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0日
星期五
|
欢迎来到滨州市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登录
|
注册
|
进入后台
[
APP下载]
[
APP下载]
扫一扫,既下载
全民阅读
职业技能
专家智库
参考咨询
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刘维新
作品数:
2
被引量:13
H指数:1
供职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更多>>
发文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更多>>
合作作者
莫洪宪
武汉大学法学院
作品列表
供职机构
相关作者
所获基金
研究领域
题名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作者
题名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在结果中检索
文献类型
2篇
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2篇
政治法律
主题
2篇
刑法
2篇
医事
1篇
刑法法益
1篇
刑法视域
1篇
刑法研究
1篇
精神病
1篇
法益
1篇
保安处分
1篇
处分
机构
2篇
武汉大学
作者
2篇
莫洪宪
2篇
刘维新
传媒
1篇
中国刑事法杂...
1篇
现代法学
年份
2篇
2011
共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全选
清除
导出
排序方式: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排序
医事刑法研究论纲
被引量:12
2011年
"医事刑法"应作为规范化名称加以确立。其研究乃刑事法应然视域,不必超越和游离于现有刑法基本理论体系。当前研究主要应围绕如何在充分运用好既存刑事法律规范的同时,理性检讨并修正其不足,及时确立新型医事刑法法益。对当前医事犯罪刑罚体系尚需进行必要延展,并注重在刑事一体化视域下重构医事刑事鉴定与审判机制。国内医事刑事立法应在坚持中国刑事法品质基础上,理性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和国外相关立法经验,注意立法的衔接性、动态性、包容性与超前性。
莫洪宪
刘维新
关键词:
刑法法益
医事刑法视域中的精神障碍
被引量:1
2011年
我国刑法中精神病概念应修正为精神障碍。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承担应依其行为当时主观罪过程度由法官客观厘定,并在坚持精神卫生学与法学标准相统一、主客观相结合的判定原则下,将其划分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三个层级。对精神障碍犯罪者坚持减免刑罚的原则,并注重扩大强制医疗和相应保安处分适用范围。
莫洪宪
刘维新
关键词:
精神病
保安处分
全选
清除
导出
共1页
<
1
>
聚类工具
0
执行
隐藏
清空
用户登录
用户反馈
标题:
*标题长度不超过50
邮箱:
*
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字数长度不超过255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