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08JZD0008)
- 作品数:23 被引量:554H指数:14
- 相关作者:廖焕国鲁晓明王利明高圣平孟强更多>>
-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商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假设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被引量:21
- 2010年
- 假设因果关系涉及的并非因果关系问题,而是通过假设的原因进程对损害的范围予以限缩。它与损害计算的时点、假设原因的性质及损害的直接性与间接性相关。损害计算的时点决定了可以修正损害的假设原因的时间范围。假设原因的性质排除了可归责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这类假设原因对损害的修正。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的区分决定了假设因果关系对损害修正的范围及程度。
- 廖焕国
- 关键词:损害赔偿
- 论美国法中市场份额责任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应用被引量:18
- 2009年
- 市场份额责任主要适用于涉及众多企业的产品侵权却不能证明究属谁之产品导致损害的情况,是美国法基于受害人利益保护在因果关系证明责任上作出的特别安排,系一种独特的责任理论,完全立基于美国的独特国情。我国目前没有出现适合运用市场份额责任的具体案件,暂时也不具备通过立法规定市场份额责任的条件,通过对共同危险行为作扩大解释将其包容进共同危险行为体系中不失为稳健的选择。面对经济、社会的急剧变迁,我们有必要未雨绸缪,对我国适用市场份额责任理论加以探讨。
- 鲁晓明
- 关键词:共同危险行为
- 论侵权责任法中一般条款和类型化的关系被引量:37
- 2009年
- 大陆法系侵权责任法的特点在于,其采一般条款模式。我国学界也普遍认为,侵权责任法应设计一般条款。但是,一般条款的抽象性特点决定了它无法适用法律可操作性的要求,因此,要求类型化的规定予以配合。在我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应当妥当处理这两者的关系,这不仅仅是立法技术的要求,涉及到侵权责任法内容体系的建构,而且,也会影响到侵权责任法的具体适用。有鉴于此,本文将对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
- 王利明
-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类型化
- 论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加害人不明被引量:46
- 2010年
- 加害人不明是共同危险行为的基本特征,也是区分共同危险行为与其它数人侵权的基本标准。如果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共同危险行为可以纳入替代因果关系的范畴,但《侵权责任法》并没有直接采纳替代因果关系理论。至于加害人是否可以通过反证证明自己不是具体的行为人而免责,《侵权责任法》采反对说。所以,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人必须证明谁是真正的加害人才能免责。
- 王利明
- 关键词:共同危险行为加害人不明《侵权责任法》
- 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为分析对象被引量:1
- 2010年
- 目次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二、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三、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1]《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用7个条文规定了产品责任,其中涉及产品责任的构成、产品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产品责任的形式。
- 高圣平
- 全文增补中
- 我国动物致害责任的解释论被引量:23
- 2010年
- 《侵权责任法》第10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对《民法通则》第127条作了完善。动物致害责任制度可以分为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特殊规则之中包括违反管理规定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害责任、遗失或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动物致害的责任等。动物致害责任制度应当妥当解释,以满足实践的需要。
- 周友军
- 关键词:动物致害责任
- 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相对性——侵权法上“要件不要”的成因及其对侵权法的影响被引量:4
- 2010年
- 与其他责任构成要件比较,侵权责任各构成要素明显具有两个层次的相对性特征。第一层次是特定情况下的可或缺性,第二层次是条件达成判断的高度主观性。相对性的形成是侵权责任理论在日趋落后的侵权法规范与急剧变化的社会现实激烈碰撞与摩擦之际不断协调、润滑、修订的结果,是原有概念不断伸张、扩展、变异,并不断嬗变与新形势相契合的产物,与侵权责任性质密切相关。相对性为考察我国侵权责任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基于这一视角的考察,当前困扰学界的一些侵权责任争点问题不难得出比较令人信服的新结论。
- 鲁晓明
- 关键词: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相对性
- 风险社会与现代侵权责任法体系被引量:76
- 2009年
- 传统侵权法的内在体系建立在自然人过错侵权的基础上,无法满足现代风险社会的需要。从社会主体分化、风险来源、组织分工等社会基础出发,现代侵权法的归责体系应包括过错责任、危险责任和组织责任。其中过错责任日趋衰落,危险责任与组织责任成为风险社会中的重要归责事由。侵权法的外在体系应当反映其内在体系的本质结构,在立法模式上须围绕三元归责事由展开。
- 朱岩
- 关键词:风险社会过错责任
- 论侵权责任法的预防职能——兼评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被引量:39
- 2009年
- 预防功能决定了侵权法的立法目标和价值走向,突出预防功能是现代侵权法与传统侵权法的重要区别之一。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在许多方面凸显了侵权法的预防功能,但仍存在一些局限或不足,应在此基础上以预防损害为视角制定出一部真正合乎时代需要、富有创造性和活力的21世纪的侵权责任法。
- 石佳友
-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救济功能
- 论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以《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为分析对象被引量:25
- 2010年
- 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事立法进程中又一重要立法成果。这部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法律,向法学研究和实践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为此,本刊组织学者就《侵权责任法》中值得关注的若干问题,撰写研究论文,以期对该法律的理解与适用有所帮助。对于各位学者的赐稿及薛军教授的协助组稿,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 高圣平
-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受害人《产品质量法》损害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