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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新辉

作品数:8 被引量:22H指数:3
供职机构: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物权
  • 3篇租赁权
  • 3篇物权化
  • 2篇动产
  • 2篇债权
  • 2篇债权物权化
  • 2篇权法
  • 2篇公示
  • 2篇不动产
  • 2篇裁判法
  • 1篇登记
  • 1篇登记制
  • 1篇登记制度
  • 1篇动产登记
  • 1篇对抗效力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规章
  • 1篇行政机关
  • 1篇要件
  • 1篇语言

机构

  • 6篇上海政法学院
  • 2篇上海大学

作者

  • 8篇翟新辉

传媒

  • 3篇学术交流
  • 1篇上海市政法管...
  • 1篇法治论丛(上...
  • 1篇法律适用
  • 1篇财经法学
  • 1篇中财法律评论

年份

  • 2篇2017
  • 1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08
  • 1篇2007
  • 1篇2003
  • 1篇2002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诉讼时效、物权及相关问题研究被引量:1
2003年
诉讼时效是实体法规范抑或程序法规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否仅针对债权请求权 ,对其他的民事权利 (比如物权请求权、人身权性质的请求权 )是否适用以及如何适用 ?由于我国有关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过于简单 ,在法律实践中产生了诸多混乱。笔者根据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翟新辉
关键词:诉讼时效物权实体法请求权客体
不见“物”的物权法——物权法的裁判法性质及其专业化与纯粹化被引量:1
2012年
物权法定义了"物"这一概念,但通篇却不见"物"这一民法术语,而代以"动产与不动产",体现了物权法立法过程中"通俗化"或"大众化"与"专业化"或"职业化"的观念纠结。物权法的裁判法特质,决定了其相关规则根植于社会生活,立法活动系发现这些规则,为市民社会提供裁判规则,不能为了"通俗"而去专业化。为法律适用方便,应纯粹化,尽量减少不具可诉性或不具可司法性的重复的公法规范。
翟新辉
关键词:物权法
论行政规章的制定与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评《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1999)
2002年
上海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1999)包含大量民事规范 ,而且许多与《担保法》不一致或者是《担保法》未规定的内容。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本质上乃是一种行政行为而不是立法行为 ,因此 ,《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1999)中包含民事规范属越权 (即使该规章有符合实际需要的一面 ) ,该办法不能作为法院进行民事审判的依据 ,该办法由上海市人大制定。
翟新辉
关键词:行政规章行政机关立法权限立法法
纽约州“审判陪审员手册”
2017年
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人员参加审判活动,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我国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因其所具有的彰显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和司法民主的制度价值,曾被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寄予厚望。不过,这种希冀随着人民陪审员在实践中被选择性适用、流于形式、'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长期无法得到根本改观而日渐消弭,进而演化为强烈的改革冲动。2015年4月,中央深改组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于同年5月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在全国10个省的50个法院开始落地。此次改革从试点内容上看涉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退出、参审范围和职权、履职保障等多个雏度,兼具顶层设计和细节安排,旨在全面优化人民陪审员制度,强化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有序性和实效性,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和信赖度。当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多样化的制度举措在给人耳目一新之观感的同时,也陷入了'有益尝试'抑或'违法改革'的论争之中。于此背景下,通过对陪审制度较为发达的美国纽约州'陪审员手册'的阅读和思考,发现和体悟美国陪审制度富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则,可以为检视我国现阶段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供全新的视角。
翟新辉
关键词:民主司法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
论民法的裁判法、权利法品格与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语言表达取向被引量:7
2017年
民法作为私法,具有裁判法及权利法品格,与刑法主要作为行为法不同。民法规范不在于要求当事人按照立法者的意旨而行为,而在于为民事活动提供裁判规则,民事不存在纠纷时,民法规范只是潜在地配置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我国民法典编纂,语言表达应坚持裁判法及权利法取向——民法典语言表达为求精准裁判,应该专业化,而不是为求大众理解而通俗化或自然语言化,民法典编纂应去除现行民商事法律中不具可司法性(可诉性)的宣示性、倡导性条款及重复的公法规范,采取"赋权"而不是"赋予义务"的权利法取向的表达方式,从而与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相契合,让不同性质的法律各司其职,从而利于"找法"和法律适用。
翟新辉
关键词:民法典编纂语言表达裁判法权利法
租赁权公示是取得物权对抗效力的要件被引量:7
2007年
我国《物权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有关的配套制度(比如不动产登记制度)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也在紧张的研究制定之中,虽然《物权法》也有关于租赁权物权化的规定,但在租赁权物权化的同时。必须注意租赁权公示的配套规则的建立,否则将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有碍交易安全。因此,对物权化之租赁权的公示配套制度确有讨论的必要,以期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规则时参考。
翟新辉
关键词:租赁权对抗效力公示不动产登记制度要件物权化
论租赁权相关法律漏洞的补充——兼谈我国合同法及物权法相关条款的修改被引量:4
2011年
我国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及物权法有关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规则,赋予了租赁权以物权特征;但合同法与物权法构建的租赁权规则体系存在明显漏洞——物权化的租赁权缺乏公示制度的配套,从而有碍交易安全和效率,也损害抵押权制度;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中其他物权化之债权以及航空器、船舶租赁却有相对完善的交易安全的制度安排。对"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政策进行法律经济分析,可以发现租赁权物权化从保护承租人的"公平"的政策考虑,需与公示公信、交易安全的"效率"的政策考虑相平衡;借鉴其他立法例,我国合同法及物权法与租赁权相关的条款应当适当修改,最终达到公平与效率目标的平衡。
翟新辉
关键词:租赁权债权物权化
我国立法应明确不动产租赁登记的效力——兼论物权化之债权及其公示被引量:3
2008年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以及《物权法》第190条关于"先成立之租赁关系不受后成立之抵押权影响"的规定,确立了租赁权具有部分物权特征的规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立法存在物权化债权的有关政策,包括租赁权与船舶优先权及航空器优先权的有关物权化规则,通过分析实例可以看出,在对有关债权物权化的同时,我国法律对船舶优先权及航空器优先权与交易安全的冲突已有相应的制度安排,但我国法律对租赁权与交易安全冲突的规则及租赁登记的效力存在法律漏洞——基于物权法公示公信的原则,债权物权化,应当有相关的公示制度予以配套,否则将有损交易安全,未来的"不动产登记法"立法时应将租赁登记及其效力纳入租赁权物权化制度体系。
翟新辉
关键词:不动产债权物权化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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