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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作品数:42 被引量:17H指数:2
相关作者:冯刚黄庆余赵学忠罗文席建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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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4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哲学宗教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1篇检察
  • 13篇检察院
  • 10篇犯罪
  • 9篇人民检察
  • 9篇人民检察院
  • 7篇执法
  • 6篇司法
  • 5篇检察机关
  • 4篇刑事
  • 4篇基层检察院
  • 4篇检察工作
  • 3篇侦查
  • 3篇职务犯罪
  • 3篇审判
  • 3篇司法警察
  • 3篇警察
  • 3篇拘留
  • 3篇检察长
  • 3篇检察文化
  • 3篇检察文化建设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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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4篇赵学忠
  • 4篇冯刚
  • 4篇黄庆余
  • 2篇杨军
  • 2篇王启坤
  • 2篇赵菊
  • 2篇汪建国
  • 2篇席建平
  • 2篇冯钢
  • 2篇罗文
  • 1篇徐海
  • 1篇韩康生
  • 1篇王宏
  • 1篇王忠杰
  • 1篇刘春
  • 1篇罗丹
  • 1篇韩少华
  • 1篇黄培德
  • 1篇肖光华
  • 1篇梁晓

传媒

  • 18篇中国检察官
  • 17篇检察实践
  • 5篇人民检察
  • 1篇现代审计
  • 1篇森林公安

年份

  • 2篇2023
  • 7篇2011
  • 3篇2010
  • 6篇2009
  • 1篇2008
  • 11篇2005
  • 4篇2003
  • 3篇2002
  • 1篇2001
  • 1篇2000
  • 2篇1999
  • 1篇1997
4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出卖提货单是犯罪既遂还是未遂
2010年
[案情]苏某系国有烟草公司采购员,2001年3月,苏某在受公司委派到烟厂购计划调拨给公司的“绿屏”香烟时起意盗卖单位卷烟。苏某持单位介绍信从烟厂开出300件“绿屏”香烟提货单后.以42000元将提货单卖给经营香烟的个体户周某(周某有经营香烟的专卖许可证),苏某同周某一起找到烟厂的运烟驾驶员罗某.并将提货单交给罗某,苏某叫罗某将烟运到周某处。苏某从周某处获卖300件“绿屏”香烟提货单的现金42000后潜逃到广东。事后,运烟驾驶员罗莱知悉苏某无权在外地卖烟,及时向有烟厂关人员反映,烟厂扣压了此车香烟,周某持苏某写的货款收条到烟厂提烟被拒绝。
王宏王启坤
关键词:提货单犯罪既遂未遂出卖驾驶员
财会资料证据的特征
2003年
韩康生
关键词:财会资料物证书证经济犯罪双重性间接性
审查起诉、审判期间宜重新办理逮捕手续
2005年
赵学忠邓左
关键词:逮捕决定审查起诉审判期间人民检察院侦查期间侦查终结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队伍建设的思考
2005年
郑代素黄庆余
关键词:预防腐败体系职务犯罪先进性教育活动人民检察院执法行为执法公正
不设置账簿也不申报是否为偷税
2009年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58岁,住泸州市泸县兆雅镇龙华路10号1幢5单元5号。陈某在2005年至2006年以四川省泸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承包承建甲方泸州至纳溪高等级公路L段(以下简称甲方)工程,他本人为项目部经理,工程实现应税收入4152760.76元。
王德虹席建平
关键词:偷税账簿犯罪嫌疑人高等级公路应税收入
适用“撤销缓刑”的几个问题
2002年
“撤销缓刑”的管辖权问题。由谁来撤销缓刑,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认为应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来撤销。笔者认为“撤销缓刑”与适用缓刑一样,都属于人民法院刑罚的裁量行为,刑罚的裁量权属于赋有管辖权的具体的人民法院,因此,“撤销缓刑”并不是哪个人民法院都可以行使。正确的做法是:“撤销缓刑”应当由原作出缓刑生效裁决的人民法院来作来裁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因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需要被撤销缓刑的,新罪的审判也应由原作出缓刑裁决的人民法院来审理。
雷长彬赵菊
关键词:缓刑管辖权审判刑罚裁决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运行难题及对策
2023年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年来,各地在落实《意见》过程中呈现多样化模式。以S省L市A区检察院为例,从该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以下简称“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样本中分析检警存在的司法理念差异、信息共享不畅以及监督刚性不足等问题,可以找到进一步深化侦监协作机制的完善路径。
杨涛秦恒雪
关键词:侦查监督《意见》信息共享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应进一步细化实化
2023年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力度,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助推司法公平、公正的有效举措。基层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作为常态化开展的一项司法监督活动,对于了解案情、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强化法律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但具体实践中,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重视程度不够、列席制度缺乏刚性、列席案件类型单一、列席程序不规范等。笔者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重要意义、实践困境和优化措施出发,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提些建议。
李飞郭丽秦恒雪
关键词: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基层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司法监督司法公平常态化
擅自砍伐房前屋后的珍贵树木要犯罪
2003年
珍贵树木是国家的宝贵自然资源,也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国家林业部就已明文规定:银杏等37种树木为国家一级珍贵树木,楠木、红豆树等95种树木为国家二级珍贵树木;采伐一级珍贵树木须经林业部批准;采伐二级珍贵树木,须经省林业厅或其授权单位批准.那么,农民砍伐自留山上或房前屋后的珍贵树木是否要审批,回答是肯定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边远地区的农民对此不重视,认为树木是自己家的,想什么时间砍伐就什么时间砍伐,审批只是程序,未经批准就砍伐珍贵树木,自己违反法律却浑然不觉.
赵菊王川东
关键词:犯罪审批《森林法》
罗某的行为应定合同诈骗罪被引量:1
1999年
1999年第4期《人民检察》刊登《盗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如何定性》的讨论案例,原文对罗某行为的定性和处理有四种意见。笔者持不同意见,认为应定合同诈骗罪。理由是:一、罗某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操纵证券交易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特征第一,罗某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特...
胡跃先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买卖股票非法占有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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