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如程
-

-

- 所属机构: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 所在地区:浙江省 杭州市
- 研究方向:政治法律
- 发文基金: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一般项目
相关作者
- 黎枫

- 作品数:10被引量:25H指数:3
- 供职机构: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法律职业 法学教育 和法 权力机关 其他规范性文件
- 李珍苹

- 作品数:11被引量:14H指数:2
- 供职机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 研究主题:检察监督 社区矫正 法律 和谐司法 涵养
- 韩强

- 作品数:11被引量:354H指数:8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学院
- 研究主题:民法 复制权 网络环境 著作权人 法律真实
- 周卫平

- 作品数:2被引量:11H指数:1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学院
- 研究主题:法律真实 本源 民众 乌托邦 司法
- 张兆松

- 作品数:100被引量:344H指数:10
- 供职机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职务犯罪 贪贿犯罪 检察机关 刑法修正案 腐败犯罪
- 对当前社会情势的判断与修改刑法的基本思路
- 作为人类智慧表现形式之一的法律,其目的是为社会管理提供服务,调整社会秩序是法律的必然使命。由于社会一直处于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因此,建立在原有社会情势基础之上,适应当时社会状态的所有法律,都会逐渐被社会发展的步伐“...
- 谢如程
- 关键词:刑法修改社会稳定司法实践
- 文献传递
- 清末检察厅的职权配置被引量:1
- 2009年
-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颁行《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正式确立了检察制度。根据法令,清末检察厅有收受刑民案件诉状、指挥调度司法警察、侦查各类犯罪、提起刑事诉讼、监督诉讼等八类共二十八项具体职权,这些职权是保障检察厅顺利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司法规律对配置检察权的要求,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历史借鉴价值。
- 谢如程杨勇李珍苹
- 关键词:清末检察厅职权司法规律
- 试论构建监狱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被引量:3
- 2008年
- 监狱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目前,全国共有监狱674所,现有在职监狱人民警察28万人,在押罪犯为156万余人。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之一,行刑法治、依法治监是实现刑罚民主、科学和效益的基本保障。法律援助是现代法治国家实现司法公正和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尺度,监狱法律援助是保障监狱罪犯人权、促进行刑公正、实现刑罚目的的重要举措。如何进一步保护罪犯的合法权利,推进监狱法律援助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 张兆松谢如程
- 关键词:法律援助制度律师执业现代法治国家法律保障制度《监狱法》
- 共同犯罪案件中既遂与中止并存情形的探讨被引量:5
- 2008年
- 在共同犯罪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人既遂全案既遂",但也并非概无例外,部分共犯成立中止的情形也是可能存在的。对于部分共犯能否成立中止,要从切断共同犯罪故意和有效消除先前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促成作用两方面,结合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才能作出正确判断。
- 黎枫谢如程
- 关键词:共同犯罪既遂
- 犯罪、社会和警察
- 1998年
- 犯罪的概念因时地不同而不同,西方富裕国家的犯罪比人口增长得更快.有关犯罪的统计数字并不反映其真实面貌,犯罪率与人口规模、地区社会文化特征有密切联系.在同犯罪作斗争的过程中,辩论式刑事审判制度是束缚警察的重要因素.此外,警察面临的阻碍尚有法律束缚因素、人员不足因素等,但执行好非执行法律的任务有助于增强警察阻止犯罪的能力.
- 桑卡.锡恩谢如程
- 关键词:犯罪警察刑事审判制度社会
- 论刑法中的犯罪方法
- 1997年
- 研究犯罪方法,有利于准确认定犯罪、合理适用刑法。犯罪方法可以作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标准,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犯罪方法是否构成犯罪要件、对定罪量刑的作用、刑法对其不同表述、复杂程度等标准,将其分为不同种类。犯罪方法与犯罪行为、犯罪工具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处。
- 谢如程
- 关键词:刑法犯罪方法犯罪行为犯罪工具
- 对司法与法律真实相互关系的法理阐述
- 2005年
- “徒法不足以自行”,无论立法如何完美地为人类社会实现法律真实和公平正义设计了多么精致的制度,但只有通过司法环节才能真正地将观念中的法律真实付诸于实践,只有司法才能将生硬的法条变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实在力量。
- 谢如程
- 关键词:法律真实司法公正法律职业司法资源
- 民国时期浙江检察初探被引量:1
- 2013年
- 浙江省自宣统二年(1910年)十二月成立浙江高等审判检察厅之时,浙江检察开始起步。在进入民国时期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由于国内处于战乱频繁、政权纷争的剧烈社会变革中,浙江检察的发展同样动荡多变,且出现两种不同检察制度。既有在清末检察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统治政权的检察制度,又有工农民主政权创立的人民检察制度开始萌芽。两者的性质以及在具体借鉴依据、职权配置和机构设置模式上,有着显著区别。本文就前者进行初步的探索,以求教于方家。
- 倪集华谢如程范水姣
- 关键词:民国检察
- 清末检察官回避制度探究被引量:1
- 2009年
-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颁行《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正式确立了检察制度。为了保证检察厅能公正执法,清政府于宣统二年(1910年)颁行《法官分发章程》,制定了检察官任职地域回避制度,不再坚持本省本管籍回避之旧制。尽管《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未能以法律的形式正式颁行,但其规定了较为完备的诉讼履职过程中的检察官回避制度,比较科学地设置了检察官回避的法定事由。
- 谢如程陈一民范水姣
- 清末检察厅的刑事上诉(控诉、上告及抗告)职权
- 2008年
- 清末时期引入新式法制,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正式建立了检察制度。清末检察厅有提起控诉、上告及抗告的刑事上诉职权,还有非常上告及提出再审之职权。同时,根据清末有关法令,检察厅不得撤回刑事上诉,即便提起上诉只对被告人有利,检察厅也负有提起刑事上诉的职责。
- 谢如程李珍苹干红光
- 关键词:清末刑事上诉检察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