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FX0908)
- 作品数:3 被引量:2H指数:1
- 相关作者:曹慧丽邓国良更多>>
- 相关机构:江西警察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解读警察执法运行中的告知程序被引量:1
- 2010年
- 作为法律规制的显性、刚性的告知程序,在整个执法流程中是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重要的程序规则,可以说,它始终伴随着执法运行的整个过程。不论是警察行政执法抑或刑事执法的运行过程中,执法行为的启动、决定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都设定了相应的告知程序。法律设定的告知程序是指警察机关将处理(罚)决定程序中的过程、事实、理由、依据或者结果的信息告知当事人,通过履行告知程序,彰显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合法性与规范性,以体现法律对当事人权利与尊严的尊重与关怀。执法实践中故意规避告知程序、厌恶告知程序、采取欺骗的方式敷衍当事人、采取事后补办手续的方式等现象损害了程序的严肃性。其完善的途径与措施是确立健康的程序观念,摒弃病态的程序观念;确立规范的程序观念,剔除失范的程序观念;构建执法程序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尊重程序的意识,不断推动和促进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与发展。
- 邓国良
- 关键词:警察执法告知程序法律后果
- 公安行政执法程序规则存在的缺失与完善研究——以司法审查和公安执法质量考评为视角被引量:1
- 2010年
- 公安行政执法程序规则缺失表现为办案步骤不合法,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使用不规范,调查询问程序违法,告知程序严重缺失,办案期限未严格按法定期限执行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公安行政执法程序规则缺失的问题,应增强程序正义意识,建立优良的执法环境,构建公安行政执法程序规则标准体系。
- 曹慧丽
- 关键词:司法审查
- 正当程序视角下的劳动教养制度变革
- 2009年
- 现行劳动教养现行制度存在审批决定程序不够规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等问题。应建立违法行为矫治制度取代劳动教养现行制度。违法行为矫治的重点是审批程序的合理构建。违法行为矫治需贯彻正当程序的理念,建立裁审分离制度,实行违法行为矫治决定权的司法化。
- 才凤敏
- 关键词:劳动教养正当程序违法行为矫治裁审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