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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C820086)

作品数:6 被引量:18H指数:4
相关作者:彭海青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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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刑事
  • 2篇司法
  • 2篇量刑
  • 2篇量刑程序
  • 1篇定罪
  • 1篇刑事司法
  • 1篇刑事司法改革
  • 1篇移送
  • 1篇移送管辖
  • 1篇引论
  • 1篇影响因素
  • 1篇证明标准
  • 1篇中国模式
  • 1篇司法改革
  • 1篇司法权
  • 1篇司法权威
  • 1篇推定
  • 1篇判后答疑
  • 1篇重审
  • 1篇主义

机构

  • 6篇北京理工大学

作者

  • 6篇彭海青

传媒

  • 1篇学术交流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 1篇法学评论
  • 1篇湖北社会科学
  • 1篇社会科学家
  • 1篇现代法学

年份

  • 1篇2014
  • 5篇2011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推进之路——由两个《证据规定》的出台所引发的思考被引量:2
2011年
两《证据规定》的意义远不止于遏制刑讯逼供,防止冤案发生,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等方面,还可以从中汲取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推进方面的一些有益经验。这些经验主要包括:刑事司法改革应当采取现实主义的态度、改革应当由利益所涉机关联合推动、以"急用"与"共识"双重标准来选定改革内容、以法学界的智慧作为智力支持、及时出台改革规范的后续保障措施等。
彭海青
关键词:《证据规定》刑事司法改革现实主义中国模式
刑事裁判共识引论被引量:4
2011年
共识理论与刑事裁判在问题的起点与终点、解决认识问题的观念、基本要求等方面都有契合之处,表明将共识理论引入刑事裁判问题中是可行的。刑事裁判共识在主体、对象、程度与形成方法上都有其特殊性。传统价值理论的研究主要存在两个缺陷:一是视野局限;二是深度不够。刑事裁判共识理论与传统价值理论具有一致性,可以统一,但又有所超越,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价值理论的缺陷。然而,刑事裁判共识理论也与传统价值理论存在冲突,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对待。
彭海青
英国量刑证明标准模式及理论解析被引量:4
2014年
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英国通过判例逐步建立了量刑证明标准的规范体系,可称之为"严格的倾斜标准模式"。英国量刑证明标准模式的运作机理可以从经验主义传统、无罪推定原则、功利主义思想等方面进行理论解释。英国量刑证明标准规范在其本国获得普遍认同,然而有鉴于制度移植的风险,从比较法角度透过表象深入洞察英国量刑证明标准模式的运行机理,对于创造性地建设中国量刑证明标准模式,比直接借鉴其证明标准的内容更加可靠。英国量刑程序运行方式至少给我们完善相关制度以思考路径方面的启迪:一是量刑证明标准确立与发展的理论指导——刑事审判的基本原理;二是量刑证明标准确立与发展的动力——司法实践需求;三是量刑证明标准确立与发展的方法——从个案到规则。
彭海青
关键词:量刑程序证明标准经验主义无罪推定功利主义
“判后答疑”的优势及其规范化探索被引量:4
2011年
"判后答疑"是基于实践需求而生发的一项改革探索,其在止纷息诉、深化审判公开原则、节省司法资源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学界对其合理性存在质疑声音,各地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做法各异,影响了法制统一与对当事人的平等保护。解决"判后答疑"规范化问题,应当首先在理论上为其"正名",然后从答疑案件范围、适用对象、答疑主体、有权要求答疑的主体、答疑的方式、答疑的期间、答疑后的处理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
彭海青
关键词:判后答疑司法权威
定罪量刑程序关系模式及其影响因素被引量:4
2011年
域外定罪量刑程序可分为定罪量刑程序分离和定罪量刑程序合一两种模式。鉴于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在维护辩护权行使、彰显诉讼民主、体现人文观念、实现实体公正等方面的优势,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应当成为我国的改革方向。定罪量刑程序关系模式的形成主要受诉讼理念、人权保障方式、陪审制形式以及审判前程序设置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在借鉴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时,应当充分考虑本土因素,即在量刑程序中的人权保障上,应当注意国家、被告人、被害人、社区四方利益的兼顾与均衡;在定罪量刑主体的选择上,是否引入陪审团制需要具体分析;在对待罪状认否程序的态度上,没有必要单独设置罪状认否程序;在量刑程序的独立程度上,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也许更具有现实可接受性。
彭海青
关键词:定罪量刑影响因素
论有效复审
2011年
有效复审意味着对于一审程序所未解决的社会冲突能够在复审程序中予以解决,而不需诉诸再审程序或者其他途径。有效复审的实现受制于案件提交复审的可能性、原审法院的独立性、复审法院的中立性、复审审判对象的全面性等条件。据此,我国复审制度应当从修改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理顺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之间的配合、制约关系、强化原审法院的独立性、扩充复审的审理对象、改革发回重审规则等方面作出调整。
彭海青
关键词:移送管辖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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