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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

作品数:27 被引量:215H指数:7
供职机构:安徽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1篇期刊文章
  • 4篇会议论文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5篇政治法律
  • 8篇环境科学与工...
  • 3篇经济管理
  • 1篇水利工程
  • 1篇农业科学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3篇生态修复
  • 9篇生态
  • 8篇法律
  • 6篇生态文明
  • 5篇法制
  • 4篇生态恢复
  • 4篇塌陷区
  • 4篇土地复垦
  • 4篇律制
  • 4篇法律制度
  • 4篇复垦
  • 4篇采煤
  • 4篇采煤塌陷
  • 4篇采煤塌陷区
  • 3篇信息公开
  • 3篇环境责任
  • 3篇分配正义
  • 2篇信息公开法
  • 2篇信息公开法律...
  • 2篇知情

机构

  • 14篇中国政法大学
  • 13篇安徽大学
  • 1篇武汉大学
  • 1篇农业部管理干...

作者

  • 27篇吴鹏
  • 1篇窦晶鑫
  • 1篇冯蕾

传媒

  • 3篇中国环境管理...
  • 2篇中国地质大学...
  • 2篇环境与可持续...
  • 1篇行政与法
  • 1篇资源科学
  • 1篇安徽农学通报
  • 1篇河北法学
  • 1篇东北大学学报...
  • 1篇广西政法管理...
  • 1篇广州环境科学
  • 1篇水利发展研究
  • 1篇南京工业大学...
  • 1篇安徽理工大学...
  • 1篇WTO经济导...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绿色科技
  • 1篇法治社会
  • 1篇中国环境资源...

年份

  • 3篇2018
  • 4篇2017
  • 1篇2016
  • 2篇2015
  • 2篇2014
  • 6篇2013
  • 3篇2012
  • 5篇2011
  • 1篇2009
2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之偏见与新识被引量:40
2017年
在生态文明语境下,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制度至关重要。为此,就需要厘清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的性质、承担方式和救济途径。为此,我们选择了一组论文就此展开专题讨论。《论〈侵权责任法〉第68条之部分连带责任性质》一文从《侵权责任法》第68条性质之争议谈起,分析了"部分连带责任"说的合理性以及环境侵权司法解释与《侵权责任法》之契合之处。《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之偏见与新识》一文则认为,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与环境法律责任存在显著区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其法律性质和承担方式。《美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制及其借鉴》一文则以比较法视角分析了美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律实践及其借鉴意义,进而从法律救济的角度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制的对策建议。
吴鹏
关键词:生态修复法律责任偏见制度体系建设法律制度建设法律概念
电力法上的普遍服务法律义务探析
2018年
电力普遍服务是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我国现行电力法律制度中尚存在政府与国有电力企业普遍服务法律义务不明确等问题。因此,应当以电力法修订为契机,明确各主体的电力普遍服务法律义务。政府和国有电力企业都应当积极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
吴鹏
关键词:电力法普遍服务义务政府
浅议生态修复法制化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生态文明法制体系建设要完善生态修复制度.但在我国,生态修复作为一种环境保护技术和理念,其概念及其内涵尚存疑义,更不用说在法制研究领域中对这一新生概念的混沌与谬解.作为生态文明时代法制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
吴鹏
关键词:生态修复法制体系生态文明
浅议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制的完善
2018年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已经较为健全,但在具体的执法层面依然存在执法对象过于分散,执法主体职权交叉协作不畅等现实问题。再加上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法律制度欠缺等外在困境,使得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问题日益突出。为此,该文提出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制的几点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对象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和积极防治环境污染等。
吴鹏田凤
关键词: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环境法的生态化思想变革及其理论教学革新被引量:2
2017年
指出了生态文明时代法学理论生态化变革的潮流正在涌动,而以传统法学理论为基础进行环境法学理论教学已经不符合生态文明的时代要求,需要根据现代伦理观念进行革新。提出了环境法学理论教学应当避免走功利地法学教育道路,应以培养学生的生态文明法治精神和崭新环境法人才的目标、注重环境法学理论教学内容的合理化设置,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服务,以适应时代之变迁与社会之需求。
吴鹏周正
关键词:环境法生态化人类中心主义理论教学
论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的完善——以淮南市采煤塌陷区为例被引量:18
2013年
生态修复是全新的采煤塌陷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模式,主要指在人工条件下对原有被破坏生态环境进行恢复、重建和修整使其更适合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过程。生态修复法的价值体现在它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及其对公众社会正义、分配正义需求的满足。生态修复不仅仅追求对于生态环境本身的恢复和重建,更体现了它对生态环境影响下人们权利和义务的修正,这一过程也同时反映出人们对于环境正义的述求,而环境正义的实质就是分配正义。这种正义价值的选择决定了生态修复法律制度建设的目标应当包括经济利益的实现和环境利益的保障这两个基本方面。目前,生态修复实践已经在多个煤炭开发城市里广泛开展,但是理论研究尚局限在技术和管理领域。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研究存在理论研究不深入,相关法律制度欠缺等问题。选取安徽省淮南市采煤塌陷区的生态修复作为典型案例,深入研究生态修复理论,探索其理论的社会意义,并以此为基础完善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法律制度,将有助于解决我国现实的社会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
吴鹏
关键词: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环境正义分配正义
对生态文明是“第四大文明”论的几点质疑——兼论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法》的修订
2013年
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最新要求,也是新时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航向标。然而有法学学者在研究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将生态文明描绘为非人类向往的,是人类无奈选择的,适应性的,非人类创造性的第四大文明。笔者认为该论是对生态文明根本的误读,不利于展开正确的法学研究,应当予以分析并澄清。
吴鹏
关键词:生态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
浅析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管理机制的完善
2013年
采煤塌陷区的生态环境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采煤塌陷区所在的地方政府已经采取了相关的生态修复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有了一定的法制建设进展。但与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相关的管理机制尚存在不足,诸如管理主体欠缺、管理体制不顺、法治不健全等问题普遍存在。因此,需要在环境管理转型的要求下进一步完善。
冯蕾吴鹏
关键词: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
论生态修复的基本内涵及其制度完善被引量:40
2016年
生态修复制度研究在我国已经初步展开,但存在较多误区,多数观点将生态修复与生态恢复、土地复垦等概念混同。应当重新界定生态修复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生态修复的基本内涵。一方面,生态文明赋予了生态修复更为丰富的内涵;另一方面,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与广泛开展的生态修复实践也说明,自然修复与社会修复是生态修复基本内涵的两个主要内容。因此,生态修复制度的完善不能偏废任何一个方面的内容,而应当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自然修复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修复制度。
吴鹏
关键词:生态修复自然修复
采煤塌陷区土地复垦法制进化简论--以生态修复为视点的理念更新与法制完善
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问题,我国目前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对而言,土地复垦法律制度在我国已经较为成熟,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也多有成果,但是尚存在一定不足之处.本文从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内涵区别的分析...
吴鹏
关键词:采煤塌陷区土地复垦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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