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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蕊

作品数:7 被引量:14H指数:3
供职机构: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文化科学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教育
  • 3篇法律
  • 3篇法学
  • 2篇法律思维
  • 2篇法学教育
  • 1篇登记
  • 1篇动产
  • 1篇动产登记
  • 1篇动产善意取得
  • 1篇善意
  • 1篇善意取得
  • 1篇社会调查
  • 1篇社会调查报告
  • 1篇时效期间
  • 1篇司法
  • 1篇司法考试
  • 1篇诉讼
  • 1篇诉讼时效
  • 1篇诉讼时效期间
  • 1篇特质

机构

  • 6篇上海政法学院

作者

  • 6篇李蕊

传媒

  • 1篇教育探索
  • 1篇山西师大学报...
  • 1篇河北法学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前沿
  • 1篇高教学刊

年份

  • 1篇2016
  • 1篇2012
  • 1篇2011
  • 2篇2009
  • 1篇2008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与法律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被引量:3
2012年
法学教育所肩负的培养优秀的社会管理者的使命要求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进行必要的改革;应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律价值观的培养,应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的训练,应设法完善法科学生的知识结构,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应用技能的训练,应全面改革法学教育教学模式。
李蕊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价值观法律思维
从法学本科教育之困境看法学教育变革之路被引量:3
2009年
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实行与大众化教育亦步亦趋的连年扩招政策,越来越偏离了法律专业人才是精英人才的社会定位,法学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因此,法学教育必须以精英化教育为目标创新变革路径,包括实行以研究生教育为起点提高办学层次等模式为中心的一系列法学教育变革措施,并加强国家对法学教育的监管,从而实现为社会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目标。
李蕊
关键词:司法考试
对不动产善意取得适用条件的新思考被引量:3
2009年
善意取得适用的前提条件是无权处分的存在,而无权处分应当是名义上的权利人处分了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但实际上其并非实际上的权利人。实践中屡屡发生冒充房屋产权人出售"二手房"经过户登记给第三人的情形,因冒充者不是不动产登记薄上记载的合法权利人,其无权发动物权变动,故不应属《物权法》106条规定的无权处分之情形,第三人无权主张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正确理解无权处分和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正确适用的前提。
李蕊
关键词:无权处分不动产登记善意取得交易安全
简论法学教育的特质被引量:2
2011年
法学治国理政的特质决定了法学教育的特质,法学教育培养治国理政的社会管理者,他们出自法律职业共同体。因此,法学教育具有不同于其它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即培养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法学教育既非通识教育,也非职业教育,我国教育部门应尽快明确法学教育精英化教育的定位,并创新变革路径,从而实现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目标。
李蕊
关键词:法学教育精英教育法律思维法律信仰
诉讼时效期间立法模式之我见被引量:3
2008年
各国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制度主要有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两种立法例,通过对中国和德国诉讼时效改革的比较法研究,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制度因各国所采用的不同的立法例而有所不同,因此不应割裂不同立法例而论其长短的观点。在当代社会,诉讼时效期间制度采用主观主义立法例存在明显的优势,应为我国未来诉讼时效期间立法所坚持,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行诉讼时效制度予以完善。
李蕊
关键词: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民法通则
关于法科大学生法律观念的社会调查报告
2016年
以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评价为内容,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法科生的法律观念进行调研,主要考察他们是否掌握了较为扎实的法律知识,并将之内化为自己的信念,据以指导自己的行为;是否具备较为客观、理性的法治观念,及与之相应的法治思维等等。建议加强本科生的通识教育,明确法科生作为卓越法律人才的角色和定位,革新法学教育,满足国家对高素质法律人才之需。
李蕊
关键词: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法律情感法律评价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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