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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

作品数:16 被引量:52H指数:4
供职机构: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哲学系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哲学宗教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4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2篇哲学宗教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7篇黑格尔
  • 4篇自我
  • 4篇自我决定
  • 3篇市民
  • 3篇市民社会
  • 3篇民社
  • 3篇法哲学
  • 2篇等级制
  • 2篇任性
  • 2篇弱者
  • 2篇主观
  • 2篇民主
  • 2篇民主制
  • 2篇法哲学原理
  • 2篇《法哲学原理...
  • 2篇财产
  • 1篇当代道德
  • 1篇道德
  • 1篇道德教育
  • 1篇德教

机构

  • 15篇清华大学
  • 1篇东北大学
  • 1篇武汉大学

作者

  • 15篇陈浩
  • 1篇艾四林
  • 1篇盛福刚
  • 1篇张立波

传媒

  • 3篇清华大学学报...
  • 2篇哲学动态
  • 2篇复旦学报(社...
  • 1篇马克思主义与...
  • 1篇武汉大学学报...
  • 1篇思想战线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现代哲学
  • 1篇社会科学文摘
  • 1篇中共历史与理...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22
  • 1篇2021
  • 1篇2019
  • 1篇2018
  • 1篇2017
  • 3篇2016
  • 3篇2015
  • 1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8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从国家向市民社会的复归——黑格尔哲学视野下的《论犹太人问题》被引量:17
2017年
早期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国家二分、特殊性和普遍性对举的分析框架,认为市民社会代表了人的特殊性——利己性和孤立性,而国家体现了人的普遍性——类存在和共同性存在。鉴于早期马克思的立场是批判特殊性而褒扬普遍性,在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他理应选择国家而放弃市民社会。可是,马克思选择了市民社会而放弃了国家。要想解释马克思这种看似不合常理的选择,需要留意马克思关于"普遍性只有以特殊性为中介才能实现自身"的论点。根据这一论点,国家中的人是抽象的、虚构的公民,缺乏能够发展出现实普遍性的特殊性因素,国家因而只能表现出抽象的、虚构的普遍性;与国家不同,市民社会中的人(市民)虽然是消极特殊性的体现,即利己性的、孤立性的存在,但同时亦是积极特殊性的体现,即直接的、感性的存在,具备开出真正普遍性的潜能。因此,正是由于看到市民社会暗含了国家所缺乏的,但对发展真正的普遍性又极为关键的积极特殊性,早期马克思才从国家转向了市民社会。
陈浩
关键词:早期马克思市民社会
无哲学的世界历史——基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体系建筑术考察
2023年
在黑格尔的体系建筑术中,“世界历史”最初是作为《法哲学原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为了扬弃“国际法”环节的国家冲突难题而设计的。之前的研究之所以会对黑格尔的这一设计抱有诸多质疑,是因为他们误将“世界历史”的理论原型定位为“抽象法”,误认为黑格尔的理论目标是将特殊国家上升为普遍国家。但是如果将黑格尔“世界历史”环节的理论原型重新定位为“市民社会”而非“抽象法”,则会发现,黑格尔引入“世界历史”的理论初衷不是要将特殊国家普遍化,而是想借助“理性的狡计”,在保有单个国家特殊性和主权优先的前提之下,促成其与普遍世界精神之间的和解。这一思路与借助“看不见的手”俾使个体恶带来整体善的市民社会辩证法高度类似。所以单就理论初衷而言,黑格尔对“世界历史”的体系性构建是用意深远且极为成功的。不过可惜的是,“理性的狡计”与“看不见的手”之间只有表面的相似性,“世界历史”并未能真正吸收市民社会辩证法的深层运转机理,因而无法在特殊与普遍之间成功构建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因此似又不得不说,黑格尔的“世界历史”构想最终失败了。
陈浩
关键词:法哲学世界历史市民社会
论异化劳动逻辑的困境——从私有财产理论看《手稿》中社会关系维度的缺失被引量:1
2009年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试图将"私有财产"纳入"异化劳动"的逻辑框架之内,把私有财产视为异化劳动的结果,进而依靠黑格尔的辩证法,实现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但是因为异化逻辑的基本框架是主客关系,处理的是单个主体与其对象之间的孤立关系,而私有财产(资本)的问题重心是社会关系,面对的是多个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这种理论错位使得异化逻辑陷入了既无法解释私有财产的成因,亦无力实现对私有财产的扬弃的双重困境,从而注定了马克思这一尝试的失败。
陈浩
关键词:私有财产资本主客关系社会关系
作为无限权利的“主观性”——试析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国家”章中的公民自由
2021年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国家"章中,不仅论述了亲自由主义立场、不受政治权力干预的"个体自由",而且强调了亲共同体主义立场、将国家权力视同为自由之体现的"伦理自由"。不过值得关注的是,除了上述两种自由,黑格尔还构想了一种以公民对公共事务和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为关注点的"公民自由"(civic freedom),并且为了保障这种自由的实现,黑格尔在国家理论中为其专门配备了相应的政治建制。相比个体自由和伦理自由,公民自由以及作为实现公民自由之保障的政治建制,强调公民积极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必要性,重视公共舆论权利的不可褫夺性,在某种意义上更能体现黑格尔政治立场的现代性,理应引起我们的关注。同时,黑格尔在论证公民自由时,既未诉诸公民所可能具有的专业治理能力,亦未诉诸公民所可能持有的善好意图,而仅仅基于公民作为主体所保有的不可剥夺的无限权利本身,这一点对认识黑格尔思想也非常有启发性。
陈浩
关键词:黑格尔公民自由公共舆论
弱者的民主制还是强者的等级制——政治哲学中的尼采与虚无主义问题被引量:1
2015年
尼采区分了两类不同的虚无主义:以一切价值丧失其有效性为主要内涵的"普遍虚无主义";以主体信奉消极否定类型的价值为核心关注点的"特殊虚无主义"。后期尼采更多是在后一层意义上讨论虚无主义的起因、根源和克服途径。尼采认为,特殊虚无主义的表层原因在于主体信奉了否定类型的价值而非肯定类型的价值,其深层的根源在于本能上的弱者对于本能上的强者的统治。弱者的自然性向迫使其必然信奉否定类型的价值,弱者因而注定无法克服虚无主义。与弱者不同,强者对否定类型价值的信奉并非出于本能上的需要,而是因为受到了弱者所主导的民主制的统治和教化,误以为否定类型的价值才是真正值得追求和信奉的价值。因此,强者如果能够推翻弱者的民主制,重建依据本能和权力意志进行自然排序的等级制,就能够摆脱否定类型的价值,从而克服虚无主义。
陈浩
关键词:尼采虚无主义弱者强者等级制
任性为什么不是自由的体现?——对黑格尔式自由观的一种微考察被引量:2
2016年
黑格尔断言,任性不是自由的体现,为此他提出了两种关于自由的看似矛盾的判准:以强调主体在活动序列中是否充当首要原因为核心的"自我决定判准",和以关注主体能否认识与选择理性对象为核心的"智性主义判准"。前一种判准看重近代意义上的理性主体,后一者判准重视古典意义上的理性对象,两者之间似乎是截然对立的。要调和这样两种看似矛盾的判准,关键在于引入黑格尔关于"形式理性"和"具体理性"的区分。在黑格尔那里,"形式理性"是一种空洞的、缺乏自身内容的,无法在活动中进行自我决定的概念;与之不同,"具体理性"是一种实质性的、拥有自身内容的、能够在活动中进行自我决定的理性。黑格尔在断言任性不是自由的体现时,所依靠的正是具体理性而非形式理性。由于"具体理性"是拥有内容,能够进行自我决定的理性,因而借助"具体理性"概念,我们可以将黑格尔关于自由的"智性主义判准"所强调的对象因素,不再单纯理解为与主体无关的外在因素,而是理解为主体通过"具体理性"自我决定、自我创造的产物。这样一来,"智性主义判准"就可以被视为"自我决定判准"的一种变体,两种判准之间的矛盾与对立便可得到化解。因此,只要辨明黑格尔在"形式理性"和"具体理性"之间所作的明确区分,我们即可申言,在讨论任性是否是自由之体现时,黑格尔并没有在两种相互矛盾的判准之间犹疑不定,而是始终坚定不移地忠实于近代意义上以主体自我决定能力为核心的"自我决定判准"。
陈浩
关键词:任性自我决定
“扬而不弃”的市民社会——《法哲学批判》之后的《法哲学》筹划被引量:1
2022年
面对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裂难题,黑格尔试图运用国家来“扬弃”市民社会。但问题在于,黑格尔究竟是通过“消解”市民社会的独立性,运用国家统摄甚至消融市民社会,来完成对于市民社会的“强扬弃”?还是在“保留”市民社会之独立性的前提下,借助市民社会与国家的沟通与和解,来促成一种“弱扬弃”?两种看似区别不大的扬弃之间,暗含了对于“市民社会”完全不同的理解和定位。当马克思批评黑格尔未能成功克服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时,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理应施行一种“强扬弃”方案。不过,鉴于黑格尔的初衷是要维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两分结构,保证市民社会相对于国家的张力,黑格尔似更倾向于主张一种“弱扬弃”方案,即在承认市民社会之独立性与正面价值的前提之下,对市民社会施展一种“扬而不弃”。
陈浩
关键词:黑格尔法哲学市民社会
传统蒙学教育对当代道德教育的启示--以《弟子规》为例
本文以较具代表性的传统德育读本《弟子规》为例,详细考察传统德育的特点与优劣,并在此基础之上,总结其对现代德育的启发意义。
陈浩汤敏
关键词:中小学教育《弟子规》传统德育道德教育
自然与契约的彼岸——黑格尔“抽象法”中的人格财产权概念被引量:4
2018年
一种理想的财产权理论,应当既可以充分地尊重私人财产权,以便维护个体自由;又可以考虑到财产在不同个体之间的分配,从而适当地兼顾社会平等。洛克等人所代表的自然(劳动)财产权立场强调了自由而忽视了平等;与之相反,费希特等人所代表的契约财产权立场则强调了平等而忽视了自由。针对上述困境,黑格尔试图依据"普遍人格"概念,构想出一种全新的人格财产权理论。它一方面借助普遍人格的"自我决定"能力,证成个体占有对象、确立排他性财产权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依靠普遍人格的"主体间性"特征,阐明将他者纳入考虑、与他者分享财产的重要性,较好地兼顾了自由和平等两个方面,在自然权利与契约权利之外,开出了第三条道路。
陈浩
关键词:黑格尔财产权自我决定主体间性
《共产党宣言》的出版史与中译本的问题被引量:1
2015年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所有著作中,《共产党宣言》这部经典传播最广,影响亦最大,但是迄今为止,这部经典复杂的出版史却较少为人所知。本文以俄罗斯国家社会史和政治史档案馆的相关收藏为基础,尝试对《共产党宣言》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使用不同语种和不同版本的复杂出版史做一概述,并以此为前提,进一步重点考察日译本《共产党宣言》对中译本《共产党宣言》的影响史,以及这种影响在译名译法上所带来的一些问题。
大村泉陈浩张立波
关键词:中译本民族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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