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09SFB3037)
- 作品数:4 被引量:14H指数:2
- 相关作者:向在胜文捷更多>>
-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跨国环境侵权救济中的司法管辖权被引量:1
- 2012年
- 在跨国环境污染日益普遍的今天,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何国法院寻求救济非常重要。大陆法系国家现有的管辖权规则以"原告就被告"和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为主,基本能够适应跨国环境侵权诉讼的需要,但普通法系国家的莫桑比克规则却成为受害人向污染来源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障碍。就国际立法而言,基于制定背景和针对性的不同,相关公约或公约草案在跨国环境侵权的集中管辖、原被告双方利益平衡等方面的政策性考量有很大不同。另外,在跨国环境侵权管辖权立法中,集中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趋势亦值得关注。
- 向在胜
- 关键词:环境污染司法管辖权
- 墨西哥湾溢油事件之法律透视被引量:4
- 2011年
- 墨西哥湾溢油事件的处置主要适用以1990年美国《油污法》为核心的油污责任法律体系。相较美国过去的相关立法和现行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制度,以《油污法》为核心的美国现行油污责任法律体系不仅极大地扩展了油污损害的赔偿范围,而且还规定了高得多的责任限额。根据美国油污责任法律体系,英国石油公司可能不仅要支付油污清理费用和范围广泛的各种损害赔偿金,而且还将面临各种刑事处罚与民事处罚。鉴于《油污法》为责任限制条款的启动规定了苛刻的条件,英国石油公司享受责任限制将极其困难。
- 向在胜
- 关键词:美国法律
- 论侵权法律适用中法院地法对外国法的限制——兼论我国涉外侵权法律适用法的未来立法选择被引量:8
- 2010年
- 在侵权法律适用领域,对外国法进行必要的限制,是各国和地区立法都采用的做法。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和地区侵权法律适用立法对外国法进行限制的做法,大概有三种模式,即英格兰模式、德国模式和日本模式。传统的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的做法具有诸多不合理性,我国未来立法应放弃此种做法。德国的采用特殊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 向在胜文捷
- 关键词: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法院地法外国法
- 欧洲一体化中环境侵权法律适用的统一被引量:1
- 2011年
- 随着欧洲一体化的逐步深入,欧洲环境侵权法律适用法的统一已成为必然趋势。在《罗马条例Ⅱ》出台前,欧洲国家在环境侵权法律适用领域的立法与实践很不统一,《罗马条例Ⅱ》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结束了这种不统一状态。条例第7条采用"总括式"立法方式,调整除核损害之外的各种类型的环境损害的法律适用问题。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不仅调整环境损害所导致的个人损害的法律适用,同时还调整生态损害的法律适用。在连结点选择问题上,条例采用"有利原则",这样不仅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
- 向在胜
- 关键词:国际私法环境侵权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