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军
- 作品数:111 被引量:705H指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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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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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审判为中心:一场未完成的改革
- 2024年
- 问题的提出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时至今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不令人乐观。相对于作为配套措施提出的“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二者的推进状况可谓“冰火两重天”。
- 周长军
- 关键词:审查起诉
- 现行犯案件的初查措施:反思性研究——以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对传唤、拘传的修改为切入被引量:21
- 2012年
- 适应公安机关办理现行犯案件的现实需要,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增设了对现行犯的口头传唤措施,但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立法的科学性不足,当下实践中,现行犯案件中初查措施的适用乱象纷呈。现行犯案件初查中强制措施的适用既具有现实必要性,也具有理论正当性。应当将现行犯的立案程序独立设置,同时修改拘留制度,以明确被口头传唤或者无证拘留后的现行犯的犯罪嫌疑人身份,解决紧随其后的讯问行为的合法性以及讯问笔录的证据效力,消除"先侦后立"的现象。
- 周长军
- 关键词:现行犯初查传唤立案
- 全球化时代的黑社会犯罪——港澳台黑社会犯罪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被引量:5
- 2005年
- 周长军王海平
- 关键词:黑社会犯罪刑事法律司法官员议题
- 外逃人员缺席审判适用条件的法教义学分析被引量:1
- 2019年
- 问题的提出为加强海外追逃追赃,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基础上,增设了缺席审判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1条、第292条的规定,外逃人员缺席审判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特定的犯罪案件,即只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三是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四是法院应当采取法定方式将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五是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
- 周长军
- 关键词:缺席审判正当法律程序没收程序法教义学没收违法所得
- 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方式的调整——以刑事诉讼法的最新修正为背景被引量:7
- 2013年
-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活动和现有的办案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实现纪检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无缝对接,需要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方式和办案模式进行必要调整。在调查取证方面,应当提高调查取证程序的规范性,加强对被调查人基本权利的保障,保证所取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能力,必要时还应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证明。在办案模式方面,应当与检察机关建立新型的合作分工关系,在证据收集及程序进行方面对检察机关予以协助,并参与相关的诉讼活动。
- 周长军纵博
- 关键词:纪检监察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办案模式
- 外逃人员缺席审判适用条件的法教义学分析被引量:18
- 2019年
- 在现代刑事诉讼中,缺席审判程序的正当性建立在被告人事先知悉开庭信息和听审权并自愿放弃此权利的基础上。从适用条件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不仅指有可信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出境,而且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死亡。缺席审判启动的证据条件是'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外逃人员缺席审判开庭信息的送达应当以送达被告人本人为原则,送达与被告人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或者被告人指定的代收人为例外;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在被告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情况下,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经被告人同意,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方式;原则上不能单独使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审判程序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无法相互替代;缺席审判的提起并非当然地涵盖违法所得没收申请的提出,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时不可附带作出违法所得的没收,缺席审判程序停顿状态下也不可独自开展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被告人死亡的情形下追缴违法所得,只能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司法机关违反法定适用条件启动缺席审判的行为,应当确立一定的制裁性法律后果。
- 周长军
- 关键词:缺席审判送达
- 司法的恢复性与社会的和谐化——恢复性司法理论国际研讨会综述被引量:2
- 2007年
- 在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宏大工程中,刑事司法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因而对发端于西方且正试行于我国实践中的恢复性司法模式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会议围绕恢复性司法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实践模式、具体运作及其引入中国的可行性等五个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 周长军吕欣
- 关键词:恢复性司法刑事和解刑事诉讼改革
- 中国刑事诉讼改革亟需理清的几个问题——以刘涌案为背景的分析被引量:13
- 2004年
- 本文以辽宁刘涌黑社会犯罪案件的改判所引发的论战为背景,对与此相关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制改革亟需理清的几个宏观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进而提出如下主张:刑事司法改革应当适度超越公众观念,但其路径及其力度的选择又要虑及公众的观念形态;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刑事诉讼更宜于作为我国刑事诉讼变革的主要摹本;注重细节建设,确保改革措施的可行性与实效性;公平比公正更重要;践行司法独立,提高司法素养,型塑司法权威。
- 周长军
- 关键词:刑事诉讼刘涌案
- 论我国刑事拘留制度的完善
- 文章介绍了刑事拘留的使用现状与特征,分析了刑事拘留使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确立初查阶段的强制措施使用制度和重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拘留制度的完善建议。
- 周长军于长安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
- 文献传递
- 被告人受审能力认定标准的再构造——兼及无受审能力被告人缺席审判的范围被引量:2
- 2022年
- 目前我国相关规范性文件所确立的平面式受审能力认定标准,虽有助于提升诉讼效率、维护程序德性和保障案件真实发现,但也存在未能有效保障被告人自主权、公共利益维护难以及鉴定专家主导受审能力的认定等问题。为此,应改采进阶式认定标准,将受审能力区分为参加庭审的基础能力与放弃自主行使的诉讼权利的决定能力。进阶式受审能力认定标准能够较好地平衡被告人自主权的防御功能与处分功能,促进公共利益与被告人个人权益的协调实现。重疾类被告人可否缺席审判不宜一概而论。
- 周长军乔杉
- 关键词:受审能力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