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逯通明

作品数:1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滨州市公路管理局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篇虚报
  • 1篇虚报亏损
  • 1篇涉税
  • 1篇涉税处理
  • 1篇所得税
  • 1篇企业
  • 1篇企业财务
  • 1篇企业所得税
  • 1篇企业虚报亏损
  • 1篇会计
  • 1篇会计核算
  • 1篇财务

机构

  • 1篇滨州市公路管...

作者

  • 1篇魏俊红
  • 1篇秦文娇
  • 1篇逯通明
  • 1篇付泽民

传媒

  • 1篇商业会计

年份

  • 1篇2005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企业虚报亏损的涉税处理
2005年
2005年3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业虚报亏损的税务处理问题将分两种情况处罚:第一,对企业故意虚报亏损,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魏俊红逯通明秦文娇付泽民
关键词:涉税处理会计核算企业所得税企业财务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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