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9SJB820002)
- 作品数:3 被引量:56H指数:2
- 相关作者:庞凌更多>>
- 相关机构:苏州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关于经济特区授权立法变通权规定的思考被引量:33
- 2015年
-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专门决定以及2000年通过的《立法法》赋予了经济特区以授权立法变通权,但这一立法变通权的授予缺乏宪法上的依据。公然允许地方性立法变通突破上位阶法律、行政法规不仅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安定,也有悖于平等原则,而且《立法法》对经济特区立法变通权也缺乏必要的监督限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全面深入,这一既不正当合理、又有违宪法的经济特区授权立法变通权更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建议在《立法法》修订时予以废除,同时还应对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进行全面的评估以决定其存废或修改完善。
- 庞凌
- 关键词:立法变通权合宪性
- 论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合理划分被引量:22
- 2014年
- 我国《宪法》、《立法法》并没有明确划分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等原因,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人大常委会几乎独揽了地方立法权,地方人大的立法权则形同虚设。基于宪法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定位、代议民主的原则和地方立法更好地吸纳、表达民意,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正当性、权威性,克服地方立法的部门化倾向等的要求,地方人大应积极依法主导地方立法。《立法法》修订时,应明确划分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分工,以利推进地方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
- 庞凌
- 关键词:地方人大常委会权限划分
- 以人为本与立法的民众参与被引量:1
- 2009年
- 以人为本的法律理念在价值层面上强调人具尊严、人是目的、人为主体。就立法这一国家定规立制的活动而言,要做到以人为本,不仅要求法律在内容上的人本化、人性化、人道化,更为基本的是,在立法的程序过程中,要尊重民众的主体性地位,便利民众的普遍有序参与。
- 庞凌
- 关键词:民众参与以人为本法律理念人是目的人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