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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作品数:2,156 被引量:4,392H指数:26
相关作者:董邦俊夏勇苏彩霞徐立周详更多>>
相关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622篇期刊文章
  • 49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471篇政治法律
  • 103篇经济管理
  • 85篇文化科学
  • 24篇社会学
  • 15篇医药卫生
  • 10篇哲学宗教
  • 7篇自动化与计算...
  • 4篇环境科学与工...
  • 4篇文学
  • 4篇理学
  • 3篇军事
  • 2篇天文地球
  • 2篇农业科学
  • 2篇历史地理
  • 1篇生物学
  • 1篇化学工程
  • 1篇建筑科学
  • 1篇交通运输工程
  • 1篇艺术

主题

  • 401篇犯罪
  • 317篇刑法
  • 272篇刑事
  • 142篇司法
  • 118篇侦查
  • 108篇法律
  • 74篇规制
  • 71篇法益
  • 56篇刑事政策
  • 50篇社会
  • 49篇诈骗
  • 49篇非法
  • 47篇网络
  • 45篇诉讼
  • 43篇刑法修正
  • 43篇法治
  • 42篇刑罚
  • 42篇刑法修正案
  • 42篇修正案
  • 40篇法定

机构

  • 1,671篇中南财经政法...
  • 12篇北京师范大学
  • 9篇武汉大学
  • 6篇湖北警官学院
  • 6篇信阳师范学院
  • 5篇中国人民公安...
  • 5篇甘肃政法大学
  • 4篇华中科技大学
  • 4篇三峡大学
  • 4篇中南民族大学
  • 4篇中国民航大学
  • 3篇楚雄师范学院
  • 3篇华东政法大学
  • 3篇河南大学
  • 3篇湖北第二师范...
  • 3篇凯里学院
  • 3篇南京信息工程...
  • 3篇湖北省人民检...
  • 3篇哥本哈根大学
  • 2篇广西广播电视...

作者

  • 67篇童德华
  • 58篇董邦俊
  • 39篇夏勇
  • 34篇周详
  • 26篇杨宗辉
  • 25篇程红
  • 23篇齐文远
  • 22篇王良顺
  • 21篇胡向阳
  • 18篇周凌
  • 16篇苏彩霞
  • 16篇董少平
  • 15篇李正新
  • 15篇郭泽强
  • 15篇王均平
  • 14篇刘杰
  • 14篇徐立
  • 12篇付凤
  • 11篇焦俊峰
  • 10篇刘建华

传媒

  • 96篇湖北警官学院...
  • 82篇商情
  • 70篇中南财经政法...
  • 41篇财经政法资讯
  • 35篇中国刑警学院...
  • 35篇现代商贸工业
  • 28篇山东警察学院...
  • 27篇法制与经济
  • 26篇知识经济
  • 25篇法商研究
  • 24篇大观周刊
  • 22篇江苏警官学院...
  • 20篇人民检察
  • 19篇刑法论丛
  • 18篇社会科学动态
  • 16篇广西大学学报...
  • 16篇铁道警察学院...
  • 16篇河南警察学院...
  • 14篇黑龙江省政法...
  • 13篇犯罪研究

年份

  • 2篇2024
  • 93篇2023
  • 122篇2022
  • 121篇2021
  • 123篇2020
  • 117篇2019
  • 132篇2018
  • 104篇2017
  • 108篇2016
  • 86篇2015
  • 106篇2014
  • 129篇2013
  • 105篇2012
  • 132篇2011
  • 97篇2010
  • 44篇2009
  • 9篇2008
  • 9篇2007
  • 4篇2006
  • 7篇2005
2,15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受贿罪既遂标准的类型化研究——以犯罪客体判断为视角
2017年
虽然"客体侵害或者危险说"是目前判定犯罪既遂标准最强有力的学说,但我国对于受贿罪既遂标准的争论却始终没有停歇。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受贿罪侵害的客体存在疑问。"职务及职务行为的不可交换性"作为受贿罪客体,既适当的限制了受贿罪的处罚范围,又直观地揭示了权力交换的违法性,因此是其既遂判定的最佳标准。在此新标准下,对于困扰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各种类型的受贿罪既遂也便有了新的答案。申言之,直接受贿中,受贿人收取财物则为既遂;索贿中,索要财物的意思表示予以完整表达,则为既遂;居间受贿中,"收受财物+承诺不正当利益"或"索取财物的意思表示为请托人知悉",则为既遂。
蔡士林
关键词:犯罪客体犯罪既遂
论网络棋牌对局游戏与赌博罪的界限
2018年
网络棋牌对局游戏被广为接受,但这不足以说明所有游戏行为的合法性。基于教义学的视角审视,部分游戏行为侵害了赌博罪的法益,符合"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与"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客观要件相契合,赌博罪成立。有必要明确合法网络游戏行为与赌博罪的界限,一方面由于网络游戏平台对法益的危险发生领域的支配能力有限,同时其积极阻止平台下的赌博行为,原则上无罪。另一方面由于违法判断标准"数额"的存在和平台的约束,只有极少数游戏行为是赌博行为,构成赌博罪,不会造成处罚范围过大,不会降低公众对刑法的认同感。
付凡胜
关键词:游戏赌博罪
大众传媒在侦查中的应用被引量:1
2006年
大众传媒与侦查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侦查主体应当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犯罪实施前、实施阶段以及实施后不同阶段的作用。侦查主体对大众传媒应坚持法制原则、需要与可能原则以及时效性原则。在侦查中一方面注意运用大众传媒依靠群众,发现线索,寻找证据,揭露犯罪;另一方面加紧深入研究如何运用大众传媒,利用其传播信息的多导向性以及针对不同群体对信息解读自身的特定理解,直接影响调动犯罪嫌疑人,加快破案进程。
董坤
关键词:侦查大众传媒
论以法益为导向的犯罪既遂标准被引量:2
2020年
刑法学界关于犯罪既遂标准有目的实现说、结果发生说、构成要件齐备说、双重标准说、类型化标准说以及法益侵害说等。犯罪既遂标准争论的核心是构成要件齐备说和法益侵害说之争,其他学说或是对构成要件齐备说细枝末节的修补,或是对法益侵害说悄无声息的贴近。构成要件齐备说存在分则既遂模式论的理论前提不真实、混淆“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关系、缺乏可操作性、既遂类型划分不合理的缺陷,而法益侵害说符合法益保护的立法目的、定罪量刑的视角选择和实行行为的本质要求,并且能够妥当地应对批评者的诘难和实践中的难题,具有理论上的优越性和实践上的可操作性。
简筱昊
关键词:犯罪既遂法益侵害说实害犯危险犯
数字人民币视域下的货币犯罪
2023年
数字人民币具备不同于私人数字货币、人民币现金和移动支付的诸多特性。我国货币犯罪案件的数量并未因移动支付的广泛运用而降低,相反近年来在整体上呈上升趋势,导致货币犯罪的罪名在整体上的立法和适用价值进一步增加。针对数字人民币,货币犯罪的变革可采用立法修改、刑法解释和理论更新相结合的方案,具体为:停止适用变造货币罪,并根据伪造货币罪来认定变造数字人民币行为;修改关于伪造货币罪的低位阶规范性文件并重新解释相关构成要件要素。适用该罪时应注意:伪造货币罪是行为犯,无须发生进入流通、完成支付等结果即可既遂,这适用于数字人民币。在数字人民币的场合,应在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中保留而非删除流通的目的。应对伪造数字人民币的常业犯从重处罚;停止适用持有假币罪和运输假币罪,对持有和运输假数字人民币行为出罪;购买假币罪、出售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可适用于数字人民币,但应注意:购买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中要有流通的目的,而出售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中无须有该目的。对使用假币罪而言,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属于使用时,必须紧紧围绕“进入流通”来判断。一切导致假币进入流通的行为方式,包括支付对价、偿还债务、作为保证金提供给他人、作为注册资本验资、交换、赠与、存入金融机构、兑换真币等均属于使用,但单纯出示、委托保管不属于使用。判断假数字人民币是否进入流通时,不应使用与有体物紧密相关的“占有”一词,而应使用抽象意义更强的“支配”一词,具体而言:当他人从行为人处以电子支付方式取得对该假币的支配或破解了该假币的加密数据,并能对其随意支配时,该假币则进入了流通。行为人使用假数字人民币的行为表面上看同时构成使用假币罪和诈骗罪时,二罪�
王德政
关键词:加密算法区块链移动支付货币犯罪
传染病防治刑事监管责任立法的类型化整合被引量:1
2020年
在新冠肺炎传染病防治期间,防治监管职责的渎职行为主要表现为防治主体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错误履行监管职责。防治监管职责的落实不到位除了与监管者本身原因有关外,还暴露出我国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强化监管职责的履行才能保障传染病防治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当前我国有关传染病防治刑事监管责任的立法分散在多部法律法规之中,缺乏系统化的整合使其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甚至难以与刑法形成有效的衔接。根据类型化的思维,从主体、对象、内容以及主观罪过四个方面对传染病防治刑事监管责任进行类型化的建构,并通过附属刑法的形式实现传染病防治刑事监管责任的立法整合。
童德华马嘉阳
关键词:传染病防治
图书馆读者信息刑法保护范式的困境与优化
2023年
大数据时代,读者信息侵害风险客观化跃升而亟须刑法规避。基于罪刑法定与罪刑均衡的顶层设计,刑法应当对读者信息实行精细化分层式保护。本文澄清各种读者信息的规范内涵及识别其法益内容,在此基础上镜鉴德国“领域理论”将各种读者信息依次划归私密领域、私人领域和社会领域,并指出刑法的制约力度与读者信息的私密性程度呈正向关系,最后对不同领域中的读者信息刑法应采取对应的保护范式做出具体阐释。
李想
关键词:读者信息刑法保护
从司法人员角度谈司法公正的制约因素
2005年
司法不公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制约司法公正的诸多因素中,司法人员自身的缺陷是司法公正最根本的制约因素.笔者从司法人员的角度,具体论述了法律信仰的缺陷,司法腐败和法官遴选制度的负面影响对司法公正的制约.
韩广强
关键词:司法公正法律信仰
再论刑讯逼供——《刑事诉讼法》修订颁布之后
2012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侦查讯问方面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以及关于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的规定。新规是立法者在遏制刑讯逼供、规范侦查讯问行为方面,一次法律制度上的完善。法律制度层面的完善无疑对于遏制刑讯逼供具有重要意义,但刑讯逼供不仅是刑事司法活动中的一种行为和现象,也是一种社会行为和社会现象,无疑还会受到法治传统、文化背景和人权观念等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在《刑事诉讼法》修订颁布之后,站在法律制度视角之外,以社会文化视角再看刑讯逼供,对于更深刻地认识刑讯逼供,以及评估新规的作用和可能的局限都具有重要意义。
曹小丽
关键词:刑讯逼供法律制度社会文化视角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困境与回应——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视角被引量:4
2022年
面对经年肆虐的电信网络诈骗,有关犯罪治理工作历经以公安为主体的常态治理、专项治理,再到政府统筹,公安主导,金融、电信、互联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综合治理形态的转变。在犯罪治理过程中面临诈骗手法迭代、犯罪渠道多样、信息多方泄露、技术对抗被动、黑灰产链条深化及产业化嬗变等治理困境。《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立法思路、处断原则、机制构建等方面的规定,明晰地回应了当前犯罪治理实践中的困境,对推动立体化犯罪治理格局的建立与完善意义重大。
林慧青邓志源
关键词:犯罪治理法律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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