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C820064)
- 作品数:4 被引量:40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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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投资协定一般例外条款研究——与WTO共同但有区别的司法经验被引量:12
- 2014年
- 近年来,以条约为基础的投资仲裁案件不断涌现,过分倾向于投资者保护的国际投资仲裁制度饱受批评,发达国家积极推进国际投资协定制度改革,包括增加新条款以重新平衡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间权利义务。本文探讨国际投资协定是否有必要增设一般例外条款,如GATT第20条,允许东道国为实现保护如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等目标而豁免投资保护义务,以确保国际投资协定与国家公共政策之间的一致性。
- 梁丹妮
- 关键词:国际投资协定WTO一般例外条款
- 论双边投资条约中的不排除措施条款——以ICSID专门委员会撤销Sempra案与Enron案裁决为视角被引量:6
- 2011年
- 2010年I,CSID专门委员会先后撤销了Sempra案、Enron案的裁决,围绕《美阿BIT》第11条的解释与适用、及其与危急情况之习惯国际法的关系,国际社会展开了激烈讨论。在肯定作为BIT安全阀条款之一的"不排除措施条款"是仲裁庭审理案件应适用的准据法,其适用顺序应优先于危急情况之习惯国际法规则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国际社会对BIT中东道国根本安全利益与外国投资者利益冲突与协调的热议,提出中国对外缔结BIT时应慎重考虑"不排除措施条款"。
- 梁丹妮
- 关键词:双边投资条约习惯国际法
- 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审查标准之反思被引量:5
- 2013年
- 东道国公共健康措施屡屡被质疑违反了国际投资协定下"间接征收"或"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仲裁庭在审查东道国公法行为时主要遵从一般商事契约规则,而并未按国际法审查主权国家公法行为的惯例对东道国公益管制的权力予以尊重。参考国际投资条约仲裁、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欧洲人权法院基于成员方对体制事前和事后控制能力、民主投入能力及功能的实践经验,对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可考虑采取较WTO涵盖协定下相称性标准和欧洲人权法院政策空间标准更为宽松的公法审查标准。
- 王燕
- 关键词:公法行为
- 国际投资条约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问题研究--以“伊佳兰公司诉中国案”为中心的分析被引量:21
- 2012年
- 外国投资者援引国际投资条约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适用第三方条约争端解决条款的情形在实践中屡见不鲜。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个案仲裁庭对最惠国待遇条款能否扩及争议解决事项的问题看法不一,而理论界亦存在激烈争论,并直接导致新近国际投资条约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限定。近期我国首次被外国投资者诉至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其中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必将是我国应对的首个重大问题。我国未来缔约实践中应当对该条款的适用范围作出必要的限制。
- 梁丹妮
- 关键词:国际投资条约最惠国待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