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新
- 作品数:31 被引量:64H指数:4
- 供职机构:山东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法律逻辑研究三十年被引量:2
- 2010年
- 我国的法律逻辑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一些逻辑学家基于逻辑的应用,开始对法律逻辑予以研究,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应用形式逻辑的原理、原则来解说司法实例。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法学家在法学研究由立法中心主义转向司法中心主义的背景下,开始关注法律逻辑,主要是对形式法律逻辑,尤其是司法三段论的批判与反思,强调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方面。但是,由于理解过于宽泛,法律逻辑同一般方法论、修辞学等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对于人们一般所理解的研究思维形式结构的逻辑被消解了。本世纪以来,法律逻辑走向多元,非形式逻辑成为研究重点。总的来说,我国法律逻辑研究依然处于较落后状态,诸多争论本质上是建立在误解的基础之上的。
- 张传新
- 关键词:法律逻辑
- 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被引量:6
- 2008年
- 法律与逻辑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第一,法庭论辩是逻辑学产生的重要源泉;第二,逻辑是法律体系赖以建立、发展的重要基础。逻辑对于法律的意义包括:第一,逻辑为法律思维提供了基本的知识表达形式;第二,逻辑所提供的严格的推理、论证规范为法律共同体内的法律论辩提供了理性交往的平台;第三,逻辑为法律思维的正确性提供了形式的评价标准。长期以来对逻辑的批判实际上建立在对逻辑误解的基础之上。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是一种实证分析方法;第二,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是一种思维形式分析方法;第三,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是不完备的分析方法。
- 张传新
- 关键词:法律法律逻辑逻辑分析方法
- 法律方法的普遍智力品格及其限度——从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称谓争论谈起被引量:5
- 2008年
- 当前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的称谓之争反映出的学术失范现象说明,对于致力于息争止讼的法律方法应该遵守普遍的智力标准,保证思维的清晰性、正确性、精确性、一致性、相干性、逻辑性,深度、广度和公正。法律方法是规范、指导法官做出合理的法律结论,并对该结论予以评价的规则和标准。其应具有规范性、构建性、评估性等功能。法律方法是一个尝试性的法治悖论解悖方案,是一种立场,这种立场的核心是对法律思维予以明确的规范和约束,它比所谓的经验与智慧更能捍卫法律脆弱的生命。
- 张传新
- 关键词:法律方法规范性建构性
- 案例指导制度下的法律解释及其规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11号”为例
- 2014年
- 指导性案例对法律解释提出了四项基本要求:一是有法律解释的内容;二是解释合乎法律本意;三是对案件中法律问题的解释有所创新;四是法律解释方法应合理运用。法律解释规则的融贯运用,是满足指导性案例要求的基本的、合理的路径。法律解释规则的融贯运用,宏观上是各种法律解释规则运用的排序与整合,微观上是各种法律解释规则的具体细化运用。在杨延虎等贪污案中,首先运用了文义解释规则,在特殊情况下充分运用了扩张解释规则、体系解释规则以及目的解释规则,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 张传新邱成梁
- 归纳问题与知识的增长被引量:1
- 2005年
- 归纳问题的提出促使人们对于通过归纳既获得知识的增长、又保证新增知识可靠性的方法进行思考,不同的逻辑学家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本文在对这些方案进行分析、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归纳问题的看法:知识的增长源于复杂的归纳和演绎的综合,归纳与演绎统一于人们的实践之中,归纳问题的实质以及以往解决方案的失败在于割裂了归纳与演绎的关系,在于他们只是用纯形式、纯逻辑的方法来研究归纳问题,因而找不到论证归纳可靠性的客观依据。
- 张传新
- 关键词:知识逻辑学家可靠性
- 法律论题学的逻辑基础被引量:7
- 2010年
- 近现代法学理论的发展揭示法律推理在经典逻辑体系中不能得到很好表达,论题学方法为之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进路。论题学实质是上基于问题的论辩思维框架,它具有前提的缺省性和开放性、推理机制的弗协调性和实质论辩性、结论的可废止性和似真性特点。法律论题学的逻辑基础是非形式逻辑,它与演绎逻辑不是替代或竞争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的统一关系。论题学方法及其基本思想与现代广义模态逻辑、批判性思维、非形式逻辑理论相契合。
- 张传新
- 关键词:非形式逻辑演绎逻辑
- 法律确定性的辩证分析被引量:1
- 2008年
- 文章认为法律的确定性问题源于法律与其产生并由其调整的社会内在的张力,根源于这样一个从社会现象中抽象出法律概念、构建法律体系与用抽象的法律调整复杂的社会事实这一对立统一的过程,从本质上说,法律思维是一个辩证思维的过程。单方面地肯定或否定法律的确定性都是形而上学的观点,法律应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辩证统一。
- 张传新
- 关键词:法律确定性知性思维辨证思维
- 非典流言流传的根源与启示被引量:4
- 2003年
- 非典疫情肆虐之际,大量流言泛起,引起了不必要的恐惧和不安。这既有深远的历史文化根源,又是对现实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反映:1."病急乱投医"———人类本能的自我救护;2."真作假时假亦真"———混乱的社会信息;3."宁可信其有"———盲从的思维模式;4."举头三尺有神灵"———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思想。
- 张传新
- 法律修辞说服理论的语用有效性分析被引量:1
- 2013年
- 作为对司法过程中价值因素予以较多关注的法律修辞方法,其本身修辞论证过程就是一种建立在语用学转向基础之上的说服性实践论辩。因为无论微观修辞技巧还是宏观修辞论证,都是一种语用型式的表达,论辩中的语用有效性是修辞说服的主要理论依据。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语境的分析和把握拓展着有效性概念的理解,使对案件的分析由静态关注转向动态研究;二是主体间性共识的达成,保证判决得出作为"好论证"而具有更强的可接受性。
- 张传新宋保振
- 关键词:法律方法法律修辞
- 法律修辞与逻辑被引量:15
- 2012年
- 论者通常把修辞与逻辑对立起来,很少论及二者如何统一于论证过程,而在法律领域尤其需要这种统一。法律的学科特点在于其推理前提的开放性和结论的封闭性,因而在法律推理过程中,需要通过修辞将开放的前提集合论证为可接受的封闭性前提集合,也需要通过逻辑根据封闭的前提得出必然的结论。文章通过对法律推理过程及其特点的分析,论证了法律修辞与逻辑的统一性,即逻辑是修辞,是最具说服力的一种修辞;修辞也是逻辑,是在无法直接进行演绎推理时所备选的逻辑。其目的都在于提高法律推理结论的可接受性。
- 张传新
- 关键词:法律推理法律修辞法律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