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舟
- 作品数:3 被引量:11H指数:2
- 供职机构: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更多>>
- 发文基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中国古代的乐与法被引量:9
- 2005年
- 在中国古代,乐本身也是一种法,而且是一种“根本大法”。乐与中国古代另一“根本大法”礼属于并列、交叉关系。此二者一起成为中国古代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工具。以乐治国是中国古代独有的最富特色的治国方略。
- 张飞舟
- 关键词:治国方略
- 以“乐”治国——中国古代独特的治国观被引量:4
- 2005年
- 中国古代曾以“乐”为法,以“乐”治国。“乐治”的原理是:和———同———化人———移风易俗———治国安邦。对“乐治”思想的反思、探究,可为现代治国方略引进一种新思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 张飞舟
- 关键词:治国安邦移风易俗治国方略
- “以乐治国”思想沿革脉络探被引量:1
- 2006年
- 音乐是人类的圣物。爱乐几乎是人类共有的天性。但在古代社会能挖掘出音乐治国安民功能者唯古中国而已。儒家治国靠两大支柱:礼与乐。“礼主异,乐主和”。“异”易致乱,“和”则可止乱。故“异”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等级制,“和”则是目的。有异有和,正所谓“和而不同”。和则国治,和则民安。世界其他古国如古希腊,也曾给予音乐以崇高地位。毕达哥拉斯认为,天体运动形成了美妙的音乐,整个宇宙是一个结构和谐与发出乐声的物体。亚里士多德则认为,音乐具有三种功能:教育、净化心灵、精神享受。但是,古代西方仅认识到音乐的神奇,只发现了音乐的教育、净化心灵及精神享受功能,并未意识到音乐尚有强大的治国功能。古代西方从未将音乐与法(尤其是国家根本大法)并列起来。只有古代中国将音乐与国家根本大法并列,并将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最佳工具。这种以乐为法,以乐治国的思想为古代中国所独有。将这种思想挖掘出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社会所用,当有重要价值。本文旨在勾勒出中国古代以乐治国思想发展的基本脉络。
- 张飞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