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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

作品数:8 被引量:16H指数:3
相关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海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征收
  • 2篇合宪
  • 2篇合宪性
  • 2篇法律
  • 1篇电子数据库
  • 1篇信息保护
  • 1篇信息使用
  • 1篇刑事
  • 1篇行政
  • 1篇行政监管
  • 1篇行政体制
  • 1篇行政体制改革
  • 1篇学部
  • 1篇义务
  • 1篇因应
  • 1篇政体
  • 1篇人脸
  • 1篇人脸识别
  • 1篇人脸识别技术
  • 1篇社会

机构

  • 8篇中国地质大学...
  • 1篇北京大学
  • 1篇国土资源部
  • 1篇海南大学
  • 1篇武汉大学

作者

  • 1篇宦吉娥

传媒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武汉公安干部...
  • 1篇中国地质大学...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牡丹江大学学...
  • 1篇中南财经政法...

年份

  • 3篇2023
  • 2篇2022
  • 1篇2019
  • 1篇2018
  • 1篇2016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宪法约束——以武汉大学拆除工学部第一教学楼为例被引量:3
2019年
在宪法层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落入宪法公共财产制度的保护范围,通过宪法实施以及宪法监督来保障其不受侵占和破坏。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时受宪法约束,《宪法》第12条的禁止性规定、宪法目的、国家任务以及权限划分的相关规定均构成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宪法边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形式合宪性要求事业单位的处置行为,尤其是事前的权限划分,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要求;实质合宪性要求事业单位的处置行为要符合比例原则,科学决策。武汉大学拆除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属于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的典型案例,对具体事例的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明晰宪法对事业单位处置行为的约束。
宦吉娥任沫蓉
关键词:国有资产合宪性
互联网平台私密信息处理的“阶段性”义务规范构造——以解构实定法秩序为向度
在互联网时代,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已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数据资源类型。随着"涉隐私"概念的个人信息收集技术手段不断更新迭代,互联网平台处理用户信息时,需历经平台规则制定、信息采集、储存和使用四个阶段。作为民法典新造的法概...
邢恩铭任赖锬
关键词:民事保护互联网平台
协同治理视角下防范化解公共部件安全风险的因应之策——以上海市窨井盖的现代化治理为例
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有赖于具有前瞻性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而窨井盖则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具有关键意义。基于系统论与协同治理理论,以CIPP评估模型为分析框架,对市民坠井案进行实证研究后可以发现,施...
邢恩铭
关键词:行政体制改革行政监管
试论消费公益诉讼制度中的惩罚性赔偿金问题被引量:1
2022年
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产生,意在维护和保障广大不确定的消费者、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我国还停留在初步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的阶段,虽然在此基础上也颁布了系列司法解释,但关于公益诉讼领域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仍是空白,因此也导致了在消费公益诉讼相关的司法实践中,以检察院与消费者协会为原告缺乏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法定依据,其金额的计算方法与基数判定更是没有任何可参考的条例。鉴于知识产权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较为成熟,消费公益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可参考其补偿性补偿、惩罚性赔偿、法定赔偿并行的方式,不失为一种尝试。当消费者的损失或实际支付价款确定时,可以适用其做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数,但鉴于实务界中往往难以确定其数额,则采取法定赔偿的方式,给予法官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先为法定赔偿划定区间,再以经营者的主观恶性和行为严重程度作为参考因素,判定具体数额,其最低限度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款。
吴润泽
关键词:损害赔偿制度
电子数据库侵权证据获取行为的刑事合法性研究
2022年
作为著作权新型客体的电子数据库在数字经济时代的经济价值越发凸显,但在数据网络环境中,电子数据库侵权证据获取却也变得更为艰难,利用网络爬虫技术固定证据有望缓解之。然而这一行为却有妨害数据安全法益之嫌,从而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数据权益强保护理念下,理应赋予权利人侵权取证的能动性,并提供获取侵权证据的有效途径。为此,可以从该罪的构成要件和司法裁判案例两个维度入手,为权利人利用爬虫技术固定证据的行为寻求正当性理由。权利人在遵循合理、必要性原则的基础上,基于固定证据的目的而非谋取不当竞争性利益爬取涉嫌侵权的数据信息,并在爬取过程中采取必要保障性措施就理应成为该罪刑事豁免的情形。
孔德明
关键词:电子数据库
论农地征收补偿标准之争的契约解被引量:2
2018年
农地征收补偿标准已经成为我国农地征收问题中的"戈尔迪乌姆"之结。其实,农地征收补偿标准之争的实质是被征地农民能否重建生活的确定性。由于不能证明自身正当性以及让被征地农民重建生活确定性,农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技术解"注定失灵。建立完善的协商参与程序、寻求利害相关者共识的"契约解"才是回应农地征收补偿标准问题、减少农地征收纠纷的关键。
李子乐胡中华
人脸识别技术引发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被引量:3
2023年
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和广泛运用,该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也开始进入公众视野。人脸信息属于个人信息,而个人信息权益在法律性质上有一定争议,本文主要将其作为一种民事权益来进行探讨。人脸信息具有与其他个人信息不同的三种特性:出现的新兴性、内容的丰富性和泄露后果的严重性。人脸识别技术对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有着很大的侵害风险。首先,人脸识别技术在人们对其侵害性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广泛使用;其次,人脸信息的保管中存在信息泄露的高度风险;最后,人脸信息一旦被采集之后可能被长久保存下来。基于此,相关主体有必要对人脸信息在法律层面上进行保护。主要体现在:收集人脸信息要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收集人脸信息的主体要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在使用人脸信息时进行隐匿化处理;法律应当规定和保障删除权和被遗忘权;涉及公共安全时以比例原则作信息采集必要之检验;对人脸信息,在必要的时候通过国家公权力来进行保护。
沈磊邢恩铭
关键词:人脸识别技术个人信息法律保护
法律对采矿权的非征收性限制被引量:7
2016年
我国宪法上的财产权伴随社会义务,财产权的内容与限制需要由法律加以规定,并受到宪法保障财产权意旨的约束。采矿权作为民法上财产权的一种特殊类型,具有高经济价值和高社会关联性,落入宪法财产权的保护范围。立法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对采矿权施加非征收性限制,但这些限制必须符合比例原则,且不能导致采矿权人基于采矿权而享有的核心利益的丧失,立法者在采矿权人财产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权衡,必须采取措施避免财产权人承受过分的负担。现行有效的37部法律通过动态的规范群,对采矿权的多项权能施加了诸多非征收性限制,有必要对其合宪性加以审查。对于法律为解决资源载体与资源竞争性使用下公共财产体制与私有财产体制的冲突,以及采矿权开发导致的基本权利冲突而规定的两类限制措施的合宪性,有不同的审查密度和要求。
宦吉娥
关键词:财产权采矿权法律合宪性审查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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