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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CFX041)

作品数:16 被引量:55H指数:5
相关作者:吴常青谢小剑杨飞吴轩陈在上更多>>
相关机构:天津商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理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5篇政治法律
  • 1篇理学

主题

  • 8篇侦查
  • 4篇司法
  • 4篇检察
  • 4篇犯罪
  • 3篇职务犯罪
  • 3篇审查
  • 3篇司法审查
  • 3篇情报
  • 3篇羁押
  • 2篇侦查措施
  • 2篇侦查权
  • 2篇指定居所监视...
  • 2篇私权
  • 2篇技术侦查
  • 2篇技术侦查措施
  • 2篇监视居住
  • 2篇检察机关
  • 2篇法院
  • 1篇动机
  • 1篇刑事

机构

  • 10篇天津商业大学
  • 2篇江西财经大学
  • 2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铁道警察学院
  • 1篇天津市红桥区...
  • 1篇天津市人民检...
  • 1篇天津铁路运输...

作者

  • 10篇吴常青
  • 2篇谢小剑
  • 2篇杨飞
  • 1篇蒋和平
  • 1篇陈在上
  • 1篇李晨蕾
  • 1篇吴轩

传媒

  • 4篇情报杂志
  • 2篇江西警察学院...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河北法学
  • 1篇学术界
  • 1篇海南大学学报...
  • 1篇人民检察
  • 1篇南京大学法律...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北方法学
  • 1篇厦门大学法律...

年份

  • 1篇2017
  • 3篇2016
  • 6篇2015
  • 1篇2014
  • 4篇2013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欧盟法视野下的情报部门元数据监控——以欧洲法院数字权利案为视角被引量:7
2016年
[目的/意义]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与对通讯内容进行监控相同,情报部门对元数据的监控亦会严重干涉被监控者的基本权利。因而如何规制情报部门元数据监控从而在国家安全维护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之间取得平衡遂成为当前各国亟待解决的问题。[方法/过程]通过分析《数据保护指令》《数据保存指令》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对情报部门元数据监控的规制,以及2014年欧洲法院数字权利案的基本法理。[结果/结论]可以得出:欧盟法对情报部门元数据监控的规制一直处于国际社会前列;数字权利案明确情报部门元数据监控会干涉公民表达自由权、个人生活权和个人数据权,并为情报部门元数据监控设置更高的标准;该案判决对欧盟成员国影响深远,也对包括我国在内的欧盟以外国家和地区极具参考价值。
吴常青薛大政吴轩
关键词:元数据情报部门欧盟法欧洲法院
日本检察侦查权监督制约机制及其启示——以邮费优惠案为例被引量:4
2013年
日本检察官素有"刑事司法脊梁"之美誉,不过,2009年发生的邮费优惠案中检察官大量滥用侦查权力的行为,使得日本检察机关遭到广泛质疑,声誉扫地。该案反映出,检察侦查过程中的非法讯问难以遏制、内部监督在防止侦查权滥用方面乏力等问题。进一步分析,这些问题与日本检察官"成果主义"司法文化、法官对检察官的顺从等深层次原因密切关联。中日两国在司法传统、诉讼文化、检察侦查权配置及其监督制约方面有诸多共性,这使得日本检察侦查权监督制约机制及其实践对我国相关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吴常青
关键词:检察侦查权
诱惑侦查的是非之争与规则细化被引量:6
2015年
尽管对诱惑侦查的争论从未间歇,但深植其中的实践理性与人权保障的终极目的使之生命力愈发顽强。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151条增设"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与"控制下交付"等关涉诱惑侦查的具体内容将进一步提升侦查的法治化水准。然而,如此重要且倍受争议的内容却用了及其简略的法律条文,不仅难以消解人们对该制度存在的一贯争议,而且极易导致其实践"失灵"抑或"变异"。鉴于此,有必要从程序操作规范的角度对诱惑侦查的司法适用规则予以补充与细化,力促实现侦查主体法定化、案件范围类型化以及判断标准可控化等,并适时创设"后司法审查制度",以促生该制度理性的最大化实现。
陈在上
关键词:诱惑侦查私权保障
美国涉外情报监控法院制度研究被引量:1
2017年
[目的/意义]美国1978年颁布的《涉外情报监控法》建立了涉外情报监控法院制度,但因该制度存在诸多问题难以发挥制约情报监控权的功能。如何改革该制度以平衡国家安全和公民权利保障遂成为美国涉外情报监控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方法/过程]运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规范分析等方法,分析涉外情报监控法院制度的建立、发展和社会各界对该制度的批评及回应。[结果/结论]研究表明,该制度存在缺乏对抗性、秘密性、法官选任不合理和缺少必要知识信息等问题。2015年《自由法案》虽力图通过改革解决上述问题,但结果不尽人意,进一步改革的呼声不断。美国涉外情报监控法院制度的经验教训对我国相关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吴常青薛大政李晨蕾
关键词:司法审查
论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审批的完善
2013年
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是防范技术侦查权不当干涉公民基本权利的关键环节。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虽赋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权,却在技术侦查措施审批上延续着一贯的神秘性。类型化视角,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有法官决定型、检察官决定型和警察决定型三种各具利弊的类型。鉴于技术侦查干预公民权利的严重性,现代主要法治国家无不对其审批有明确的规范,且朝权力限制更为严格的方向发展。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导向,未来我国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应从神秘走向规范,具体应通过立法或解释对审批主体、程序、紧急情况下审批予以规范。
吴常青
关键词:职务犯罪技术侦查审批
检察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证分析——以T市检察机关为例被引量:12
2014年
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T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仅对6人适用指定监视居住,调查表明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指定监视居住的功能异化为羁押措施、侦查保障措施,指定监视居住替代逮捕的功能未能实现。完善指定监视居住适用问题的措施包括:规范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的讯问,合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内的人身自由,强化对指定监视居住的内外监督等方面。
谢小剑赵斌良
关键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羁押侦查人身自由
美国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大陪审团调查及启示被引量:2
2013年
大陪审团制度是美国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其发挥着防止公民遭受政府不当追诉的屏蔽功能和作为追诉机关利器的调查功能。相对于屏蔽功能的衰落,美国大陪审团的调查功能运用日益频繁,作用更为突出,原因在于大陪审团调查所具有的优势——强制取证权、豁免权以及调查程序的秘密性等。由于职务犯罪案件的特质,使得其与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存在诸多不同,
蒋和平王坚
关键词:大陪审团制度职务犯罪侦查刑事司法制度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
俄罗斯审前羁押司法审查的经验及其启示被引量:9
2015年
从1992年开始,俄罗斯通过修法和立法逐步确立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俄罗斯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发展历程艰辛,在权力博弈等诸多因素影响下,采渐进主义进路。但审前羁押司法审查的实践效果不尽如人意,其最主要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俄罗斯司法独立程度不高。俄罗斯审前羁押司法审查的立法与实践经验对于具有类似司法传统的我国极具参考价值。
吴常青杨飞
关键词:审前羁押司法审查检察监督司法独立
中国台湾地区情报通讯监察制度研究被引量:1
2016年
[目的/意义]中国台湾地区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情报通讯监察制度,其情报通讯监察法制化的经验及教训对中国大陆地区相关制度的构建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方法/过程]采取历史分析方法对情报通讯监察法制的演进进行考察,通过对情报通讯监察的对象、核准程序、期间、方式、取得资料的使用、监督制约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法律规范分析。[结果/结论]分析发现,中国台湾地区情报通讯监察制度在价值定位上过于偏袒"国家"安全利益,混合立法模式导致情报通讯监察在适用"通保法"时存在不少问题,情报通讯监察的发动要件、事前审批和监察方式等具体制度也存在缺陷。情报通讯监察制度价值的再平衡、立法模式的重新选择以及具体制度的改革完善是未来发展不可忽视的问题。
吴常青
Deviation between Expression and Practice: Theoretical Reflection on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of Duty Crime
2015年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generates from China's investigation practice of duty crime spontaneously.The deviation between expression and practice of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has both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doing more harm than good.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the benefit drive mechanism of actors of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should be changed from two aspects:to make mechanism of target assessment scientific and to evade risks from objects being investigated;legal consequences for violating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procedure,implementation mechanism and supervision and restriction mechanism of right to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should be reasonably established.
Wu Changqing Dai Jiabao
关键词:利益驱动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法律后果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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