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星
- 作品数:52 被引量:149H指数:6
- 供职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化科学医药卫生更多>>
- 风险刑法的基本问题研究被引量:1
- 2012年
- 风险刑法是应对风险社会而形成的刑法观。它以防范风险为刑法的基本任务;重视行为本位和刑罚的一般预防目的;在因果关系领域则主张客观归属理论。风险刑法虽然在化解风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也存在违背传统刑法基本原则和刑法谦抑性、处罚界限不明确等问题。应对风险社会的挑战,我国刑法的对策不是基本立场的背离和机能的转变,而是对谦抑性的捍卫与犯罪多元治理的实践。
- 詹红星
- 关键词:风险刑法风险社会刑法基本原则
- 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的“劳动报酬”被引量:3
- 2013年
- 劳动报酬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核心范畴,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在本质上没有区别,提供劳务者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加班费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是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金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社会保险具有社会福利性质,不应当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取得双倍工资不是基于劳动,双倍工资不具有劳动报酬的属性。非法劳动的收入不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设立目的,不应将其纳入劳动报酬的范围。
- 詹红星
- 关键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报酬劳动者
- 介绍贿赂罪的疑难问题研究被引量:1
- 2019年
- 介绍贿赂罪是贪污贿赂罪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争议最大的罪名。介绍贿赂罪的实行行为既包括行贿罪或者受贿罪的帮助行为,也包括部分独立的介绍贿赂行为。介绍贿赂罪的上游范围包括行贿罪、对具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截贿”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构成诈骗罪或者侵占罪。介绍贿赂罪仍然具有保留的必要性。
- 詹红星
- 关键词:介绍贿赂罪行贿罪
- 刑法司法解释的宪法审视被引量:7
- 2013年
- 根据宪法的要求,刑法司法解释的法定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刑法司法解释的内容不能超出刑法规范的文义射程;刑法司法解释的程序应当民主科学。目前,我国刑法司法解释还存在解释主体混乱、内容经常突破了原有的刑法规范、制定程序不规范、时间效力不明确等违反宪法精神的问题。为了保证刑法司法解释符合宪法的要求,除了在宪法和立法法中应当明确规定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权外,还应当杜绝无权主体参与刑法司法解释,严格限缩刑法司法解释的范围,构建民主的刑法司法解释程序以及逐步确立案例指导制度。
- 詹红星
- 关键词:刑法司法解释宪法案例指导制度
- 论招摇撞骗罪的招摇撞骗行为被引量:1
- 2012年
- 招摇撞骗是指行为人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务,炫耀并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招摇撞骗行为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权的利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两种情形,即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彼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目标对象应当包括财物、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
- 詹红星
- 关键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行为
- 浅谈人身保险欺诈的防范和控制
- 2001年
- 我国保险人对人身保险欺诈风险已有认识 ,但不够重视 ,对其防范和控制表现出较大程度的迟延 ,防范和控制人身保险欺诈风险 ,不仅要通过保险人的努力 ,国家也应从立法和司法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通过这些途径追究欺诈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并加速保险欺诈犯罪化的进程 ,以实现对人身保险欺诈的防范和控制。
- 蒋云贵胡艳香詹红星
- 关键词:欺诈
- “违反国家规定”的宪法解释与司法适用被引量:13
- 2016年
- 空白刑法的产生是现代法治国家保障国民自由的需要。"违反国家规定"的范围必须从严把握,同时,"违反国家规定"的内容必须以明确规定为前提。国务院各部委制作的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授权立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批转的下属部门规章都不属于"国家规定"。
- 詹红星
- 关键词:违反国家规定法定犯宪法
- 论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关系被引量:5
- 2011年
- 人身危险性是指行为人一种犯罪的可能性,包括行为人的初犯可能性和再犯可能性。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评价的对象是行为人的行为。因此,人身危险性是和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相独立的范畴。
- 詹红星
- 关键词: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
- 我国行贿罪的理论冲突和立法抉择被引量:3
- 2021年
- 行贿罪是贿赂犯罪中的一个重要罪名,在高压反腐的背景下,刑法学界对于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刑罚处罚乃至存废问题都存在较大的争议。保留行贿罪有利于严密反腐败刑法法网和对贿赂犯罪的惩治。行贿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有利于限制刑法的处罚范围,符合刑法谦抑性。行贿罪特别自首制度符合刑法“从严治吏”的旨趣。
- 詹红星
- 关键词: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
-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问题、成因和对策
- 我国大学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存在法学教育中法律道德教育内容的缺失、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脱节、规范培养模式的没有形成等问题.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是深层次的.为此,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形成法律职业者职业操守和...
- 詹红星
- 关键词:法学专业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策略
-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