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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C820169)

作品数:14 被引量:60H指数:5
相关作者:张卫彬刘宇郭万明更多>>
相关机构:安徽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领土
  • 5篇领土争端
  • 3篇钓鱼岛列岛
  • 3篇争端
  • 3篇法院
  • 2篇地图
  • 2篇形线
  • 2篇有效统治
  • 2篇统治
  • 2篇判案
  • 2篇中印
  • 2篇主权
  • 2篇南沙群岛
  • 2篇国际法
  • 2篇法律
  • 2篇边界争端
  • 2篇U
  • 1篇东段
  • 1篇争议岛屿
  • 1篇证据可采性

机构

  • 12篇安徽财经大学
  • 1篇北京师范大学
  • 1篇上海交通大学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作者

  • 11篇张卫彬
  • 1篇刘宇
  • 1篇郭万明

传媒

  • 3篇太平洋学报
  • 1篇国际论坛
  • 1篇国际观察
  • 1篇现代国际关系
  • 1篇当代法学
  • 1篇西北大学学报...
  • 1篇现代法学
  • 1篇当代亚太
  • 1篇法学论坛
  • 1篇北京理工大学...
  • 1篇东方法学

年份

  • 2篇2015
  • 1篇2014
  • 3篇2013
  • 7篇2012
1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中印领土西段边界争端中的证据分量问题——基于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判案证据规则视角
2015年
近年来,中印西段领土边界纠纷呈现升温趋势。从证据分析角度看,1684年和1842年条约因相关条款含糊不清而缺乏证据效力;同样,印度主张的各种地图也缺乏证明价值。与之相比,历史证据和有效管理证据证明我国对西段地区具有领土主权。印度以实际控制为据企图对抗我国对阿克赛钦地区的领土主权,因1959年关键日期已"固化"其归属于中国,所以其采取的任何嗣后利己行为不具有可采性。虽然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印两国为了维持边界的稳定谈签了一系列协定,但鉴于印度依据片面理解的实际控制线,不断在西段部分地区制造各种事端,故我国应对此采取切实有效的反措施,进而为通过谈判解决领土争端提供法理和相关证据基础。
张卫彬
中日钓鱼岛之争中的有效统治证据分量考被引量:4
2012年
有效统治作为一国对争议区域行使主权活动的行为,已经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但是,有效统治并非一种法律权利,当有效统治行为与体现权原的权利发生冲突时,后者处于优先的地位;而且,有效的国际条约具有决定性分量。同样,中日钓鱼岛列岛争端中所涉及的相关条约应具有优先性。但是,不应忽视历史证据,尤其是有效统治证据的分量。为了巩固我国对钓鱼岛列岛享有的历史主权,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统治措施,进一步彰显主权。
张卫彬
关键词:有效统治钓鱼岛列岛
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中的关键日期问题——中日钓鱼岛列屿争端关键日期确定的考察被引量:17
2012年
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实践中,基于国家主权平等的要求,坚持当事方提供证据自由原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不加甄别地采纳所有的证据。鉴于领土争端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国际法院针对个案特殊情况,对证据可采性隐含适用了一些限制条件。关键日期一般决定着证据的可采性。对于在关键日期之后当事方的行为,国际法院通常不予考虑,除非该行为是先前行为的正常继续。而且,国际法院强调,在关键日期之后的当事方提供的利己证据,同样不具有可采性,并不存在分量大小的问题。关键日期证据排除规则对于解决钓鱼岛列屿争端具有重要意义。在关键日期之后,日本为了巩固对我国钓鱼岛列屿主权要求而采取的利己措施或试图取得有效统治之证据不具有可采性。
张卫彬
关键词:证据可采性
国际法庭确定领土边界争端中地图证据分量考——U形线地图在解决南沙群岛争端中的作用被引量:5
2012年
由于地图通常能够对确定边界的位置起到重要的证明作用,因而国际法庭十分重视其证据功能。在司法实践中,国际法庭一般会根据个案的情况赋予地图相应的分量,且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认定地图分量大小的比较规则。尤其是,随着空中和卫星图像技术的发展,地图的可靠性越来越高,这对于解决当事方领土边界争端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尽管如此,鉴于地图的来源、比例、技术和专业技能与精度,以及当事方随后的适用等因素,国际法庭对地图作为可采信证据仍持审慎态度。国际法庭在实践中适用的地图分量大小比较规则对解决南沙群岛争端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体现中国官方意图并长期得到相关争端方默认或承认的U形线地图,对南沙争议岛礁归属的判定具有不可反驳的推定效力,等同于法律权利。
张卫彬
关键词:地图国际法庭南沙群岛
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案述评被引量:3
2013年
新近一段时期以来,针对一些国家之间争议岛屿的主权归属问题,国际法院适用了多重分级判案规则。国际法院2012年11月对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案的判决就是这方面的最新案例。经过审查,国际法院最终主要以有效统治作为判案依据将阿尔布开克礁群等7个岛屿判归哥伦比亚所有,而且明确了领土条约中对"附属岛屿"界定的解释规则,以及关键日期的确定及对证据可采性的影响。国际法院的判案法理及相关证据规则虽然存在某些令人难以信服之处,但对于中国等沿海国家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张卫彬
关键词:争议岛屿国际法治
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中推定的适用问题——兼谈对解决我国南沙群岛主权争端的启示被引量:1
2012年
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方面认为,如果当事方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或直接证据以证明其领土主权的主张,推定得以审慎适用。国际法院所适用的推定包括不可反驳的推定、可反驳的推定和事实推定等。与可反驳的推定相比,不可反驳的推定不能通过证据推翻推定的事实。可反驳的推定与证明责任的转移存在着关联性。而且,可能解除或加重原告证明责任的分量。但是,推定的适用仅部分转移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非对全部证明责任的颠倒。国际法院关于推定的适用,对我国解决南海诸岛主权争端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体现中国政府意志的"九段线"地图,以及越南等邻国对之予以承认或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对证明南沙群岛是我国的固有领土,具有不可反驳的推定效力。
张卫彬
关键词:领土争端法律推定南沙群岛
中印领土东段边界争端中的证据分量问题——基于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判案证据规则视角被引量:3
2015年
近年来,中印领土边界纠纷呈现升温趋势。从证据分析角度,1914年"西姆拉条约"因西藏地方政府没有缔约权,以及没有反映当时中国政府明确的意思表示而缺乏证据效力,没有任何分量。同样,"西姆拉条约"的"附属地图"及尼赫鲁私人日记缺乏证明价值。与之相比,历史证据证明我国对东段地区具有领土主权。对于印度以实际控制证据为据企图对抗我国对藏南地区的领土主权,因1914年关键日期已"固化"其归属于中国,所以印度采取的任何嗣后利己行为不具有可采性。鉴于国际司法仲裁实践日益重视实际控制的效力,我国应采取切实的管控措施,进而为通过谈判解决领土争端提供事实主张的证据基础。
张卫彬
关键词:领土争端
TPP知识产权最大化国际保护新发展析论——以著作权若干规则为切入点被引量:8
2014年
美国主导下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因其高度的保密性,使知识产权谈判文本潜藏利益失衡的风险。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该文本在临时复制权、平行进口、保护期限、权利限制和例外以及著作权推定诸多规则中呈现知识产权最大化国际保护趋向,从而总体上体现出"TRIPS-plus"的法律属性。对此,中国应加大TPP法律层面的研究,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并积极准备相应预案,择机加入TPP谈判,以争取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的国际话语权。
刘宇
关键词:著作权
中日钓鱼岛之争中美国立场的考察
2013年
中日钓鱼岛之争是美国一手制造的,美国因素不可或缺。美国政府一面声称对钓鱼岛主权归属不持立场,另一面却扬言《美日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这就存有适用钓鱼岛说和不适用说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尽管与美国政府的立场相比,其国内多数学者及相关人士所提出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也存在以《旧金山和约》和《归还冲绳协定》所涉条款合法有效为前提。美国政府理应尊重历史和国际法,承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领土。同时,中美日学界应加强对钓鱼岛问题的共同研究,厘清相关历史和法理问题,进而推动中日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岛屿争议。
张卫彬
我国海、岛权利归属争议解决原则适用优劣顺位分析
2012年
针对中国和相关邻国在东海、南海的主权争端,在国际法框架下,相关国家应该在尊重历史性权利的前提下,以陆地决定海洋作为实现公平的标尺,从而最终达成海洋权利归属的有拘束力的协议。
郭万明
关键词:公平原则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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