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晟
- 作品数:29 被引量:69H指数:5
- 供职机构:广西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广西大学科研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 论人性尊严的宪法主体——兼论我国传统的宪法主体理论被引量:6
- 2007年
- 人性尊严的宪法主体不同于其他的宪法主体理论,具有强烈的价值定向,并具有极大的开放性、灵活性。人性尊严宪法主体外延因其确定标准各异而不同,既有的标准之间张力甚巨且难以适应新技术革命所带来的挑战,人格推定理论可能是一个较好的可选方案。
- 龙晟
- 关键词:人性尊严
- 行政创新与行政法——广西行政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研讨会综述
- 2020年
- 广西行政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研讨会的主题是“行政创新与行政法”。与会行政法学者、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围绕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基层治理创新、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助力建设智慧法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监察权与检察权的有效整合等热点问题展开交流和研讨。
- 龙晟黄焕瑜
- 关键词:行政创新行政法行政争议大数据
- “乞讨权”宪法迷思的破解被引量:2
- 2008年
- 乞讨权并非是一种宪法意义上类型化的权利,却可以被宪法意义上的一般行动自由所吸纳。由于宪法意义上的一般行动自由不是一种客观秩序,故包括乞讨在内的行动自由不受国家积极义务的保障。而任何自由包括法律上的自由均伴随着某种界限,故乞讨行为是一种不得随意限制同时又是不能不予以谨慎对待的自由。
- 龙晟
- 关键词:乞讨权宪法权利
- 韩非法治教育目的观及其启示
- 2011年
- 韩非的法治教育旨在透过富国强兵实现国家霸王之业,其法治教育思想目的观可以分解为君主、官吏与民众法治教育目的观。韩非法治教育目的观有着鲜明的结构层次性和强烈的工具性,这些特点是由韩非的法治观及其所处历史时代的诸种条件决定的。韩非法治教育目的观可以为我国当下的法治教育提供借镜。
- 龙晟贾瑜
- 关键词:法治教育目的观
- 诉讼基本权及其入宪
- 2011年
- 诉讼基本权是宪法规定或确认的,同时具有值得宪法保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它是事后程序权利,是司法意义上的救济权;诉讼基本权之法益包括其保护范围与界限。当下各国通常以基本权程序功能或正当法律程序来建构诉讼基本权,我国当下宜以程序权入宪,且意义非凡。
- 龙晟
- 关键词:宪法
- 人性尊严法律概念之历史被引量:3
- 2008年
- 在西方,人性尊严思想的展开经历了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萌芽和中世纪的低迷,文艺复兴时期人性尊严概念的确立和宗教改革时期人性尊严观念的发展,启蒙时期人性尊严思想的复兴,二战期间的挫折以及二战之后的再度勃兴;我国人性尊严的传统思想较为薄弱,侧重于人的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
- 龙晟
- 关键词:人性尊严法律概念
- 论司法公信力的多重维度及其中国式构建被引量:2
- 2016年
- 司法公信力是表征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性是否认同与尊重及认同与尊重的程度如何的一种心理状态。司法公信力内含客观与主观、内在与外在、过程与结果、应然与实然、正面与负面以及微观与宏观等多重维度。司法公信力的多重维度可以为当下中国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提供借鉴,即全面而有重点地提升中国司法公信力。提升中国司法公信力的途径包括提升司法信用、培养理性公民、让司法与公众彼此接近。
- 龙晟
- 关键词:司法公信力维度
- 数字身份民法定位的理论与实践:以中国—东盟国家为中心被引量:5
- 2019年
- 数字身份的民法定位经历了非人格者到人格者、从准人格者到完全人格者的转变。数字身份与真实身份存在紧密联系,两者的连接与疏离折射出数字身份的不同民法定位,数字身份与实体连接越紧密就越表现为客体的民法定位,两者越疏离就越表现为准人格甚至完全人格(法律主体)的民法定位。数字身份拟人化议题属于立法层次而非一种单纯的法律适用层面的问题,就中国-东盟各国现行状况来看,由于赋予数字身份法律人格地位的环境即可信网络空间尚未建立,为此,仍应采取否认数字身份的法律人格为宜,精准揭示与解释数字身份,将其法律意义与精髓导入现行法律框架,运用相关既有法律制度及其修改回应数字身份带来的法律难题。
- 龙晟
- 关键词:数字身份
- 论我国宪法向度内的罢工权——以法释义学为视角被引量:1
- 2011年
- 近些年,频发的罢工事件引发作为财富公平分配机制的劳资双方谈判基础的罢工权的宪法思考,因我国现行宪法对此尚无明文规定,故有必要从法释义学角度反思我国宪法向度内的罢工自由。透过我国现行宪法中若干复数条款可以推衍出罢工自由,此种推导可以为我国未来宪政实践中新型权利的发展提供借镜。
- 龙晟
- 关键词:罢工权
- 论体育权利主体的内涵被引量:2
- 2011年
- 传统上,我国学界依据规则中的权利义务即以权利义务分合为导向来界定体育权利主体,此种规则导向界定使体育权利主体内涵带有法条主义的僵化性与封闭性。为了使体育权利主体内涵更具有可接受性,必须通过引入人性尊严这一现代法律核心价值作为导向对之予以重构,以适应社会现实发展的要求。
- 龙晟
- 关键词:体育权利体育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