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C820027)
- 作品数:6 被引量:44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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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领域立法的价值理性反思
- 2013年
- 社会领域立法对于妥善处理社会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意义重大。社会领域立法的价值选择要坚持公正原则、兼顾原则、民主原则和必要的差别原则。我国社会领域立法要坚持宁缺毋滥的立法思维,避免权利倾斜配置过程中利益保护的简单化处理。其制度安排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同时,还要加强对社会领域立法前的"影响评估",达到法律资源和社会效益的优化配置。
- 高志刚
- 关键词:社会领域立法
- 回应型司法制度的现实演进与理性构建——一个实践合理性的分析被引量:29
- 2013年
- 回应型司法,是司法机关对社会诉求所作出的回答或响应。回应型司法具有主动性、灵活性、参与性、民主性。回应型司法追求实质合理和形式合理的融合、目的合理和结果合理的统一、主体合理和行为合法的统一。在制度建构方面,回应型司法的基本理念是体现适度回应的渐进改革,通过建立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建立通畅、理性的沟通与回应渠道,促使中国司法走出目前的困境。
- 高志刚
- 关键词:回应型司法
- 侵犯商标权刑事犯罪罪量认定思路之把握——基于湖南农民售假被处天价罚金事件所展开的分析被引量:3
- 2013年
- 一、问题的引出
2011年12月中旬.包括央广新闻在内的全国多数媒体报道了湖南省桂阳县农民李清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贴有“鄂尔多斯”、“恒源祥”等商标的假冒羊毛衫.获利1万元左右.被鄂尔多斯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51万元的事件。
- 唐震
- 关键词:刑事犯罪罚金农民商标权天价售假
- 法院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探析被引量:3
- 2014年
- 为避免在重大敏感案件中的舆情危机和被动局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法院系统逐渐得到推行。这一实践探索是对司法权性质的悖反,增加了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致使法院审判目的指向混乱,容易形成普遍性的法院信任危机,在试行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为此,需要在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取向的基础上,厘清法院职权界限,客观评判"法院案件社会风险评估"的实践合理性,探寻法院减少社会稳定风险的发展路径,以达到既回应社会,又树立法院权威的目的,确保司法改革符合法治理念。
- 高志刚
- 关键词:法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食品安全法》中“预防原则”之立法检讨——以食品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为中心被引量:3
- 2014年
- 预防原则是基于危害发生前的保证和防犯的考虑,在我国立法中设置了食品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但是该制度与比较法视野中预防原则的概念和实践存在一定区别,使得食品安全法中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功能发挥受到了一定影响,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完善需要在程序、机制及司法审查诸方面借鉴和参考预防原则的核心内容,以真正促进食品安全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在实践中的有效运行。
- 黄辉
-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检讨
- 行政协助行为基本要素解析被引量:6
- 2013年
- 行政协助具有实现行政职能一体化,提高行政活动效能的功能,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具有广阔适用空间。行政协助行为在主体资格、权限要求、适用要件、法律依据、法律效果等五个方面均有研究之必要。行为主体特征为对协助事项具有职权、具有独立法律地位、行政主体之间无隶属关系;被请求主体对整个行政任务不具有权限、请求主体对协助事项可以具有权限;协助行为的实施应当以请求主体提出请求、实施主行为以及主行为在先发生三个要件为前提;协助行为的法律依据原则上是被请求主体适用的法律,对于跨界协助行为则要注重法律依据效力的统一,对于国际行政协助还要体现协议效力优先原则;协助行为的法律效果要根据行为类型和方式确定效果的归属,区别行为所涉对象把握效果的双重性,依据行为阶段和性质分析效果的影响。
- 唐震
- 关键词:行政协助行政主体行政权限法律依据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