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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DFB030295)

作品数:4 被引量:15H指数:2
相关作者:孟倩胡劲松刘俊仁更多>>
相关机构:华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篇人身
  • 2篇人身伤害
  • 1篇德国中小学教...
  • 1篇学生人身伤害
  • 1篇学生伤害事故
  • 1篇人身权
  • 1篇人身伤害事故
  • 1篇事故归责
  • 1篇事由
  • 1篇赔偿
  • 1篇赔偿主体
  • 1篇侵权
  • 1篇侵权行为
  • 1篇人格权
  • 1篇中小学教师
  • 1篇中小学学生
  • 1篇小学教师
  • 1篇小学生
  • 1篇小学学生
  • 1篇美国中小学生

机构

  • 3篇华南师范大学
  • 1篇北京师范大学

作者

  • 2篇孟倩
  • 1篇刘俊仁
  • 1篇胡劲松

传媒

  • 2篇比较教育研究
  • 1篇郑州经济管理...
  • 1篇邵阳学院学报...

年份

  • 1篇2008
  • 3篇2006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发达国家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归责及赔偿主体之共同点被引量:2
2008年
代表不同法系的主要发达国家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表现出一些共同点:归责时呈现出归责原则的类同性、责任范围的有限性及过失责任的情景性;确定赔偿主体时体现出公立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为学校设立者、私立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为教师个人的"二元"性。
刘俊仁
关键词:学生伤害事故归责赔偿主体
学生人身伤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被引量:2
2006年
当前教育法学研究中,对学生人身伤害概念的研究很少或者语焉不详。按照民法中人身权理论,学生人身伤害实质上是学生人格权的损害。从侵犯学生人格权的形式与侵权行为的特征的角度认识学生人身伤害的形式与特征,有助于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孟倩
关键词:学生人身伤害人身权人格权侵权行为
德国中小学教师对学生的监管义务被引量:9
2006年
德国中小学教师对学生承担监管而非监护义务。该监管义务不仅指教师有义务使被托付的学生免受损害,而且也指教师有义务避免他人受到学生的侵害。教师的监管义务以学校的实际生活为界限。应该根据教师职务的公职性质,依据侵权赔偿责任原则,并结合学生的教育教学实际,深刻认识具体情境中的教师监管义务。
胡劲松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
美国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归责要件及免责事由被引量:2
2006年
美国法院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案件时主要依据四个要件确定责任主体。首先被告有保护原告不受非寻常危险的责任;其次疏忽行为必须是违反了合理注意的标准;再次疏忽行为与伤害结果必须有必然因果关系;最后存在具体的伤害结果。而责任主体具有抗辩的权利,即责任主体免责,免责事由包括:政府免责、受害人过错、风险自负以及不可抗力等。
孟倩
关键词: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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