨】在非法采砂犯罪中,采砂者与购砂者事前通谋,通过采运一体的方式非法采砂,形成产销利益链条,应当认定购砂者与采砂者构成非法采砂的共同犯罪。在认定非法采砂犯罪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时应当根据采砂量、鱼类资源直接损失量、底栖生物损害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等量化指标,综合予以认定。
关键词:非法采砂非法采矿隐瞒犯罪所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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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伍
作品数:163被引量:4H指数:1
供职机构:沁阳市国土资源局
研究主题:国土资源所 非法采矿 国土所 开发秩序 国土资源
张涛
作品数:285被引量:43H指数:2
供职机构: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研究主题:国土资源所 非法采矿 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 违法占地
张延伟
作品数:154被引量:14H指数:2
供职机构:禹州市国土资源局
研究主题:非法采矿 矿产资源 执法人员 国土资源所 国土资源厅
陈亚强
作品数:146被引量:79H指数:5
供职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研究主题:非法开采 矿业秩序 矿产资源 非法采矿 矿山
连宏志
作品数:68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汝州市地矿局
研究主题:非法开采 矿产资源 非法采矿 矿业秩序 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