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龚雄艳

作品数:5 被引量:104H指数:4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诉讼
  • 3篇公益诉讼
  • 2篇行政
  • 2篇原告
  • 2篇原告资格
  • 2篇诉讼救济
  • 2篇救济
  • 1篇行政公益
  • 1篇行政公益诉讼
  • 1篇行政公益诉讼...
  • 1篇行政活动
  • 1篇行政机关
  • 1篇行政诉讼
  • 1篇行政诉讼原告
  • 1篇行政行为
  • 1篇职务犯罪
  • 1篇属地管辖
  • 1篇诉讼原告
  • 1篇诉讼制度
  • 1篇赔偿

机构

  • 5篇武汉大学

作者

  • 5篇龚雄艳
  • 2篇王树义
  • 1篇江国华

传媒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法学杂志
  • 1篇环境保护
  • 1篇江汉学术

年份

  • 3篇2021
  • 1篇2002
  • 1篇2001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研究——兼论对行政法上公共利益的诉讼救济
在该文中,讨论了原告资格、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等基本概念的内涵,明辨了一些混淆视听的做法;进而研究了美国、日本、英国等西方主要国家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与实践,并指明其基本发展趋势是逐渐加入一些原告资格比较宽泛的诉讼模式....
龚雄艳
关键词:原告资格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行政诉讼
文献传递
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争议问题研究被引量:40
2021年
民法典第1232条之规定正式在环境侵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与民事范畴的其他惩罚性赔偿一样,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本质上为私人执法,应归属被侵权人所有,在现有规范下尚不涉及作为公共款项专款专用的问题。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与公益诉讼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有不同质性,私益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不能替代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或修复费用等赔偿责任,私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可以与公益诉讼中的修复责任等并处。迄今为止,我国并没有在公益诉讼中规定惩罚性赔偿,但实践中有法院在公益诉讼案件中判决了惩罚性赔偿。从法理上讲,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判决惩罚性赔偿缺乏依据,且会造成重复性惩罚,惩罚性赔偿尚不适宜纳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中。
王树义龚雄艳
关键词: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
我国应该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被引量:51
2001年
当代立法的趋势是放宽起诉资格的要求 ,使更多的人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申诉 ,扩大公民对行政活动的监督和本身利益的维护。① 笔者认为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虽有所发展 ,但仍然不合于时代的发展需求和趋势 ,我国应该建立行政公益诉讼。
龚雄艳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原告资格行政机关起诉行政行为行政活动
职务犯罪监察管辖冲突及其解决机制被引量:5
2021年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将原来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罪名转由监察管辖,而且也涵盖了一部分原来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罪名,从而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并按照属人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内部分工管辖,突出强调干部管理权限。总体上职务犯罪监察管辖的内外构造符合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要求,但从实务看,职务犯罪监察管辖存在着调查与侦查职能管辖冲突、属人与属地管辖冲突、监察管辖与诉讼管辖冲突、职务犯罪主体范畴冲突等诸多不协调问题。为弥合上述冲突,在现有监察管辖的法定原则下,应该探索创制监察管辖优位机制、监察双轨管辖机制、公职人员身份犯机制等,构建监察管辖之配套机制体系,推动监察体制改革深化。
江国华龚雄艳
关键词:职务犯罪监察法属地管辖
民法典规范下生态环境损害公私法合力救济模式论——兼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被引量:10
2021年
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亮点之一在于明确了生态环境的修复和赔偿规则,强调以违反国家规定为前提,周延列举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内容,为公私法合力救济生态环境损害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公私法救济模式并存,但位序不明、各有困境,有必要从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各自优势出发建构公私法合力救济模式。处于改革试点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最具公私法合力救济模式特征。建议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在行政磋商之外增加行政执法作为前置条件,强调执法主体与起诉主体的同一性或协同性,赋予环保组织等参与行政执法过程的法定权利等。
龚雄艳王树义
关键词:诉讼救济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