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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42306010)

作品数:2 被引量:1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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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权力
  • 1篇道德
  • 1篇权力道德

机构

  • 2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2篇沈玮玮
  • 2篇赵晓耕

传媒

  • 1篇浙江社会科学
  • 1篇法治研究

年份

  • 1篇2012
  • 1篇2011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古代中国免官复叙法的实践与经验
2011年
汉代以来,免官复叙便被经常使用,但随意性强,尚未形成定制。魏晋南朝之时,律法仅对免官的禁锢期进行了简要的规定,但形同虚设。直至北魏,将免官三载而降阶复叙定为常法,但仍旧简略。唐律增加免所居官条,免官复叙之法仍从北魏,并无显著变化。宋代官制繁杂,复叙种类之多,独自成体系的叙复之法形成。免官仅作为附加刑使用,免官复叙不再单独规定。待至明清,免官作为附加刑的地位得以改变,行政与刑事处罚有所区分,免官复叙之法体系渐成。免官复叙法的运用对古代中国的权力运作有一定的制衡效果,同时也维护了古代官场的道德水平。
沈玮玮赵晓耕
关键词:权力道德
论古代中国免官复叙法的实践与经验被引量:1
2012年
汉代以来,免官复叙便被经常使用,但随意性强,尚未形成定制。魏晋南朝之时,律法仅对免官的禁锢期进行了简要的规定,形同虚设。直至北魏,才将免官三载而降阶复叙定为常法,但仍显简略。唐律增加免所居官条,免官复叙之法仍从北魏,并无显著变化。宋代官制繁杂,复叙种类增多,独自成体系的叙复之法形成。免官仅作为附加刑使用,免官复叙不再单独规定。及至明清,免官作为附加刑的地位得以改变,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所区分,免官复叙之法体系渐成。而免官复叙法的运用对古代中国的权力运作有一定的制衡效果,同时也维护了古代官场的道德水平。
沈玮玮赵晓耕
关键词:权力道德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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