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丽萍
- 作品数:24 被引量:142H指数:5
- 供职机构: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林权的法律结构——以《森林法》的修改为中心被引量:4
- 2017年
- 2016年9月底公开征求意见的《森林法》修改意见稿明确了林权权利类型及内容,并进一步放松了林权流转的限制,成为修法亮点。然而,修改意见稿回避林权与森林资源公有产权的关系,导致林权性质和内容均存制度磗格:如森林财产权体系"一物二权"、林权束结构叠床架屋,此无助于达致"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林改初衷。事实上,森林资源公有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的"两权分离"是林权产生的制度逻辑;作为"森林资源所有权"拆分的碎片,林权系以森林和林地为客体,包含森林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林地承包权、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利束。
- 裴丽萍张启彬
- 关键词:自然资源所有权林权《森林法》修改
- 我国破产制度的域外借鉴与完善进路——基于《全球营商环境报告》的分析被引量:4
- 2020年
- 破产制度是当前我国市场主体合法、高效退出市场的制度保障。为提升我国破产司法能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对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关于司法破产能力各项指标进行数据分析和法律分析,发现我国破产制度存在破产时间长、破产成本高、破产回收率低和破产架构不全等问题。为了改进和完善我国的破产制度,可以借鉴英国、我国香港地区个人破产制度中的自由财产保留制度和破产依法免责制度以及德国的余债免除制度,建立健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学习美国、韩国专业的破产法院制度,设立我国破产法院;分析日本的司法破产规定,设置依职权启动破产程序,进而提高司法破产效率、降低司法破产成本,解决“执行不能”问题。
- 裴丽萍李森
- 关键词:营商环境破产制度个人破产
- 完善我国林木采伐许可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 林木采伐许可制度作为监管森林开发行为的用途管理制度,是森林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林木采伐许可执行过程中,暴露了其抑制林权的财产权权能、便利权力寻租的弊端,影响了森林利用效率、破坏了森林生境质量。以《行...
- 张启彬裴丽萍
- 关键词:行政特许准物权
-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现实困境与逻辑进路——基于多案例分析被引量:4
- 2020年
- 污染对生态环境会造成难以逆转的损害。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设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可以对生态环境起到预防污染、修复保护的作用,可以高效便捷地解决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修复问题。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缺乏完整的法律体系规制,各地区在实践中也存在差异和冲突。应从完善磋商和诉讼的有效衔接、协调磋商和行政处罚的合理适用、细化司法确认制度等3个方面着手构建我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
- 裴丽萍李森杨永海
-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确认
- 邮政合同的立法思考被引量:3
- 2002年
- 邮政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出现分歧的原因 ,主要在于对邮政合同的含义、特征、功能等基本方面缺乏清晰认识以及完善的立法规定。因此 ,应加强邮政合同的研究和立法。根据世界各国邮政改革和发展的趋势以及我国的国情 ,应该将邮政合同仅限定为邮政通信合同 ,使其成为实现邮政通信普遍服务的法律工具。邮政通信合同在性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 ,应将其纳入未来民法典合同分则予以规定。在设计相关条款时 ,必须突出此种合同的法律特征 ,尤其要根据邮政通信企业的特殊性 ,对合同损失赔偿采用限额赔偿原则。
- 裴丽萍韩清怀
- 关键词:邮政普遍服务函件限额赔偿原则
- 赠与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研究——以《民法典》658条、660条为逻辑起点
- 2020年
- 《民法典》将赠与人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于特殊赠与合同,而对于实践中常见的普通赠与合同,受赠人是否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并未明确。从解释论角度,将赠与关系分为不同阶段,分析相应阶段赠与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及相应请求权基础,再从信赖利益角度论证受赠人请求损害赔偿的合理性,实现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 裴丽萍胡芳媛
- 关键词:损害赔偿责任任意撤销权信赖利益
- 论水资源法律调整模式及其变迁被引量:12
- 2007年
- 水资源法律地位的确立是罗马法制定水法制度的出发点,以公水和私水的划分为据,以民事权利为中心和以行政授权为中心的两套不同的水资源调整模式在罗马法时期已现雏形。19世纪末期以后,围绕公水、私水的基本分类而建立的传统水权法律制度也向现代水权转变。传统水权的调整规范主要是私法规范,其调整模式主要表现为水资源利用为中心的民事权利义务模式。行政水权、法定水役权以及可交易水权是以制定法形式存在的现代水权的典型形式。作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综合管理的一种法律手段而提出的可交易水权不同于完全自由水市场背景下的可交易水权,构建可交易水权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性问题在于:可交易水权如何能够在随着水文、气候变化而灵活调整的同时仍然满足稳定性、安全性等交易特性,这同时也是构造可交易水权制度的重中之重。
- 裴丽萍
- 完善我国林木采伐许可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 林木采伐许可制度作为监管森林开发行为的用途管理制度,是森林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林木采伐许可执行过程中,暴露了其抑制林权的财产权权能、便利权力寻租的弊端,影响了森林利用效率、破坏了森林生境质量。以《行...
- 张启彬裴丽萍
- 关键词:行政特许准物权
- 文献传递
- 水资源用益物权立法解读
- 物权法相关条文规定,已清楚表明我国已经通过财产基本法的形式承认私法手段是水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但物权法对水资源用益物权缺乏概括性规定,作为水资源用益物权定性的取水权,因为需要按照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予以解释和适用,导致其应...
- 裴丽萍
- 关键词:水资源用益物权取水权财产权法律制度
- 文献传递
- 网约顺风车的保险责任思考——以《保险法》第52条为中心
- 2020年
- 网约顺风车作为共享经济发展的产物,不同于网约专车、快车模式。私家车从事顺风车业务并不必然导致车辆性质从非营运转变成营运,保险事故责任应当以保险标的危险性显著增加为判断依据。从事网约顺风车业务并未导致车辆危险显著增加,事故损失仍应当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为了平衡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的利益关系,要加重投保人的证明责任,由顺风车车主对保险事故发生时车辆系自用出行与顺路搭载乘客的客观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要创新网约顺风车的保险类型设计,在保持原有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不变的基础上,增加网约顺风车附加运营险,采用UBI差异化车辆保险模式,为网约顺风车业务发展提供完善的保险制度保障。
- 裴丽萍胡芳媛李森
- 关键词:保险责任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