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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琨

作品数:2 被引量:30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抵债
  • 1篇以物抵债
  • 1篇债权
  • 1篇债权人
  • 1篇债务
  • 1篇债务人
  • 1篇特定物
  • 1篇判决
  • 1篇契约
  • 1篇清偿
  • 1篇清偿债务
  • 1篇权人
  • 1篇流质契约
  • 1篇民商
  • 1篇民商事
  • 1篇民商事案件
  • 1篇法院
  • 1篇案件判决
  • 1篇偿债

机构

  • 2篇中华人民共和...

作者

  • 2篇刘琨
  • 1篇周加海
  • 1篇司艳丽
  • 1篇姜启波

传媒

  • 2篇人民司法

年份

  • 1篇2019
  • 1篇2014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理解与适用被引量:4
2019年
2019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9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分别代表两地在北京签署《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该安排的签署,标志着两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已基本全面覆盖,对于有效减少两地当事人重复诉讼之累、增进两地民众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一、《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的商签背景和过程第一,'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为两地开展安排商签提供了基本依据。
姜启波周加海司艳丽刘琨
关键词:民商事案件
以物抵债协议不宜认定为流质契约被引量:26
2014年
以物抵债协议与流质契约的区别及认定是审判实践中一个难题,且理论界看法不一致。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定位、分类、效力究竟如何?以物抵债协议与流质契约的区别是什么?对"流质契约禁止"规定的理解和适用在实践中有什么倾向性?
刘琨
关键词:流质契约以物抵债债务人清偿债务特定物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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