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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08DFXZ03)

作品数:3 被引量:5H指数:1
相关作者:张其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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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法律
  • 2篇三段论
  • 2篇司法
  • 2篇司法三段论
  • 1篇证明责任分配
  • 1篇完美无缺
  • 1篇规范说
  • 1篇法律方法
  • 1篇法律论证
  • 1篇法律适用
  • 1篇法律体系
  • 1篇不完备性

机构

  • 3篇山东大学

作者

  • 3篇张其山

传媒

  • 2篇法律方法
  • 1篇东岳论丛

年份

  • 1篇2014
  • 2篇2010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法律体系的建构:从完美无缺到不完备被引量:3
2010年
继传统司法三段论试图建构一个完美无缺的法律体系的努力失败之后,类型化的思维方式对完备法律体系的追求亦宣告失败。这迫使人们不得不承认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性,并将其理解成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体系。相应的,法律体系的作用也由原来的为裁判提供裁判依据转变为作为法官裁判前见和评价的知识谱系。
张其山
关键词:法律体系司法三段论不完备性
罗森贝克规范说的法律方法解读被引量:1
2014年
运用法律方法理论来重构规范说是对罗贝克森证明责任理论的继受和发展,主要涉及三个核心问题:其一,解决"不适用规范说"在克服真伪不明时法律适用的方法论困境;其二,阐述规范说将实体法规范作为证明责任分配的解释原则的合理性,以及利用法律方法确定实体法律规范的含义和证明责任分配规范的內容;其三,说明法律方法在划分实体法规范中的重要作用。
张其山
关键词:证明责任分配规范说法律方法
司法三段论的意义重构被引量:1
2010年
司法三段论是近代法治意识形态化的产物,它试图在法律领域复制逻辑三段论的作用,将法律适用过程看成是逻辑涵摄的推演,将本不应属于司法三段论的内容强加进去,从而导致了对司法三段论的误读。近来,司法三段论被作为法律论证的证立方法和逻辑结构加以重构,然而这种局限于论证过程的重构并不彻底。司法三段论最初产生于法律适用领域,应当在法律适用的视角内重构司法三段论的功能与结构,这既能描述司法裁判做出的实态,又是"法官受法拘束"的法意识形态的要求。
张其山
关键词:司法三段论法律论证法律适用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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