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晨
- 作品数:5 被引量:75H指数:3
- 供职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旅游服务提供者在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及责任被引量:11
- 2013年
- 针对旅游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地位及责任问题,《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旅游法》都设置了若干规则,但其中某些规则值得商榷。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旅游服务提供者并非旅游合同当事人,而是向债权人(旅游者)履行义务的第三人,也是《合同法》第121条中的"第三人"。旅游服务提供者是否属于旅游经营者的履行辅助人,在我国《合同法》对旅游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的背景下并不重要。旅游经营者无干涉、控制可能的公共交通运营者仍应属于旅游服务提供者。根据《合同法》第64条,旅游者对旅游服务提供者应享有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的直接请求权。因旅游服务提供者的原因而致旅游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旅游法》施行以后,旅游服务提供者与旅游经营者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 周晓晨
- 关键词:旅游合同履行辅助人
- 论受害人自甘冒险现象的侵权法规制被引量:35
- 2020年
- 受害人自甘冒险现象的规制有独立抗辩模式和综合适用模式两种。我国应采综合适用模式,不应采独立抗辩模式。从裁判结果看,自甘冒险案件核心在于合理分担损害,应对当事人的行为作综合评价,不能仅因自甘冒险就一概由受害人承担全部损害。从法律传统看,独立抗辩模式是英美法欠缺体系思维的产物,综合适用模式更符合我国民法的体系思维传统和司法传统。遏制侵权责任泛滥的正道应在强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而非引入独立抗辩模式。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后继续采纳独立抗辩模式并杂糅综合适用模式,仍不理想,但限缩至"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较二审稿有所改进。若草案条文以其现状成为法律条文,解释论上应严格限制该条的适用范围。
- 周晓晨
- 关键词:抗辩事由过失相抵民法典
- 南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
- 2014年
- 第二章消费者的基本权利A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禁止歧视营销8.(1)根据《宪法》第9条之规定,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供应商不得采取以下不公平行为:(a)供应商拒绝向某人或某一群体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b)供应商许可某人或某一群体排他性地获得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c)供应商将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优先分配给某人或某一群体.
- 周晓晨唐奕易玉姣
- 关键词:供应商消费者
- 论旅游服务提供者在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及责任
- 针对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旅游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地位及责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旅游法》都设置了一系列规则,但其中某些规则的合理性与妥当性值得商榷.与代办旅游合同不同,在包价旅...
- 周晓晨
- 关键词:旅游合同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
- 文献传递
- 过失相抵制度的重构——动态系统论的研究路径被引量:29
- 2016年
- 我国应当借鉴奥地利学者威尔伯格所提出的动态系统思想对过失相抵制度进行整理和重构,系统地厘清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进行损害分担时应考虑的各种因素及其协动关系和先后次序。应以双方当事人的可归责性及原因力作为主要的评价因素,以可归责性的比较为主、原因力的比较为辅,并在特殊情况下考虑加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比较双方的过错时,应采用相同的过错判断标准;在比较双方的危险时,应先判断危险是否属于同一类型,对于不同类型的危险应分析立法者所意图规制的特定危险于个案中是否得以实现;在比较危险与过错时,原则上二者具有同等份量,且程度上具有相互对应的关系。
- 周晓晨
- 关键词:过失相抵动态系统分配正义可归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