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 作品数:671 被引量:2,632H指数:22
- 相关作者:张金钟石旭雯刘玮玮焦艳玲李志强更多>>
- 相关机构:天津师范大学心理与行为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化科学更多>>
- 中医心理学研究的三重障碍
- 2007年
- 王英
- 关键词:中医心理学
- “太极”的概念及时间涵义被引量:4
- 2012年
- "太极"是易学的基本概念,有"本原"和"无形"两种基本内涵。汉代以"浑沦"解释,侧重本原涵义;魏晋以"无"解释,侧重无形涵义;唐代兼综汉魏之说,为本原与无形的内在契合,阐明象数依据;宋代则分化出"无极"概念,独立表达无形涵义。太极概念在历代诠释中始终保持两种内涵的统一。太极概念具有深刻的时间哲学意蕴,本原和无形分别表示时间发生的可能和无时间的永恒境域,并统一为时间之源。
- 王汐朋
- 关键词:太极
- 情理主义伦理精神形态及其中国意义
- 2014年
- 中国情理主义之所以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传统,不仅在于契合了中国血缘文化的文明路径,而且其伴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历程建构了一套"伦理世界—道德世界—生活世界"内在有机统一的伦理精神体系,为中国人遭遇的生命困境提供了解释系统和超越之路:从血缘关系出发的"伦理世界"为生命的安顿提供了伦理支撑;以性情论为人性预设的"道德世界"为个体生命追求"乐"的精神境界提供了精神动力;情理精神在"生活世界"的渗透培育了独特的中华民族精神,即宽和融通的中庸精神、以血缘亲情为源头的仁爱精神以及刚健进取、知足常乐并行的乐观精神。尽管中国情理精神传统与中国现代化过程存在矛盾和冲突,但是它所展现的契合人的生命生活的价值真理在现代社会中仍具有鲜活的生命力。
- 郭卫华
- 关键词:伦理世界道德世界
- 关于推进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被引量:17
- 2010年
- 结合近年来我校对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探索的实际,提出通过构建医学人文素质选修课的课程体系,以突出人文素质教育的针对性和综合性;通过加强医学生人文素质选修课的教学管理以及融情景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的第二课堂建设,进一步推进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
- 孙伟韦勤王蕾
- 关键词:医学生人文素质医学教育
- 关于死胎的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3
- 2010年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发生死胎、死婴被弃案,卫生部对此出台新批示,但在死胎处理方面仍缺少具体的法律规定,存在着争议。从伦理和法律的角度出发,分析死胎的特殊性,从理论上探讨死胎的法律属性、所有权归属,并对死胎的捐献等特殊情形进行理性的思考,为完善我国相关民法制度提出建议。
- 俞佳傲李博
- 关键词:死胎法律属性所有权归属捐献
- 医学院校法学二学位教育的意义与路径探讨
- 2011年
- 本文结合天津医科大学举办法学二学位教育的实践,论述了医学院校开办法学二学位教育的意义,包括促进医学模式的转型、提高学生的自身修养和就业竞争力;同时,从学制、课程设置、论文写作和实习等方面,探讨了医学院校法学二学位教育的教学模式。
- 柏茗
- 关键词:医学院校法学教学模式
- 运用循证医学理念谈原发性卵巢癌的现代治疗模式
- 2003年
- 原发性卵巢癌以其早期无明显症状,晚期广泛种植转移为其生物学特点,其治疗模式应采用其特有 的手术方式即肿瘤细胞减灭术,辅以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综合治疗模式,遵循循证医学理念,达到量效平 衡。
- 刘恩令糜若然张金钟
- 关键词:原发性卵巢癌循证医学
- 论当代文化人的新特征
- 2013年
- 当代文化人表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准确地把握这些特点对于当代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代文化人是指有知识的人,受过教育的人,从事脑力劳动和从事精神生产的人。有知识的人表现为有智慧、有批评精神、有独立人格和学术品行;受过教育的人懂得如何学习、有主体性、精神生活丰富、有德性;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创造知识、传授知识、管理知识和实现知识;从事精神生产的人的劳动是一种创造性、求新性、探索性的劳动。
- 苏振兴
- 关键词:文化人
- 拜占廷古典文化传统论析
- 2010年
- 在拜占廷的各类学校中,无论是通用语言,还是教育内容、教学方式一直沿袭古希腊的教育传统;同时,各地兴建的众多图书馆,不仅保存了大量珍贵的古典文献,更为拜占廷的古典文化研究提供了重要保障。拜占廷长期保持的古典文化传统,使其即使到了帝国末期仍出现了空前的文化繁荣景象,即所谓的"帕列奥列格文艺复兴"。
- 张俊芳
- 关键词:拜占廷古典文化
- 论食品药品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的缓和被引量:5
- 2018年
- 针对食品药品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举证难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食药规定》创设了举证责任缓和的证明规则。按照该规则,受害人只需初步证明因果关系存在,法律即推定因果关系成立,除非生产商或者销售商能够反证推翻。举证责任缓和的本质是一种法律推定,它以降低证明标准的方法来实现减轻受害人举证负担的目的,与举证责任倒置、证明妨碍排除、事实自证等都存在差别。在举证责任缓和适用的过程中,受害人对因果关系存在的证明只需达到一般盖然性标准即可产生法律推定的效果,在发生大规模群体损害的情况下,则可以采用流行病学的证明标准。
- 焦艳玲
- 关键词:因果关系举证责任推定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