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BYY082)
- 作品数:9 被引量:17H指数:3
- 相关作者:俞绍宏李索于艳艳更多>>
- 相关机构:大连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语言文字历史地理哲学宗教更多>>
- 利用出土文字材料考辨《老子》中的一处异文被引量:1
- 2014年
- 《老子》第二章有"万物作而不辭",考察包括敦煌本、简帛本在内的《老子》诸本,其中的"辭"又有异文"始"、辤、■。考察西周、春秋、战国、秦汉文字材料中"■"、"辭"、"嗣"、"司"、"治"、"始",以及"厶"、"司"双声符字的使用情况,可知此处的"辭"在《老子》中本应作"■";战国时期""字消亡,在传抄过程中"■"被"厶"、"司"双声符字取代;秦、汉文字系统中"厶"、"司"双声符字消亡,又被转写作"辭"或"始"。其应读"司",义为掌控、支配、控制;训、读为"治"也通。
- 俞绍宏
- 关键词:老子考辨
- 敦煌写本《诗经》异文中的隶定古文探源(之二)被引量:3
- 2015年
- 敦煌写本先秦文献中有很多同正字形体不同的异文,学者们或称之为俗字,以为它们是正字的简化、繁化或讹化。事实上,这些所谓俗字许多源自先秦古文字,是其对应先秦古文字字形的隶定形式。我们已在同题论文中对敦煌写本《诗经》的15个字形进行过探讨,今再择取敦煌写本《诗经》中的15条异文材料,逐一探究其古文字源流。
- 俞绍宏
- 《尚书》《论语》文字考辨二则被引量:1
- 2017年
- 文章利用古文字材料,在分析字形、考察文献的基础上,重新考释了《尚书·梓材》"既勤朴2"之"朴"应读"扑",表示治木器时的锤打动作;《论语·尧曰》"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之"有司"、《韩诗外传》"以身胜人谓之责。责者失身"之"责"或为"赇"之讹。
- 俞绍宏白雯雯
- 关键词:考辨
- 同义换读及其复杂性初探——以楚简文字为例被引量:4
- 2017年
- “同义换读”又称“义同换读”,是现代出现的一个名词术语。沈兼士(1986:311—314)首次提出“义同换读”概念:“汉人注音,不仅言同音通用,且以明异音同用……同用者,辞异而义同;音虽各别,亦可换读”,并分析了古书中“诊”换读为“戾”、“龟”换读为“皲”、“嗣”换读为“侦”等“义同换读”用例,指出“故同一字体,不妨有时表示同意义之两语辞。大抵以恒言换读异语者为多。其法类似日本文字之‘训读”’。尽管从文章名称上看,沈氏似乎是把“义同换读”看成汉魏时期的一种注音方法,然而从他的同一字体可表示同意义两语辞、类似日本文字之“训读”等相关论述以及举例来看,实质上是将“义同换读”看作一种文献用字现象。
- 俞绍宏王娅玮
- 关键词:日本文字注音方法汉魏时期义同
- 甲骨文“■周”笺识——楚简“菐”声字研究之三
- 2015年
- 殷商卜辞中有"■周",周公庙遗址龟甲刻辞上有"■繁"。"■"旧释"璞"。"■"、"■"有读"翦"之说,或以为"■周"之"周"为姬姓之周。考察金文以及楚简文献中相关字形,"■"、"■"当释"璞",读为"薄"。"■周"之"周"非为姬姓之周。
- 俞绍宏梁艳静于艳艳
- 关键词:甲骨文
- 敦煌写本《诗经》异文中的隶定古文释例被引量:3
- 2015年
- 敦煌写本先秦文献中有很多同正字形体不同的"异文",传统上称之为俗字,这些俗字中有许多并非是正字的简化、繁化或讹化,而是有其独自的古文字来源,即它们是其先秦古文字的隶定形式的手写形。限于篇幅,今仅择取敦煌写本《诗经》中9条异文材料,逐一分析其构形特征,溯源探流,以明其构形及演变之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 俞绍宏李索
- 关键词:异文
- 敦煌写本《诗经》异文中的隶定古文探源被引量:1
- 2014年
- 敦煌写本先秦文献中有很多同正字形体不同的异文,学者们或称之为俗字,以为它们是正字的简化、繁化或讹化.事实上,这些所谓俗字有其独自的古文字来源,即它们是其对应先秦古文字字形的隶定形式.今择取敦煌写本《诗经》中15条异文材料,逐一探究其古文字源流.
- 俞绍宏
- 关键词:敦煌写本《诗经》
- 金文“(菐戈)”诸形考辨——楚简“菐”声字研究之二被引量:4
- 2015年
- 金文"(菐戈)"诸形旧多释为"扑",或读为"薄"。郭店楚简发表后,学者们依据楚简中读为"浅""察""窃’,诸形的写法,多信从"(菐戈)"诸形读为"翦""践"之说。考察相关金文材料,"(菐戈)"诸形读为"翦""践"对于有的铭文可能存在问题。楚系简牍文献中存在"奖""薄"声相通的材料,因此"(菐戈)"诸形可读为"薄""搏"。
- 俞绍宏
- 关键词:考辨
- 古文献新证三则被引量:6
- 2014年
- 利用古文字材料,在分析字形、考察文献的基础上,重新考释了《诗·关雎》"寤寐思服"、《尚书·康诰》"要囚服念五六日"之"服"本应作"",应读"報",由于"服"、"報"均为""的孳乳字,在传抄过程中""误抄为"服",在《关雎》中训"答",在《康诰》中应依《说文》训为"当罪人";《荀子·儒效》"逢衣浅带"之"浅"本或为"菐"声字,可读"博",该字与楚简中用作"浅"、"窃"、"察"诸形以及文献中的同义换读现象有关。
- 俞绍宏
- 关键词:新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