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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迎禧

作品数:3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中央财经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合同
  • 1篇当期
  • 1篇当期费用
  • 1篇信息披露
  • 1篇证券
  • 1篇证券市场
  • 1篇使用费
  • 1篇收据
  • 1篇受让
  • 1篇受让方
  • 1篇特许
  • 1篇特许经营
  • 1篇特许经营权
  • 1篇投保
  • 1篇投保单
  • 1篇赔付
  • 1篇披露
  • 1篇转让合同
  • 1篇经营权
  • 1篇会计

机构

  • 3篇中央财经大学

作者

  • 3篇戴迎禧
  • 1篇彭飞
  • 1篇周赛阳

传媒

  • 1篇商业会计
  • 1篇上海保险

年份

  • 3篇1998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该文主要探讨如何规范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以促使资本资源合理配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降低证券市场的风险.论文分为三章,第一章是对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分析,第二章对中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
戴迎禧
关键词: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
文献传递
此案应该赔付
1998年
一、案情 身为某市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林某建议其老同学陈某参加家庭财产保险。林某让陈某填写了投保单,对其家庭财产投保10万元。同时,林某收取了陈某一次性缴纳的保险费,并出具了盖有市保险公司公章的收据。这时,陈某就投保单中承保一栏提出疑问。为使陈某放心,林某在承保一栏中写下“同意承保”,签上其姓名,并告诉陈某将此投保单带回公司后,不日将向其出具保险单。林某回到单位即汇报了此事,并将收取的保费上交给了公司财务处。当天夜里,由于陈妻用电不慎,引发火灾,陈某的家庭财产付之一炬。于是陈某手持保险费收据来到市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查阅卷案后认为公司尚未对陈某的投保进行承保,遂拒绝了陈某的索赔要求,双方因此成讼。
周赛阳戴迎禧
关键词:投保单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单
特许经营权的会计处理探讨
1998年
戴迎禧彭飞
关键词:特许经营权受让方转让合同当期费用使用费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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