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庆坤
- 作品数:27 被引量:178H指数:8
- 供职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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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反致制度的反思
- 2001年
- 反致制度作为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人们对其存废历来争议不断。本文首先对历史上存在的关于反致的主要观点作一简要述评,然后运用经济分析方法指明其对司法资源的高度耗费,运用价值分析方法指明其对公平、效率作用的无力,最后作者从反致制度的历史根源和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角度论证了其必然消亡的结局。
- 赵喜臣许庆坤
- 关键词:反致制度国际私法历史根源司法资源存废
- 从法律形式主义到法律现实主义
- 任何部门法学的研究都是肤浅的,除非它深入到法理问题。本文尝试的就是对美国冲突法理论的法理分析。无疑,这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处女地。目前,无论是对美国法律现实主义的领悟,还是对美国冲突法理论的把握,国内学界都存在诸多片面理...
- 许庆坤
- 关键词:法律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法律选择
- 文献传递
- 美国侵权冲突法立法的最新进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8
- 2011年
- 美国俄勒冈州《涉外侵权和其他非合同请求法律适用法》是美国采用普通法制度的州之中第一部侵权冲突法的成文法,体现了美国新型冲突法规则的特色。它明确限定适用法院地法的情形,将法律选择方法和规则有机结合,采用了宽严有别的细密规则和灵活有度的选法方法。无论是其立法方法还是其立法内容均可对反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提供诸多借鉴。
- 许庆坤
- 关键词:冲突法涉外侵权司法解释
- 法律冲突的文化解释
- 2005年
- 认识法律冲突及其解决方法不能从其自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的立法者的意志来理解;相反,我们应将其置于它赖以存在的文化背景来认识。文化的“和而不同”是法律冲突存在的基石。不同的法律冲突解决方案体现了不同的文化品格。我国冲突法的完善应与我国的文化特征相协调。
- 许庆坤
- 关键词:冲突法和而不同立法者法律文化背景
-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实践之检视被引量:15
- 2018年
- 对我国东部上海市、中部河南省和西部陕西省三个省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所作裁判文书的分析可从另一侧面呈现我国近年来涉外司法实践的图景。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大部分为涉外合同纠纷,再加上涉外侵权纠纷和不当得利纠纷的涉外债权纠纷则占了绝大部分;若更细致地比较三个法院所受理的涉外合同纠纷的具体类型及其所占比重,则统计结果可清楚地显示三地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地方特色。在采用的法律选择方法上,意思自治原则广受法官偏爱,已然成为法律适用方法之王;当事人在开庭之前协议选择准据法的案例少见,而庭审中达成法律选择协议的案例占绝大多数;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的广泛程度仅次于意思自治原则,但法院运用该原则相当随意。我国法院在援引法条方面特点突出:援引新法中"债权"部分条文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比重达七成以上;错误倚重一般法律原则或规定的判决比例偏高;没有援引具体法条的判决书依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 许庆坤
- 关键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
- 国际私法的经济分析初探被引量:4
- 2003年
- 自清末以降 ,国际私法学在中国蹒跚而进。中国入世 ,对国际私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吸纳西学之精华 ,融入中华之国情 ,化解实践之难题 ,为国际私法学者锲而不舍之追求。而本土化的根基之一就是构造有自身特色的研究进路。晚近对国际私法研究 ,宏观大论者有之 ,探微求证者有之 ,但唯独深究国际私法研究方法者罕见。本专题不期毕其功于一役 ,但若得抛砖引玉之功效亦足矣。
- 许庆坤
- 关键词:国际私法经济体制改革司法审判意思自治原则
- 从法律形式主义到法律现实主义——美国冲突法理论嬗变的法理
- 任何部门法学的研究都是肤浅的,除非它深入到法理问题。本文尝试的就是对美国冲突法理论的法理分析。无疑,这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处女地。目前,无论是对美国法律现实主义的领悟,还是对美国冲突法理论的把握,国内学界都存在诸多片面理...
- 许庆坤
- 关键词:美国冲突法法律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法理分析
- 文献传递
- 美国法学教育透视被引量:13
- 2007年
- 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笔者在美国爱默雷(Emory)大学法学院访学一年。其间,笔者旁听过九门不同的法学课程,同多位法学教授和学生交流过对美国法学教育的认识,并阅读了相关的论文和论著。本文是笔者一年中对美国法学教育的体验和思考的总结,希冀对我国法学教育改革有所启发。
- 许庆坤
- 关键词:法学教育改革判例教学法法学课程法科学生中国法学教育
- 消费者保护的冲突法之维被引量:3
- 2006年
- 理想的消费者保护冲突法应恰如其分地平衡当事人正当期望和消费者保护的关系。欧美早期采用公共秩序保留和强行法方法,这种方法因欠缺保护当事人正当期望被双边冲突规则所取代。当代消费者保护冲突法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单一适用消费者惯常居所地法;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不得剥夺消费者惯常居所地法提供的保护;直接赋予消费者法律选择权。我国立法更应侧重对消费者的保护,采用赋予消费者法律选择权的立法模式,并根据我国国情适当加以改造。
- 许庆坤
- 关键词:消费者保护冲突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 我国民法地域效力立法之检讨--以《民法通则》第8条第1款为中心
- 在中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国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为当下数个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和十余部现行民事法律所沿袭,俨然成为我国民法地域效力的立法范本和民法学的智识正统.然而,此种旨在宣示国家属地主权的简单...
- 许庆坤
- 关键词:民法通则国际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