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星
- 作品数:3 被引量:3H指数:1
- 供职机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非法获取他人钱款行为的定性被引量:3
- 2018年
- 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非法获取他人钱款行为的定性,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较大分歧,主要涉及诈骗罪、盗窃罪及信用卡诈骗罪。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支付媒介和支付工具,不具有信用卡的法律属性。司法实践中,应当合理区分不同类型,作出不同认定。直接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非法获取他人钱款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类犯罪;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非法获取钱款的行为一般应认定为盗窃罪;以非法方式获取他人银行卡信息资料并使用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陈卫星王晓燕
-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平台非法获取司法认定
- 连续盗窃行为中如何认定累犯
- 2018年
- 一、基本案情刘某因盗窃于1998年至2010年6次被判处有期徒刑(最后一次于2011年4月24日刑满释放),2013年至2014年3次被判处拘役。2016年3月25日,刘某至上海市金山区某服装店内,趁店内无人欲实施盗窃,在翻动他人拎包时被当场抓获。经清点,拎包内有现金2443元。同年4月26日刘某至金山区某房产中介公司内,窃得钱包一个,内有现金590元及银行卡等物。同年5月26日,刘某至金山区某服装店内,窃得双肩包一个,包内有现金、名牌钱包等,共计价值4620元。
- 陈卫星李玉堂薛阿敏
- 关键词:盗窃行为连续犯盗窃罪犯罪故意犯罪行为
- 公式定价贸易方式下如何认定走私犯罪及具体数额
- 2010年
- 一、基本案情被告单位甲公司从国外进口电解铜,与供货商签订的是公式定价的结算方式,前后共进口电解铜28票。在起初的13票货物中,甲公司为了通关便利.将本应按照公式定价方式申报进口的电解铜伪报成非公式定价(即一般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方式只进行一次报关)。
- 陈卫星胡春健
- 关键词:贸易方式走私犯罪电解铜供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