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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峰

作品数:7 被引量:9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3篇矿业
  • 3篇矿业权
  • 2篇司法
  • 2篇损害赔偿
  • 2篇赔偿
  • 2篇侵权
  • 1篇抵押
  • 1篇抵押权
  • 1篇典权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许可
  • 1篇修缮
  • 1篇义务
  • 1篇义务人
  • 1篇有偿使用制度
  • 1篇震后
  • 1篇震后重建
  • 1篇属性辨析
  • 1篇私法
  • 1篇私法主体

机构

  • 7篇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

  • 7篇孔德峰
  • 3篇李显冬

传媒

  • 2篇国家行政学院...
  • 1篇山西高等学校...
  • 1篇晋中学院学报
  • 1篇安徽大学法律...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3
  • 2篇2012
  • 1篇2008
  • 2篇2005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对采矿权抵押相关问题的分析
2012年
我国物权法明定采矿权系用益物权,理论界一般认为其系不动产物权,因此从逻辑上说采矿权可以成为抵押权的标的。但是在现行法上由于采矿权依附于采矿许可证而存在,其可转让性、稳定性均存在问题,社会无法对其未来的存在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阻碍其成为抵押权的标的。为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从矿业权制度的整体设计上进行变革,将采矿权从采矿许可证下解放出来,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用益物权。
孔德峰
关键词: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矿业权行政许可抵押权
矿业权之特许属性辨析被引量:6
2014年
矿业权的设立(矿业权出让)过程既涉及到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涉及到对于矿产资源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代理人行为的规制,以及对于矿产资源行为资格的审查等行政法律关系。现行矿业权特许理论将上述三种法律关系捆绑,导致公私法关系界限不清,阻碍了矿业权的私权属性定位,成为市场配置矿业权的理论障碍。
孔德峰李显冬
关键词:矿业权特许权
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权衡——谈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赔偿额度问题
2005年
前言近几年来,围绕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法学界进行了激烈的争论。2003年10月28日通过并于2004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既反映了此前法学界争论的结果,同时又引发了新一轮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的额度如何把握;而争论背后所反映价值理念则是效率与公平何者优先的问题。笔者认为,效率与公平都是当今中国社会不可或缺的价值追求,不可在强调一种的价值追求的情况下,忽略另一种价值的重要性。而现存的法律制度资源也为我们协调这两种价值的冲突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本文引入了经济学的方法,这不仅因为在效率的分析上,经济学的方法是最具有工具价值的,而且因为公平问题也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关注的一个主要问题,为此,笔者对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李显冬孔德峰
关键词:交通事故责任侵权损害赔偿过失责任赔偿额义务人
论现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完善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既符合我国宪法的规范,也与国际实践相一致,其基本的制度架构应予坚持.以现行制度存在的某些问题为由,主张以矿产资源(所有权)有偿取得来取代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观点是错误的.完善现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必须要...
孔德峰
关键词: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司法解释法律适用
侵权法的效率价值与实现机制
侵权法的价值如何定位,从侵权法的价值定位出发如何解读、构建侵权法的制度结构,是本论文着力解决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全文分三部分展开,即前言、正文和结论。 前言部分涉及两层意思:首先,介绍侵权法的地位、侵权法价值定位的意义以...
孔德峰
关键词:违法性无过错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物上请求权私法主体
文献传递
矿业权的嘱托登记初论被引量:2
2012年
我国目前的矿业权登记既是对于矿业权作为私权利的确认和公示,又体现了国家对于矿业权人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具有私权和公权的混合属性。人民法院对于矿业权的私权变动做出的司法认定,不能取代登记机关对于矿业权变动条件的公法审查。矿业权登记机关对于符合公法条件的矿业权司法认定,应该依法予以登记,对于不符合公法条件的矿业权司法认定,则仅可对于其私权的变动部分作他项权登记。
孔德峰
关键词:矿业权司法判决
震后房屋修缮重建的法律问题与对策——以典权之重建修缮权为资源基础被引量:1
2008年
汶川地震发生后,救灾工作已经逐渐由救援转向重建,与重建有关的法律问题也就日渐浮出水面。在全面分析地震所导致的建筑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重塑新的法律关系,以促进灾后建筑物重建,是需要法律人士认真思考并尽快作出解答的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法学理论问题。笔者认为,中国固有法律中有关"典权之重建修缮权"相关传统习惯,可以为我们今后解决灾后建筑物重建及重塑有关法律关系,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思路。
李显冬孔德峰
关键词:震后重建典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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