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震
- 作品数:3 被引量:27H指数:2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清代发审局研究被引量:15
- 2006年
- 本文在较为详尽材料的基础上,对于距今并不遥远今人却大多语焉不详甚至舛误连连的晚清法律改革中的发审局这一特殊机构,进行了试图“接近历史真相”的解密研究,既有建诸具体材料的微观分析,更有立足整体框架和历史语境的意义省察。作者揭示,发审局是清朝中后期各省地方政府为了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自主创设的准专门性司法机构,并通过本省地方性法规和惯例对其进行规范;它具有“准专门性/专业性法庭”的特点,不同于身兼行政、司法、立法等各种职能的地方政府,也异于清末法制改革中建立的各级审判厅;由于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深层次因素所决定,它始终不过是传统司法体制下专职负责案件审理的职能部门,是从传统到现代变迁过程中的过渡产物,因此终被各级审判厅所取代;但作为一个准专门性的审判机构,其本身所具有的司法资源又为近代法制转型提供了必要的资源准备,体现了传统法制中的静中之变和变通之道。
- 李贵连胡震
- 关键词:清代审判机构传统法制法制改革专门性法律改革
- 清代京控中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和官方的结案技术——以光绪朝为例的一个分析被引量:12
- 2008年
- 在清代诉讼中,当事人常以胜诉为目的,用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影响案件的处理。在总结京控中当事人常用的冤的形象塑造、诬告、越诉、缠讼及过激行为等五种诉讼策略的基础上,发现受传统和谐司法观念以及司法制度的影响,清代裁判并不如现代确定案情,依法定罪那样,而是采取实用主义的司法态度,以纠纷解决为案件处理目的。延至当今,诉讼策略及纠纷解决型的司法模式仍然对当代中国影响较大。
- 胡震
- 关键词:诉讼策略纠纷解决模式
- 民初司法发展的制度性环境——以司法官考试制度为例的分析被引量:1
- 2007年
- 民国司法官考试制度的建立、发展和运作离不开民初各种社会因素交互作用形成的大环境。为了使国家走上独立富强之路,民初法律人极尽法律启蒙之能,力倡司法独立,大力发展法律教育,希冀通过法律教育的普及推动司法的进步。现代司法需要专业化的司法官。就民初国情考量,考察法律知识、选拔合格法律人的最好办法即为司法官考试制度。然而民初的中国,外遭列强欺压,内有社会动荡。所有这一切又无不在时时制约着近代司法官考试制度的运作和发展。
- 胡震
- 关键词:民初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