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
- 作品数:5 被引量:2H指数:1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组织立法研究被引量:1
- 2012年
- 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从1999年萌芽至今已近13年,一些优秀的支付企业逐渐做大做强,例如,支付宝公司,2011年11月11日日交易额已经达到54亿元,涉及数额庞大的资金流转和沉淀,拥有近5 000万商户与个人用户。对于此类组织,从防范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人民银行必须将其纳入监管范畴,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人民银行2005年对外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酝酿立法,2010年终于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确立了从事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各重大业务制度。但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创新发展,现行法律制度不足逐渐显现,法律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 孙宇
- 关键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 电商平台清结算业务监管思路初探被引量:1
- 2017年
-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电商平台的清结算业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文在分析电商平台清结算业务模式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了电商平台清结算业务的基本特征,并结合国外对电商平台清结算业务的监管模式以及国内当前对电商平台的管理框架,讨论了对电商平台清结算业务进行监管需要考虑的因素,最后提出相关建议。
- 韩芸孙宇
- 关键词:电商平台金融监管
- 从问题金融机构救助视角看央行金融稳定职责
- 2013年
- 在后次贷危机的背景下,"金融稳定"已经成为时代核心名词。如何理解,并促使央行有效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成为一项重要课题。问题金融机构救助是央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对问题金融机构救助制度理论的解读,反思实践操作中的得失,有针对性地就如何完善我国该项制度提出具体建议,进而充实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内涵,力争将该职责落在实处。
- 孙宇
- 关键词:金融稳定问题金融机构救助最后贷款人
- 先行赔付制度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治中的意义——基于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处置的法律分析
- 2016年
- 近年来,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发展的带动下,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异常活跃,与此同时市场中也出现了一些风险事件。如何预防、处置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成为央行关注的新课题。在总结市场实践和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发现,通过市场主体事先作出契约式承诺,或由监管部门强制性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承担'先行赔付'义务,对保护金融消费者即客户的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及时有效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 周学东孙宇
- 关键词:先行赔付互联网金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 对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行使建议检查权的思考
- 2005年
- 赵宏孙宇
- 关键词:《中国人民银行法》行使主体营业管理部检查权行业监管机构法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