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C630054)

作品数:3 被引量:76H指数:2
相关作者:高汉祥吴星泽更多>>
相关机构:常熟理工学院南京大学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2篇社会责任
  • 2篇企业
  • 2篇企业社会
  • 2篇企业社会责任
  • 2篇公司治理
  • 1篇代理
  • 1篇中国式
  • 1篇社会
  • 1篇委托代理
  • 1篇回应

机构

  • 3篇常熟理工学院
  • 1篇南京大学
  • 1篇连云港职业技...

作者

  • 3篇高汉祥
  • 1篇吴星泽

传媒

  • 1篇会计研究
  • 1篇西南大学学报...
  • 1篇财会通讯(下...

年份

  • 2篇2013
  • 1篇2012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中国式公司治理:差序结构中的委托代理被引量:1
2013年
公司不仅是经济组织,同时也是社会组织,其经营活动必然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与西方"团体格局"的社会结构不同,我国公司是嵌入在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中,差序格局势必对我国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作为公司治理理论基础概念之一的委托代理关系,将会因差序结构的影响而在代理成本、资源配置等方面表现出异于西方公司治理理论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一个基于差序结构的中国式公司治理基本框架。
高汉祥吴星泽
关键词:公司治理委托代理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解析:从现象到本质被引量:2
2013年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正在受到日益关注,然而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却经常出现既履行社会责任又破坏社会责任的矛盾现象,根源在于对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还仅仅停留在现象层面。本文认为,只有深入到本质层面把握和理解社会责任概念,才能进一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高汉祥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被动回应还是主动嵌入被引量:73
2012年
随着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将社会责任落实到公司治理机制中已是大势所趋,然而传统以委托代理关系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理论体系无法为二者的融合提供坚实理论基础,导致实践中表现为公司治理对社会责任的 "被动回应"。在价值创造导向下重新审视公司治理理论体系,可以突破委托代理关系为核心的局限,将公司治理界定为服务于企业价值创造目标的制度安排,而在价值创造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又是一种日益重要的因素,因此,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之间便具有了严格的内在逻辑关系,公司治理应将社会责任 "内生嵌入"于其理论和实践体系中。
高汉祥
关键词: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