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召华
- 作品数:79 被引量:594H指数:15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警方线人拒绝作证权初探被引量:3
- 2005年
- 警方线人作证诚然会促进案件事实的查明,但其身份信息以及其所知晓的案件情况或所掌管的案件资料的泄露不仅会给其自身安全带来危险,也直接影响到特情侦查手段的有效性。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证据制度和线人侦查制度的重要内容,警方线人拒绝作证权在大多数国家中都已得到确立。因此,立足于我国刑事司法的现状,借鉴国外关于警方线人拒绝作证权的立法经验,构建我国的警方线人拒绝作证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 闫召华
- 关键词:拒绝作证权
- 寻租理论与我国的律师收费制度改革被引量:3
- 2005年
- 寻租理论对于律师收费改革中的某些消极现象有着较强的解释能力。律师服务收费办法的制定与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设立是政府对市场调节的一种行政干预,不可避免地导致寻租机会和寻租活动。正确界定政府在法律服务市场中的角色和作用,使其在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有效地避免寻租现象的产生,已成为律师收费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
- 闫召华袁彬
- 关键词:寻租律师收费制度政府指导价
- 我国环境权概念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3
- 2007年
- 在构建我国环境权概念时,其内涵不应当囊括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权利,程序性的环境权利应排除在环境权之外,要注意环境权只是环境权利的一部分,而且不应该把环境权主体扩展到自然体。环境权是指环境法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生存环境所享有适宜的生态环境的权利,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清洁产品权、环境审美权、环境文化权、合适的日照权、环境安宁权和户外休闲权等。
- 佀连涛闫召华
- 关键词:环境权环境权利环境权主体
- 比较与实证:推定有罪适用限度研究被引量:4
- 2011年
- 作为证明责任的特殊配置方式,推定有罪不仅影响到刑事证明活动,还会改变刑事诉讼主体的法律地位及相互关系,并与无罪推定、不自证己罪等原则有潜在冲突,必须受到合理规制。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中虽然规定了推定有罪的个别条款,但程序法中对其适用规则却付之阙如,再加之对推定有罪存在根基的忽略和法律效果的误读,导致了实践中推定有罪的泛化与滥用。厘清推定有罪的适用条件,明确推定有罪的适用对象和效力,才能真正防范和消除推定有罪面临的人权风险和制度阻力。
- 闫召华
- 关键词:法律效果
- 风险代理及其限制
- 2008年
- 作为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风险代理不仅可以使律师具有制度保障的责任意识,避免律师、委托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还体现着程序公平和契约精神。然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社会心理、信用缺失等因素则影响着风险代理的功能和效果,因此,加强对风险代理的限制、建立风险代理的配套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 闫召华梁岩
- 关键词:风险代理
- 论不可靠刑事证据的排除被引量:9
- 2020年
- 证据不可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排除的独立根据之一。作为一种基于证据内在属性的排除,不可靠证据排除与基于外部政策的非法证据排除有截然不同的规范目的、启动条件和运用逻辑。不可靠证据排除的规则化不仅可增强证据“两力”“三性”理论的弹性和张力,理顺刑事证据真实性审査判断的逻辑顺序,还能满足司法者的多重现实需要,保障事实认定的准确、公正和高效。不可靠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也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普遍认可和自觉适用,基本实现了其预期功效。但是,由于立法上的付之阙如,司法解释中的定位不清,导致其在规则构建和实施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当务之急,应进一步明确不可靠证据排除规则与其他排除规则的关系定位,构建不可靠证据排除的程序保障性规则,并调整和完善不可靠证据排除的范围和标准。
- 闫召华
- 关键词:证据排除规则瑕疵证据
- 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刑事悬赏被引量:1
- 2005年
- 刑事悬赏是一套预期收益远大于预期成本的有效制度 ,已在我国的刑事侦查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实施过程中 ,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影响着刑事悬赏的制度绩效。因此 ,合理确定赏金 ,明确悬赏的主体和相对人并加强相对人的权益保护 ,进一步从交易利益、交易主体、交易安全等方面完善其制度安排已成为刑事悬赏制度创新的必然选择。
- 闫召华
- 关键词:制度经济学刑事悬赏刑事侦查公安机关
- “一般应当采纳”条款适用中的 “检”“法”冲突及其化解——基于对《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规范分析被引量:32
- 2020年
-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认罪认罚案件中指控权对裁判权的限制,但该条文并未改变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配合、制约的基本格局。不管是在罪名选择、事实认定,还是在量刑方面,“一般应当采纳”的要求意味着法院需要奉行有所侧重的实质审查理念,从宽进行实体性判断,尽量尊重得到辩方认可的控诉意见,避免“检”“法”冲突。而当冲突不可避免时,法院只宜在案件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基本适用条件或者指控意见明显不当时,才可以不受量刑建议的限制,依法作出判决。第201条适用中“检”“法”冲突的形成,与二者不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带来的角色转变,以及二者对认罪认罚及其认定权的认识差异和对量刑标准或从宽幅度的不同理解等因素有关。
- 闫召华
- 关键词:实质审查
- 刑事诉讼法学
- 2016年
- 作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内最先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科在长期发展中奠定了深厚的学术积累和优良的治学传统,素以学风踏实,团结协作,特色鲜明,科研、教学、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而在全国享有良好声誉。
- 闫召华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学
- 风险代理的制度经济学分析被引量:2
- 2005年
- 作为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风险代理的产生也是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的结果。风险代理不仅可以使律师具有制度保障的责任意识,避免律师、委托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还体现着程序公平和契约精神。然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社会心理、信用缺失等因素则影响着风险代理的绩效,因此,建立法律服务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并重视风险代理的制度限制与制度互补成为风险代理制度创新的必然选择。
- 闫召华
- 关键词:风险代理制度经济学制度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