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
- 作品数:6 被引量:8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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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犯罪论体系在刑事司法中的功能定位及其实现——一种以司法效能为切入点的审视被引量:1
- 2015年
- 犯罪论体系是集多种司法效能于一身的有机统一体,它既是案件事实评判标准又是案件事实证成标准,既是"标本形态"犯罪的衡量根据又是"非标本形态"犯罪的衡量根据。我国"三大块"式的犯罪论体系在功能上呈现为大类定位司法功能之犯罪概念、小类定位司法功能之"四要件"犯罪构成、微型定位司法功能之"与犯罪相关的特殊形态"的实现路径。具体应用上始终表现为一个动态过程,即案件事实的形成过程表征为对体系要件的初步应用,案件事实与刑法规范的对接过程系体系要件置于各个诉讼阶段的再应用。
- 李海峰
- 关键词:犯罪论司法效能
- 犯罪论体系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
- 2014年
- 在我国司法实务中对犯罪论体系的适用存在着自行其是的倾向,究其原因是由于该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不合拍所致。为此,我们需要转向实然的司法实务之所用,从学科体系上明确我国犯罪论体系之主流地位;从处断思路上借鉴德日体系从客观到主观分析事案之逻辑结构;从研习路径上打破部门法藩篱进而实现刑事一体化之研究态势,从而树立司法者处断中国案件适用中国犯罪论法律体系的理论和思维。
- 李海峰
- 关键词:犯罪论司法适用
- 论我国量刑引入诉讼化之路径被引量:1
- 2010年
- 规范量刑已渐成为时下司法界共识,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完全诉讼化量刑程序的基础上,量刑引入相对诉讼化程序是现阶段我国量刑规范化的有效路径,亦可充分体现新形势下中国特色的诉审关系,符合当前我国量刑改革的实际进程,同时也是兼顾诉讼的公正与效率的有效途径。构建量刑的相对诉讼化程序应当从实行量刑阶段的相对独立化、保证控辩各方的充分参与以及运用特殊证据规则等方面进行。
- 钟佩霖李海峰
- 关键词:量刑诉讼化
- 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对犯罪论体系的逆向选择被引量:4
- 2014年
- 从犯罪论体系的司法缘起入手,展示该理论源于司法需求的演进过程。域内外因司法文化根基、司法追责方式、司法诉讼规则的不同而形成了形态各异的犯罪论体系。因受刑法解释学的制约,适用于我国司法的犯罪论体系内容应包括犯罪概念、"四要件"犯罪构成、与犯罪相关的特殊形态,并结合我国的诉讼模式和司法证明规则,充分说明当前体系是中国司法的必然选择,总体上属于一种偏重"找法"的司法技术型体系。
- 李海峰
- 关键词:司法实践
- 严而不密:对当前我国受贿犯罪法律规定的反思——以《刑法修正案(七)》为视角被引量:1
- 2010年
- 《刑法修正案(七)》顺应社会发展,对提升刑法抗制犯罪的效能具有积极意义,但其第13条的颁行,暴露了当前我国受贿犯罪法律规定在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以及相关法律术语等存在的主要问题,使得实际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立法初衷相差甚远。从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技术及传统思维方式上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呼吁尽快建立受贿犯罪罪名体系。
- 李海峰钟佩霖
-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受贿犯罪罪名罪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